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征思考兕角的断口时,兕在想尽办法把方征甩下来。
兕为了逃离陷洞,狂奔了几里地后钻进了山麓洞穴中。这里洞穴上都是气孔,深处滴着水,和森林起伏的山体连成一体,长年累月地下水的溶蚀作用让洞穴形成了千姿百态的石洞景观,遍布着石笋、钟乳石、石幔、石花。如果有景观灯来探照,一幅喀斯特地貌图,天然的五星级旅游景区。
可惜在石洞的黑暗中方征只感觉到“嘭”地撞墙,换个方向继续“嘭”地撞墙。他的脊背和手背都因为撞在石墙上磨破了,身上青一块紫一块,酸痛不已,可是仍然死死攥着兕角。无论它怎么发狂撞击都不松手。
方征知道,食草的犀牛有个弱点,它虽然皮糙肉厚,但皱褶之间的皮肤却十分脆弱。脖颈下方颈动脉的表皮就是它的罩门,又嫩又薄。方征记得父亲说过,野生犀牛的皮非常粗糙难啃,但只要咬住对方颈下三分地,犀牛就只有任宰割的份了。
兕会不会也有这个弱点呢?他只能赌一把。
这头兕发疯般四处撞击,却还是无法甩下方征。它头部皮肉厚实,撞得咚咚响也不怕。可苦了方征,浑身上下几乎没一块好地。方征数度想翻到兕的颈下,用怀中的骨叉刺它皱褶间嫩弱皮肉,兕头却实在太大了,即便他展开双手依然无法够到。而如果不能一击而中,就一定会被这只凶暴的野兽踏为脚下肉泥。
方征又咬牙忍了一会儿,感觉骨头要么被撞碎,要么被颠碎,再也坚持不住了。他前方被石壁挡住,看准时机猱身而下,猛地扑到兕颈边。这里离它张开的口牙近在咫尺,腥臭味几乎把方征熏昏。那只猛兽大概是没想到背上甩不下来的小东西忽然间主动送到了它嘴边,还愣了一瞬,似在琢磨怎么吃。方征立刻仿如一条泥鳅般钻入了它颈下柔软皱褶的皮肉,用手中准备好的骨叉对着缝隙深处的嫩皮狠狠扎了下去。
即使是最嫩的皮,以方征相比常人不算小的力气,削尖的小骨镖都堪堪艰难地只扎破了一个小口。兕感到脆弱处一凉,骤然收缩皮肉,竟然把骨叉卡住了。方征拔不出来。
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间,兕强壮的一对前蹄狠狠朝着方征身上踩。方征后背就是石壁退无可退,只能一滚往它肚下躲去。这相当冒险,等它前蹄收回后,方征相当于要面临它四只蹄子的乱踩。可是方征在滚动同时,捏住了它颈上的骨叉向外拔,他自己力气不足以拔.出骨叉,就想着利用滚动的势来借力——一个非常冒险的赌注:赌那里的伤口足以立刻致命。
“噗”一声,方征终于把堵在它颈部血管口的骨叉,借用那一滚之力拔了出来。手中被温热溅满的同时,方征抱住头闭眼迎接肚腹下它直踹面门的大蹄,兕蹄只要挨上他的后脑,毫无疑问人的头盖骨就要碎。方征感觉头顶一重,却并没有想象中粉碎性痛感。他在汩汩的黏稠水声睁开眼:危险的大蹄的确踩到了他头顶,却在最后一瞬失去了力气,只是凭惯性垂落。因为方征护着头部,只是像是被重物稍微砸了一下的程度。让方征眼冒金星,却还在承受范围内。
——他赌赢了,刚才扎伤的表皮覆盖着兕颈下最脆弱的动脉大血管,拔.出骨叉后立刻像个小水泵似的喷出大量鲜血,溅上面前的石壁三四丈高。骤然失去大量鲜血的兕,同时就动弹不得,似小山崩塌般砰然倒地。方征刚好位于它的肚腹和四蹄围成的肉堆之间,否则那几吨重的东西,即使是死肉也能把方征压扁。
他就这样独力杀掉了……一头兕,两人多高的凶猛肉食猛兽。
此刻方征浑身都是兕的鲜血,艰难地把盖在头顶的一只蹄子顶开,整个人仿佛在血池中洗过,身上大量被撞击的淤伤疼痛发作,方征终于松了一口气,眼前发黑地倒了下去。
然而失去意识大概只有一瞬,方征又立刻强迫自己清醒了。他手脚发麻不听使唤,唯有一只胳膊稍有知觉,他就用肘撑着在地上缓缓爬动,这是保持身体动弹的办法。他所有的干粮食水都掉了,浑身上下除了破烂的衣服之外殊无长物。于是方征凑到兕流血的大动脉伤口处,咬住那腥臭的伤处,强迫自己吸食滚烫的鲜血。
——兕的皮太硬了,无法取肉。他体力消耗太多了,必须补充食水,凶兽的血很黏稠,蕴含大量血蛋白,就是生血的味道太恶心了。方征咽了几口强忍着才没吐出来,他只喝了几口,不卫生的东西不敢多用,够维持他一段时间的热量就行,然后挣扎着爬开。
他在地上撑着爬出了一道血痕,尽管全身疼痛难忍,但胃里被暖够了,带着兕血温度渐渐涌入麻痹的手脚。一时间方征觉得胃里在烧,继而顺着血管烧向全身,他整个人都暖和了。手脚也恢复知觉。
