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校园]

少女[校园]

作者:北耳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推荐接档文:《那年的夏末》《等啊》《心动》《唧唧复唧唧》【周日入V,十五章开始倒v,记得看目录,章节有些可能看过,别买错了,要支持正版,订阅可以抽奖】豪门/成长/校园【1】童话高二那年,她遇到了一个大少爷。顾邪生了张妖孽般的脸,有点不正经,别人称他为学神。虽然追求者好像有很多,但是一直没有要找女朋友的意思。顾邪对所有人都很有修养,但他唯独会很坏的对她俯身。然后他眉梢轻挑,掀起狭长的桃花眼,总是声音带笑的慵懒喊她:小公主,好像又偷偷哭鼻子了?童话偷偷喜欢上了他。【2】顾邪拒绝了太多追求者,众人皆以为他禁欲,无人知他私底下那面。那天顾邪给她系完腰后的蝴蝶结,他低头,在她耳畔坏得不行的问她:喜欢我?有多喜欢?他对所有人都很有距离,唯独会对她那样。【3】顾邪祸害脸,高智商,像是从二次元漫画走出来的。他成了AI领域里所有人只可仰望的男神,设计出的机器人更是引得无数人使用。谁都好奇这位谈恋爱会是什么样的,直到某天有人就在街头看到这样一幕。顾邪模样斯文败类,他穿着黑色长款大衣,微俯身,一只单手背后,向面前的女孩低下了头,女孩亲手给她戴上了狼耳朵发箍。再之后女孩站在他面前,低着脑袋,耳尖微红。顾邪用骨节分明的手给女孩戴上了兔耳朵发箍。……顾邪设计出很多款机器人,唯有一款全世界只有童话一个人拥有。是一款怕童话走丢,具有定位系统小型的机器兔子。并且被放进了童话的声音。[年少时遇见的人太惊艳,以至于再也不想要其他人。][所幸,最后拥有到了。]温柔心机妖孽科技大佬X单纯乖乖*少女暗恋成真*男主后期才会动心,前期他不会喜欢上任何人。*主角成年前没有任何感情和亲热描写*vb:北耳呀————接档文:——《等啊》——两人重新在一起后的某天晚上,他抱着她回房睡觉,她搂着他趴在他肩头,忽然想到了件事,便好奇问道:你是什么时候想重新跟我在一起的?后者闻言,懒散笑了:想知道?她嗯了声。随后再没有回应。以为听不到答案了,被放到床上后,她转身掀开被子想去睡觉,脚腕被他忽然握住,然后他把拉了回去,她错愕抬头,他俯身与她平视,嗓音慵懒道:从当初你甩我的那一秒吧。…………——《心动》——少女暗恋1【我有一个好喜欢好喜欢的人,我想他也喜欢我】——少女日记2那天,她生病不醒,那个天之骄子一般的他为求看她一面。无星夜,雪落漫天,寒风凛冽。他跪在院中,黑色头发下他垂眸,鞭子在他身上抽断了,他也未动一下,神情更没有一丝动容。——《那年的夏末》——那年的她,有一个很喜欢的人。以至她每每遇到他,总是下意识结巴起来,后来大家一起去沙滩游玩,傍晚的时候,其他人都醉的四脚朝天说着胡话,只剩他和清醒的她。那次他坐在篝火旁低眼看着她,眼尾上扬,模样慵懒地逗她:小结巴,你怎么总是遇到我结巴,说句完整的话来听听?那次,她正襟危坐,心其实都快跳出来了。他大概永远都不会知道那次她在心底练习了一万遍的,我,喜欢你。我喜,欢你。我喜欢,你。我喜欢你啊。*这个完整文案开文放。【另有古代仙侠:我和一个疯魔纠缠的故事,在预收,感兴趣可以收藏一下】*【求收藏qvq】*vb:北耳呀…

