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前世今生

眼睛是爱情的器官,其主要功能是顾盼和失眠。

蒙千雪的眼神没有离开李安,黄采衣的眼神同样没离开李安。

今日天公作美,空气特别干净透亮,湛蓝的天空下是一片最清晰的世界,人们的视线可以延展到非常远的地方,甚至能够看清楚山中石径小道延伸的尽头,那里的朝天观。

越过靠近地平线的山林,那些想要入观的年轻俊杰己经走上了石径山道。当先之人正是那名麻衣短衫的年轻村夫,紧接着,有越来越多的人走上了石径,周占春与那些预备弟子们也在其间,最后则是谢承天的那身素色衣衫。

李安停在石径小道前,挑眼望去。

山虽高险,但对于这些年轻的武修们来说,不可能是真正的障碍,这种考核看上去真的很像很多人最开始想的那般儿戏,但事实上,朝天观开启,观主选择亲传弟子的考核不可能是儿戏,所以这山路可能不好看。

当年轻的武修们真正进入斜斜山径后,他们的速度立马出现差异来,有的人走得很快,好似山路如同平地,有的人速度变为极缓慢,在观众们的眼中,他们的身体就像是某一处关节都被贴上了无比沉重的巨石,他们每走一步都显得那般痛苦和吃力,像是在与整个天地抗争那般。

其中有些走得轻松的人,也开始慢了下来,他们眼神里充满了迷茫与不解,而那些修为不够的人还是一同既往的快步上山。

谢承天是金丹期,是所有登山人中修为最高的一位,他似乎也没有受到影响,如常行走如覆平地,好整以暇超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同行者,双袖微摆负在身后,不像是在进行某项艰巨的挑战,而更像是在登山观风景。

他就如同那些没有修为或不到炼气境的武修一样,闲庭信步缓缓前行。忽然,他停了下来,仿若知道了些什么,再也没有往前迈动一步。

他停了下来,如果毫无障碍般登山入观,这一定不是朝天观的初衷,也不符合招收弟子的标准。试问,平日里的上山入观游客这三百年又有谁见过观主一面,观主三百年未出观,一直坐观观天下,说明他一直未动,三百年总有人机缘巧合碰到吧,然从未有人见过。

谢承天目光远眺,看向那藏在云雾之中山巅的朝天观,仿若没有看到任何的不同,回头望望那些走得十分艰难如同提线木偶的那般人,发现均为炼气境的武修。

观主招收弟子的标准其中有一条,未满十八的炼气境。

这里面难道有什么玄机?

随道他脚步的停下,山下观望之人顿时变得安静下来,好似在替他思考,这是考题到了吗?他会怎么考?

李安看向那些走得缓慢的人,像是在艰难的负重前行,每一次抬足挥臂,恍如都要用出全身的力气,就像是被棉线提着的木偶。

虽然看不到他们的脸色,但留在山下的人们,恍如能够清晰体察到他们此时承受的痛苦。

李安抬步走向石径小道的时候,刚开始还没有什么感觉,也如往常登山一般,平静如覆平地,可没有多久,李安却发现了有些不同。

昨日全身心放松,今日登山心灵本就空无一物,是真正的放空了心灵,放空心灵时,武修最适合做的事情就是炼气。

今日的石径天地元气显得无比的浓厚,比往常至少浓厚了百倍乃至千倍。

这石径上周遭的天地元气,不管你现在是否想吐呐修行,还是只想登山,它都想往身体里去,是从未见过的主动。

炼气境就是纳天地元气入体,吐纳运行,使天地元气行经七经八脉,最合聚合成为自身的真气,到一定程度再凝聚为丹,是为金丹。

而作为武修来说,与天地元气打交道最多的境界,就是炼气境。何为炼气,就是炼化天地元气。

李安此时也停了下来,在感受天地元气中的那种变化,他没有迈开步伐,自然也不会笨拙前行。

……

……

军训是地狱,但是是那种让人去了还想再去的地狱。

他如同往常一般,天还未亮,就己经起床,安静的整理好床铺。洁白如天上白云的床单配上豆腐块,整整齐齐。

他有着军人特有的气质,庄重而冷峻,沉着而内敛,一头短发,配上他那种充满华夏军人特色坚毅而又俊俏的脸,显得干净而利索,两条浓重的眉毛彰显着他时刻准备上战场的勇气,眼睛虽然不大,但是很有特色,时而散发着狼一样凶狠的杀气,时而透露出尊重与谦虚,时而又是那么柔和温柔,坚挺的鼻梁亦如他的个性一般的坚强,稀薄的略带干燥的嘴唇,只有用血和汗才能将其浸润。

好一个华夏军人,挺拔的身躯,屹立在他的岗位上,随时整装待发,随时准备血染疆场。

“李安!”