方征一开始只能单手撑着爬走,此刻已经可以扶着石壁站起来了,他咬牙走到凶兽头边,用那枚立功的小骨镖,割着凶兽头部断角的根部皮肉。可是兕的头部皮肉实在太厚太硬,根本就割不动。他本来还想把断截兕角挖出来,虽然连根断了,但是埋在头皮下面的大约还有两尺。眼下只好放弃,往外走去。
刚才被兕带到这个喀斯特地洞,他早就记不得来路了,只记得这里面错综复杂,像个迷宫。石壁黏滑,到处都在渗着地下水。只有洞穴壁上偶尔的空隙,透出天光照明。
兕尸体所处的洞穴是死路,像蜂巢上的一个孔洞。庞大的地下河系统冲刷了千万年,造就了这个不知几许的庞大地穴,它有部分在地下,有部分在山体,有部分还连着沼泽下的孔洞。方征只是随便走了数百米,都经过了宛如城市最庞大地下水管道系统,不知通向何处。
若是乱走,一百年都出不去。
方征发现了一条地下小溪,他欢喜不已地边在水里冲刷干净身上血沫,边考虑能不能沿着流水找路。然而当他顺着小溪走了没几十米时,就发现这条小溪只不过是蜘蛛网般的庞大地下河系统的小小支流,从洞壁的回声、缝隙的天光,看到昏暗的洞穴中,无数交织错落的地下溪流纵横分布——甚至立体分布,这个洞穴并不是平面的,有些部分是在山体中,高低出口不同,可以装十几列火车……
方征又累又痛,已经几乎失去了意识,他只告诫自己不要停住步伐,但似乎头脑已经停止了转动。他朦胧间看到兕的断角像齐天大圣孙悟空的金箍棒般越长越大,长到定海神针那么粗,把整片洞穴顶穿,自己离开了黑暗的地下,越升越高……他升到半空中想好好俯瞰这片庞大的溶洞群全貌,却发现下方并不是自然景观,而是自己小时候,被父亲带去故宫博物院游玩:
“爸爸,为什么故宫设计了九千九百九十九间半?”
“因为一万间宫殿是天上神仙住的,地上的皇帝不能越过了去,只好减半间了。”
“那真的有减半间吗?”
“有的,据说是文渊阁的东边。”
“那到底故宫有多少间宫殿呀?”
“8728间,不过故宫宫殿不断修葺,这个数字也只是一时统计而已……”
方征小时候想找故宫里的“刺猬大仙”(就是刺猬,居于故宫草丛内,是吉祥象征),还想把每个房间都参观遍……
方征猛一个激灵醒来,自己以站姿睡着在黑暗的洞壁边,周围什么都没有,只有溪水潺潺流淌声,他擦了擦眼睛,强迫自己不再去想那个梦,洗了把脸恢复清醒。
方征还是没找到可以分辨方向的标志。一开始他是按照兕在洞壁上冲撞出来的痕迹找,但是那痕迹在趟过几条小溪后就模糊了。方征又寄希望于溪水中的痕迹线索,却发现一件诡异的怪事:水中没有青苔,没有鱼,甚至没有浮游生物。
这片山洞实在安静得过分了。这里到处都是流通的缝隙,照理说无论是地面生物还是地下生物,都能生活下去。刚才方征他们狩猎的沼泽,仅仅数平方里,就居住着蛇、兕、水鸟、斑尾羚等生物,生物层级相当密集。这也符合方征对这原始部落野外的认知。
但是地下洞穴这么庞大的区域,走了这久依然毫无痕迹。方征一瞬间担心有一头特别恐怖、特别庞大的终结猎食者居住在这里,但是他没有闻到异味或是查看到任何生物痕迹,无论是粪便、□□、血迹或是储备粮,相反,还特别干净……非要形容,方征困惑地想:像有个超级隐形吸尘器连轴运作,把洞壁每一寸都抹得干干净净。
方征一开始还担心兕的尸体味道引来其他猎食者,所以尽快躲开了那里。然而在地下洞穴转了一圈没头绪后,方征又决定回到那里去,好歹饿了还可以喝死兕的血。
但是当方征循着记忆走回兕尸体的地方时候,他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庞大如小山般的野兽尸体不见了,消失得干干净净,血迹、毛发、皮革……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
若不是地上孤零零掉着半截断角,方征怎么也不敢确认,这就是刚才他杀死猛兽的地方。
刚才从兕颈动脉喷出来的血溅到洞壁上,高达数丈,此刻也已经消失了。
方征颤抖地捡起那截断角,手在发抖。他不住地对自己说要冷静。可是眼下他根本就没法冷静思考是怎么回事。任何科学的解释似乎都站不住脚,除非这里忽然出现了一堆工具齐全保洁员,带浮空设备那种,打扫干净之后又立刻消失在空气中。想象起来分明一副滑稽场景,方征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最简单粗暴的假设是被什么猛兽吃掉了,可是什么猎食者还把岩壁上的血迹也舔得干干净净,再干净也会有痕迹在石头缝里吧?没有,连石头缝都是干净的。