最新更新第14章 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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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接档文:《心跳听见了》《往后余生都是你》等其他接档文【本文一定要看下方排雷!入V日更,每次更新在晚上十二点,每周五固定休息。】在复华大学,燕时决多金有颜,玩世不恭,是出名的天之骄子,身边向来都是大胆,娇艳,会撒娇的漂亮女孩,女朋友换得很快。夏涂初恋脸,脾气软,贫困生,从没有谈过,高一时,她喜欢上了学长燕时决,努力学习来到了他的大学见他,后来,两人毫无预兆在一起了。所有人等着夏涂被甩,谁知,却是女孩提的分手。那天无星夜,雾霾天,燕时决贴于夏涂耳畔,他黑眸透着股红意,难得低头的一字一句痞坏道:听好了,爷死都不分。2再相见,燕时决开了公司,名声响彻整个商界,依然是众星捧月,所有人都以为他会像以前那样浪荡不羁,但他的身边再也没出现过女人。某天,燕时决看见她没反应,如同是陌生人,夏涂佯装不在乎,始终跟他保持距离,却不想被他步步逼退至墙角,夏涂微慌的强装镇定问:你想要什么?要你。后面她要躲,却被燕时决钳制住她的手腕扣在细腰后,热气扑在她颈处,他嗓音带着玩味的沙哑和霸道:想我没。说一句想,爷还宠你。***一开始,燕时决游戏人间,并不在意任何女孩,唯有夏涂所到之处都有他的身影,她不知道,燕时决只吻过,爱过一个女孩,就是她。夏涂更不知道,她戴过的项链被燕时决珍藏了起来,只为用来想她。更甚至,后来,向来不信佛的燕时决为夏涂去殿庙内虔诚求了平安锁,只为他的女孩能年年平安。许久后,燕时决无意中去翻开相册,看到女孩偷偷私藏的他的照片,明白了一切。原来他的姑娘,早就爱上了他。[在我这贫瘠的土地上,你是最后的玫瑰。]——聂鲁达表面:乖妹追浪子。实际:乖妹让假浪子回头。痞坏X小可怜乖乖妹——关于本文(一定要看!)1:HE,男主身心干净,谈女朋友有原因,并尊重女生,涉及剧透就不多说了。所以包括初吻都是女主的,浪子只是表面,但会为了女主回归正途。2:分手后,女主谈过恋爱【画重点】。3:文中有多次关于CTF比赛的,所有信息等全是查资料,以及私设,会尽最大的能力写好,勿考究qwq4:其他排雷在第一章。5:全篇大学文,正文无都市。6:骄傲的骄。*23.9.1——————————《心跳听见了》——(下本开)江晚有一个很喜欢的人。她每每遇到骆圣易,总是下意识会结巴起来,后来大家一起去沙滩游玩,傍晚的时候,其他人都醉的四脚朝天说着胡话,只剩两个人。那次骆圣易坐在篝火旁低眼看她,不同往日冷淡,模样慵懒地逗她:小结巴,你怎么总是遇到我结巴,说句完整的话听听?那次,江晚正襟危坐,心其实都快跳出来了。骆圣易大概永远都不会知道那次江晚在心底练习了一万遍的,我,喜欢你。我喜,欢你。我喜欢,你。我喜欢你啊。再后来,那年的夏末,柳树荫下,江晚抱着书紧张的站着,桃花吹起她的蓝色裙摆。骆圣易穿着蓝白色的校服,他低头靠近她耳畔,压低声音一字一句,认真的说:我说,我喜欢你。那次,骆圣易牵起她的手腕,小心翼翼的,他的指尖都在颤抖,极为克制的问道:你喜欢我么?我们在一起,好不好?【喜欢】【而且已经喜欢好久了】————《她不仅可爱》——他是转校生,众星捧月。她瘦瘦小小,是班里最不起眼的齐刘海女孩。两人成了同桌。找他的女孩总是来,很多,她埋头学习,像是根本看不见。但她也悄悄喜欢他。他一直没能发现,直到他动了心,想要这个女孩,别人问他,觉得班里哪个女孩最漂亮。他挑起嘴角,看似漫不经心的回:我小同桌。她写字的笔撕拉一声,划破了卷子。——她不仅可爱。还有叮铃哐啷,动心了。天之骄子X内向慢吞吞*推更多预收接档文【星星】和【月亮】系列。*如《不见雪》《吻印》《蝴蝶飞不出》*《向死而生》《约会》等。点开作者专栏就可以看到了,球收藏,我一定全写完,尽快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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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脑故障,数据紊乱,出现了一批把整个世界都玩脱了的病毒 主脑怒了,数据回档后投放了一个肃清者,专门负责怼搞事的病毒 俗称,杀毒软件 窃取他人气运的天才,培养的巨星,献祭整个世界的大能 人生赢家们自信满满地玩脱了整个世界,终将迎来他们的报应—— 夜路走多了,不仅有鬼,还有杀毒软件 失忆少年萧晨旭接受了来自主脑的委托,开始了他的病毒查杀之旅 虽然没有记忆,但又狂又浪的本性没有半点打折 人生赢家们:为什么那个家伙天天出来坏我好事毁我计划!还次次都杀不死! 萧·杀毒软件·晨旭默默搓手:不好意思啊,我就是上天派来专门给你们添堵的 查杀途中,萧晨旭烦了, 那边那个疑似病毒的家伙,你用点心行不行? 不同世界不同身份你只用一个名字你丫的起名废吗?!生怕我不怀疑你是病毒吗?!!! ps: ①老样子,坚定甜宠1V1不动摇,致力为球球特攻队增添新成员 ②作者预收文: 《锦鲤团宠只想当咸鱼》 景黎是师门的老幺,上面有四个资质一般的师兄师姐,作为师门唯一的牌面,苦苦支撑师门的体面。 为了保护师门驻地,他轰轰烈烈地牺牲了自己 ——结果发现他的师兄师姐们个个深藏不露只有自己单纯白给 这个是凶兽血脉,那个身负血仇,这个想偷懒躲闲,那个想专心研究 明面上他们个个费拉不堪,背地里挨个称王称霸玩扮猪吃老虎 别问,问就是事出有因需要藏拙,有小师弟维持师门脸面就万事大吉 意识到自己根本不用白给的景黎悲从中来 一群骗子!欺骗感情! 重生回到刚刚入门的时候,这次景黎不想努力了 安心当个咸鱼团宠,撒娇耍赖让这群藏拙藏出毛病的家伙去撑起宗门的脸面! 不然他作为山神的脸面往哪儿搁啊! 作者完结文:球球特攻队【x】 月球,高傲强大布偶猫攻x怂包恶趣味原作者,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星球,超级大脆皮成长为脆皮系炮台,心机主角被反派家族轮着折腾惨兮兮 毛球,面瘫毛绒控受与地主家傻儿子战斗种族喵攻的撸猫日常 傻球,任性搞事穿书受被追记,迷弟攻百万字血泪追媳妇大戏 煤球,傲娇霸气太子喵攻的追(?)媳妇日常,纵使轮回转世,依然在寻你 鱼丸,一个重生后学习自己经营一座海岛的受,一个重生后学习怎么正确谈恋爱的攻,误会重重只能从头再来 糖球,专业炮灰与不祥恶兽在各个世界胡闹以换得自由的故事。最开始我就看上你了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