“到!”

声音简短而有力,铿锵而有声!

“接上级命令,你去保护一个证人。”

“没有问题!时间?地点?”

没有任何理由,没有任何询问,任务下达,只有坚决服从。这就是典型的华夏军人。

他黝黑的脸上,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里闪烁着坚强的目光,脸上挂着微笑,充满着自信,保护人一直以来都是他的工作。无论是何人,只要命令下达,哪怕让他付去生命,也不会让所保护的人掉下一根头发。

他是最优秀的特种兵,也是最优秀的保安人员。

……

在京城效外的一个别墅里,一名女子疯狂大叫。

“还要到什么时候,这何时是尽头,我要逛街,我要购物,我要出门,我要疯了。”

这名女子着一身水绿色的印花锦缎旗袍,围着红狐围脖,脚上蹬着同色的皮靴,外罩件银白色的兔毛风衣,头上简单的挽了个发髻,簪着支八宝翡翠菊钗,犹如朵浮云冉冉飘现。通明的灯火勾勒出她精致的脸廓,散发着淡淡的柔光,巧笑倩兮间,只觉玉面芙蓉,明眸生辉。

浓密金色的大波浪长发随意地披在肩头,丝丝缕缕都热辣得迷死人!浓密的睫毛、魅惑的眼神、性感丰厚的双唇,无时无刻不透露出万种风情。

她己收拾打扮好了,想着今天无论如何,也必须出去,不然再下去会疯掉的。

可刚刚走到门口,一名大叔便堵住了她。

“杨小姐,为了你个人安全考虑,建议你这段时间,好好在家待着,不要出门。”

无法出门,怒气瞬间冲上脑门,随手将手中的包扔到一边,大吼着,扑向了房间一处的沙发。

随即倒在沙发,开始狂吼。

“十天了,整整十天了,要疯了,再不出门,我就死了。”

女人高兴时逛街购物,伤心时逛街购物,繁忙抽时间逛街购物,无聊时逛街购物。这是一种天性,所有爱美女人的天性。

十天。

如果一个女子关在一个房子里,十天不得出门,那还不得给暼死。

她哭哭滴滴的抓起沙发边上小桌电话,边哭边拔通了一个号码。

“你什么时候回来啊?这种日子还让不让人过了?”

“我月底左右回来,你也知道我很忙。”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低沉而有磁性。

“我不管,我明天早上就要见到你,我要去吃牛排。”哭泣的声音依然不饶,撕心裂肺般的吼叫道。

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后,回应道:“乖,我给你安排了这个世界最好的保镖,他会过来好好照顾你。”

“不,我不要别人,我只要你,只要你……”女子的哭喊,并没有什么效果,电话那头己经挂断,传来的只是嘟嘟的声音。

女子气愤的将电话砸在地上,歪头一躺,又放肆的大哭起来。

就在此时,门铃突然响起。

那名大叔变得十分紧张,右手快速的从裤兜里掏出一柄左轮手机,虽然身体有些微胖,但动作丝毫不慢,一个简单的翻身,人己经立在门后。

“谁?”

话音还未落下,大门己经打开,手中的左轮轮盘己经被人卸走,整个动作行如流水,令人目不暇接。

“你们就是要这里保护杨小姐的警察?”

进来的人,穿着一身合体的军装,配上大檐军帽,更显得英姿飒爽。

“你是?”胖子脸色上有些不可思议。

“你们可以收工了,以后这里我负责。”军装男,并没有回答这名警察的话,而是有些命令般的说道。

“你说移交就移交,这是我的任务。”虽然枪己卸,但他人可不怂。

军装男递过手中的轮盘,轻声的说道:“靠你那没有子弹的枪吗?”话语中虽轻却没有丝毫客气,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味道。

面对如此强势,而又霸道的军人,抬眼看了下级别,是一名中校,级别正常来说比他要高些,气势不免弱了几分,微笑道:

“你管不到我们警察处,虽然分工不同,但都是为了证人的安全。”

“这里有五十万,是他对你们前段工作的奖励。”军装男没有作别的解释,随手拎起一只皮箱,放到微胖警察身前。

“我们不是为了钱,只是需要杨小姐安全出庭。”微胖警察的眼神却再也没有离开皮箱分毫。

军装男没有再理会他,自顾自的开始检查房间里的布署。

……

石径小道上,李安身体绷得笔直,眼神平视前方,身体仿若灵魂出窍。这一刻却有更多的天地元气在他身遭盘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