更可怕的是,当方征回头,想逃出这个洞穴时,发现它的入口竟然消失了。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洞穴并不大,只有两三米深,他刚走进来,入口就在他的身后,却无声无息地凭空蒸发。
方征狠狠掐了一下自己,哆嗦着蹲下。他觉得这比看到兕和群蛇更可怕,那起码是有形体的敌人。眼下这种事情……迄今为止他并未相信这个世界有神妖鬼怪的存在,此刻却双膝一软,心里不住祈祷:放过我一命,放过我一命……
他不怕有形,却怕无形和未知。
头磕到地上的时候,方征猛然觉得有些不对劲——额头皮肤敏.感,触处略有些软和弹性。方征电光火石之间几乎是下意识地,抓起那截断角往地下狠狠一扎——黑色地面登时皱起一小处凹地,却非常坚韧,凹下去几寸就绷紧了。方征重新抬手,那处凹地又恢复了平整。他连忙移开几寸重新扎下去,一模一样的凹陷和放松后的恢复平整,就像一块硕大无朋的、保养得当的、光滑黑色皮肤。
方征抑住心头剧震,抓起断角在这个洞穴里四处试探戳动,整个洞壁几乎都被黑色弹性物质覆盖,它和洞壁的颜色一样,延展得悄无声息,把入口也封住了,但是方征用断角扎在入口方向时,感觉得到后面是空的。这层物质大约有寸厚,且弹韧十足,钝角无法扎穿。
方征心中一松,虽然这东西十分诡异,但总比鬼神怪力的解释让他心头稍安。他取出骨叉去割,手底光滑触感仿佛在割肉。方征一瞬间想了很多解释,但直到骨叉把那层表皮割破了一点,没有流血,没有液体,里面是仿如百叶窗般密集的皱褶状物和孢子,才恍悟明白这到底是什么东西了。
如果猜得不错,这玩意,是菌。
真菌并不是植物,不靠光合作用吸收氧气,而靠腐化吸收周围有机物作为食物。它的菌丝可以分裂万倍。这就是兕消失干净的原因,真菌是没有腿脚的,可是当它吸收了那么大一只野兽,活跃分裂生殖的速度,比有脚的生物还跑得快。
而且,方征想起,山海经中也提到过这种菌类,它是存在的,只不过被叫做“视肉”。在古代其他文献和通俗叫法中,体格庞大、在地下埋藏不见天日,偶尔会“长脚跑掉”的某种黑色有机真菌又被称为——
太岁。
太岁,在《山海经图赞》里称为“聚肉”,在《本草纲目》里被称为“土肉”,共通点都是表皮里有孢子,富有弹性,似肉非肉的黑色真菌,是山中灵芝王。
当然中国古代还有另一种“太岁”,是“岁”星(木星),被古人视为灾星。有人将其与之混淆,认为“地下的太岁”是“天空里太岁”的预兆,挖到就会遭殃,故而有“犯太岁”之说。
中国古人迷信,挖到巨大灵芝视为山珍,鼓吹吃下可长生不老。不过从另一方面看,这种灵芝往往生长千年,有珍贵的药性,可以强身健体、延年益寿。
方征心情复杂:他也在老照片上见过传说中的千年灵芝,据说是东北采人参的村民偶尔发现的,大如车盖,当时还上了新闻报纸。以眼下覆盖整个洞穴的活体真菌体积来看,这何止是千年灵芝——真菌存在了亿万万年,在没有人工破坏的原始时代,地下不见天日埋藏了千万万年,汲取山洞里的有机物,逐渐长到了难以想象的大小。
怪不得整个洞穴都那么干净,太岁的菌丝细胞量级,它当然能把肉眼可见的有机质分解得干干净净。
方征心中不安稍退,但是面对这么大的真菌,他也轻松不起来。他摸索了一圈,发现洞穴被太岁囫囵包住了,一点缝隙都没有。太岁表皮巨大,被割开的皮层皱褶里,却触之绵滑地有一点黏腻,菌丝也潜藏在表皮下面。想必自己还是活的,没有触发分泌罢了。
菌类没有坚固的牙、没有利刃、从他保持清醒来看,孢子里也没毒。可是它的表皮滑韧不透气,且是厌氧菌。时间一久,自己肯定会被闷死在里面,然后真菌再慢慢分解他的尸体。
方征用骨叉狠狠地割它的表皮,试图把刚刚割出的伤口扩大。但是骨叉之前割过兕皮,被反复使用后发出“擦咔”一声,断裂了,只割出婴儿巴掌大的缝隙。
方征手边只有那枚兕角,太岁并没有分解,方征心想,可能兕角里有某些东西它无法吸收,如此坚硬,要是伤口再扩大一些,就可以把兕角戳进去,挖穿太岁的表皮逃出。于是方征毫不犹豫地,用人身上最坚固的地方——牙齿。
他开始吃这个太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