第9章 第 9 章

未夕《千里起解》

以诚对千越说:来听听这支歌吧。

千越细听了一会儿说:是很好听,可好象有些不吉利呢。

以诚揽过千越,拍拍他,温柔一如既往,跟我们是没有关系的。

这一支歌,从此在千越的心里,无需忆起,却,永不忘记。

什么样的锁能锁住承诺

让你百般的温柔可以停留

什么样的歌能唱到永久

等到岁月都已白了头

你可还记得?

恋人们总是一往情深

誓言里总有一世一生

如果我想要一个永远

你究竟可以给我多少年?

但花开多久会谢

鸟儿飞多远会看不见

如果青春只是一眨眼

最爱的人何时要离别

我们都在找一个永恒的春天

我们也期盼一次不朽的誓言

但是美梦容易破碎

红颜容易憔悴

终究要泪眼相对

1

N市公安分局接到吉林省吉林市公安分局的来电,被N城警方通辑的在逃犯罪嫌疑人沈千越在吉林市落网。吉林市分局要求N城警方派人将该犯罪嫌疑人押回N城受审。

这个差事,落到了市分局刑警陈博闻与李炽的头上。

李炽出了局长办公室的门,甫一进那十几个人共用的大办,便气得把帽子甩在桌上,蹭到陈博闻桌前,粗声道:“陈哥,陈哥,你瞧,派了咱们什么差事?”

李炽是个新分到局里来不久的新人,二十二三岁的年纪,人倒勤快,也挺能干,就是有些沉不住气,年青人的通病。

陈博闻说:“什么差事,不就是平常的差事,比这更远的地方也不是没去过。这次,不上山不下水的,算是很不错的了。“

李炽说,“我不是说那个,我是说,那个沈千越,不是个兔子吗?恶心巴拉的。”

陈博闻今年三十二岁,是个老刑警了,都说刑警干长了就是个油子,陈博闻若不是身上那一股子懒散的,什么都不在乎的劲儿,也算得上是一个英俊的人物。

陈博闻拿出小指甲剪,开始捏着自己下巴上的新冒出来的胡茬,边漫不经心地说:“那又怎么样?反正恶心不了我。”

李炽笑起来,摸着自个儿的下巴说:“靠,象哥们儿长得这么英俊的,你说他要是使个美男计,想勾引我,我还真不知怎么办,女的倒容易对付,这男的,还真没对付过。”他浓眉俊眼,的确是个很阳光的男孩子。

陈博闻打个哈欠说:“我劝你,不要自寻烦恼。同性恋也不是逮谁爱谁的,听说他们能查觉同类的气息,一般不随便招直人,更不会来招直人警察。”

李炽颇感兴趣地问,“什么叫直人?”

陈博闻呵呵一笑道:“你连什么是直人都不知道,就更不用担心了,把心放肚子里吧。”端起茶杯喝了口茶,呸地吐掉口中茶叶,端着杯子往茶水间走去。

一出房门,陈博闻脸上的笑容就收回去了。

陈博闻表面嘻笑,背过人去,有着说不出的烦心事儿,跟佳敏的婚姻,怕是要走到头了吧,佳敏已经提出了那个意思,自己也答应好好考虑的。等这趟差之后,怕就是真的要去办手续了吧。

是从什么时候起,两人渐行渐远的?

陈博闻与李炽是第二天早上出发的,坐的快车,第三天下午到达吉林市。

第四天的早上,两人去吉林市局领人。

虽然之前看过沈千越的一些资料,但是及至见了面,陈博闻还是大大地吃了一惊。

那个年青的男孩,穿着普通的牛仔裤与灰色的衬衫,外面套一件浅蓝色的牛仔外套,静静地坐在窗边。也说不清他长得有什么特别之处,只觉得黑是黑白是白,浓是浓浅是浅,深是深淡是淡,宛若一幅水墨画一般。黑的是眼,白的是脸,浓的是无望,浅的是忧伤,深的是隐忍,淡的是疏离。他坐在那儿,若不是手腕上的甑亮的手铐,就象一个课间休息的学子,坐在那里歇一下,想一会儿心事,马上起身再回去上课。

陈博闻自警校毕业,在刑警的岗位上干了整十年,这是第一次看见让他意外至此的犯罪嫌疑人。

从李炽的表情中,陈博闻可以看出,这个叫沈千越的男孩给他的冲击力更大,这是一个与他同龄的男孩,似乎也与他理解中的恶心变态一词全不相干,这一点不仅叫他意外,也叫他恼火。

李炽冲冲地喊:“沈千越!”

那个年青的男孩转过头来,他背着光,面容一半在亮处,一半隐在阴影里,阳光从他身后为他镀上一道淡金色的边,他答“啊?”

他宛若听到同学或是家人的招唤,他答:“啊?”

淡的,清的,朗润的声调,李炽听来更为生气,没来由地为那一份从容与淡定,他厉声道:“沈千越,过来签字。”

那是一张逮捕令,沈千越走过来,伸手拿起签字笔,他的手指纤长细致,瘦但是骨节不明显,他似乎略有犹豫,目光一遍一遍从纸上扫过,那白纸黑字,一个一个,仿佛打进他黑白分明的眼里,更映得黑白交错,织成一片深深浅浅的光影。

李炽不耐烦的以手指扣着桌面。“快点儿,签字!”

沈千越回过神来,说:“对不起。”飞快地签上自己的名字。

当天下午,一行三人,来到吉林火车站。

十一月的东北,已经相当地寒冷。

陈博闻看着身边的沈千越,他穿得很单薄,嘴唇已冻得青白,却丝毫不见瑟缩之态。

三个并肩走在一起,象是一同外出旅行的伙伴,如果不是沈千越手腕上铐着手铐的话。

陈博闻替他被铐住的双手上搭了一件衣服,与李炽一起从特殊通道踏上了开往N城的火车。

上车前的一刹那,沈千越回过头来,目光越过重重的人群与建筑物,朝那一片暗云低落的天际望去,突然说,“听人说,再过些日子,松花江就要上冻了呢。”

李炽从后面推了他一下,“这关你什么事,你怕是一辈子也看不到了。上车。”

沈千越向前跌撞了一步,站稳后,轻轻地说,“真的关我的事呢,上冻了的话,他会很冷吧。”

李炽问:“谁会很冷?”

沈千越已是低头上了车。

十五分钟之后,这一列开往N城的列车缓缓地驶出车站。

2

他们三人在一间卧铺里。

一进包间,拉上门,李炽便把沈千越的右手铐在床头的柱子上。

陈博闻注意到,他用了一个很刁钻的角度,这么一来,沈千越的右手,就以一个扭曲的姿态半背在身后,要不了多久,那只手肯定会抽筯,会痛得狠。

陈博闻看着,想想,也没开口。

沈千越的神色却异常地平静,车箱里比外面暖和许多,他的嘴唇渐渐地恢复成一片淡水色。

陈博闻想,这个孩子,长得真是好。如同白山黑水,没有多余的色调,入了人的心就抹不掉。

火车缓缓地驶出了站。

李炽突然说:“沈千越,你再看一眼吉林吧,以后你怕是不会有机会了。”

陈博闻知道李炽的心思,他知道沈千越是同性恋,心里总象是横着一根刺,混着些许的好奇,时不时地总想找些碴,半是恶作剧半是试探的,自诩是正常人的人在异已者面前有意无意的优越感,那种伤害,如同米饭中混着的砂子。陈博闻也懒得去管他。

沈千越却把原来向着窗外的头掉转过来,说道“没关系,这个城市,它在我的心里藏着呢。”

他的态度从容,神情平和,声调温柔,真的不象是挑衅。李炽微微一愣。

火车开始加速。

陈博闻知道,下一站,是长春。

他不会忘记那座城市的,永远都忘不了。

陈博闻的妻子黄佳敏,便是长春人。

七年前,在他们快要结婚的前夕,他和佳敏一起去过长春。

直至今天,他还清楚的记得,那是十月底的日子,天气比现在稍稍暖和些。

他记得晚上,他同佳敏在斯大林街散步的时候,佳敏穿着厚的毛衣与长长的呢裙。佳敏挽着他,快乐地笑着,不停地说着话,他们呼出的白气,消散在夜晚清冷的空气里。那时候,街上几乎没有人,街两边,是俄罗斯风格的建筑,林荫道上的树,已落光了叶子,光秃秃的树枝直伸向墨黑的天空,象是钢笔画就的素描。他还记得在南湖,替佳敏拍的照片,佳敏坐在石阶上,托着腮,佳敏在桦树后伸出头来,望着镜头前的他开心地笑。那些照片,连洗印社的小伙子看了,都夸佳敏漂亮。佳敏的眼睛圆圆的,在尾端划出一点小小的尖角,象蝌蚪,天真的,明亮的眼睛,巧笑嫣然。陈博闻记得,那时候,她一直那么笑着,虽说要远离家乡,虽说她家里人,因为她要远嫁,并不是太高兴,对陈博闻的职业也不并太满意,但是佳敏自己,却是满心的欢喜。她收拾了所有她的物品,连小时候收集的糖婚都舍不得丢下,最后是在火车站租了个小型集装箱才把所有的东西运走的。陈博闻记得自己问她,“干嘛都带走,以后也可以回来的嘛。”佳敏说,“当然要带走啊,现在我有自己的家了,我要带着我喜欢的这些东西,跟你过上一辈子。”

“陈哥,喝水。”李炽把一杯水放在陈博闻面前,问:“想什么,想的这么入神?”

“没。想长春的文化广场挺漂亮。”

“陈哥以前来过东北?”

陈博闻拿起杯子,把脸掩起来喝水,“做了十年刑警,中国什么地方没去过?你等着吧,有你跑得够的时候。”

李炽嘿嘿笑起来。

窗外,是大片北国的景致。苍茫暮色里,一片片收割过的高梁地,枯败的叶与杆还没有收拾完,在窗前一闪即逝,却绵延不绝。

长长的路途,真的是很无聊。并且,这次的犯人,还特别地安静,让人省心。停了不一会儿,李炽开始闲得慌了。

“喂,”他踢踢沈千越,“反正也没事儿,说说你是怎么回事?”

陈博闻咳一声。这小子,真是年青不知事,哪有这么问的,这不符合规矩,这又不是审讯室。

沈千越没有作声,眼睛平静地看过来,又转回去。

李炽碰了个软钉子,眼神凌厉地飞过去,却见沈千越的眼睛朝着窗外,仿佛在想着什么。

很快到了吃晚饭的时间。

李炽买来了盒饭。

他自己的和陈博闻的那份儿,要明显地丰盛许多。

陈博闻问:“你小子,要超支了啊。”

李炽笑道:“是我请客陈哥。”

沈千越是右手被铐着,他不是左撇子,行动自然困难起来,李炽冷眼看着他。

他的盒饭里,是一份极普通的西红柿炒蛋。

那西红柿似乎还不太熟,切得很大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