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麦迪逊(JasMadison,1751年3月16日-1836年6月28日),美国第四任总统(1809年-1817年),美国开国元勋。
詹姆斯·麦迪逊为一名共济会成员。曾担任州众议员(1776年)、州参议员(1784年-1786年)、大陆会议代表(1780年-1783年)、联邦众议员(1789年-1797年)和国务卿(1801年-1809年在杰斐逊总统下)。他还是北部联邦党人文件的起草人之一、民主共和党的组织者。他与约翰·杰伊及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共同编写《联邦党人文集》,是美国制宪会议代表及《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起草和签署人之一,亦被一些人视为"美国宪法之父"。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詹姆斯·麦迪逊
外文名称:JasMadison
国籍:美国
出生日期:1751年3月16日
逝世日期:1836年6月28日
毕业院校:普林斯顿大学
职业:律师、政治家、思想家
主要成就:第二次美英战争;保卫了美国的共和制度;为美国赢得彻底独立建立了功绩。
出生地:弗吉尼亚州康维港
信仰:圣公会
代表作品:《美国宪法》《联邦党人文集》
所属政党:民主共和党
个人概述:
麦迪逊是美国第四任总统,出身于南方大种植园主家庭。少年好学,青年时期即投身于独立战争。曾担任州众议员(1776年)、州参议员(1784年—1786年)、大陆会议代表(1780年—1783年)、联邦众议员(1789年—1797年)和国务卿(1801年—1809年在杰斐逊总统下)。毕业于新泽西学院(后改名为普林斯顿大学),是革命的活跃分子,但是身体太弱,没有资格参军。他学习历史和政府的课程,法律读的很好。
基本信息:
生卒年月:1751年3月16日生于维吉尼亚州康维港(Portway,Virgia)
1836年6月28日逝于维吉尼亚州蒙彼利埃(Montpelier,Virgia)
总统任期:1809年3月4日—1813年3月4日
1813年3月4日—1817年3月4日
职业:律师
身高:164
所属政党:民主共和党
宗教:圣公会
第一夫人:多莉·派恩·托德(DolleyPayodd)
副总统:乔治·克林顿(1809年—1812年)埃尔布里奇·格里(1813年—1814年)
早年历程
年轻时,麦迪逊差点失去自制力。他在1774年(他那时23岁)写给威廉。布拉福德的信中说:“我既没有耐心去听,去交谈,也没有耐心去想想与之有关的事。因为我如此长时间地,如此缺乏目的地与人争论,指责和嘲骂他人,以致我连基本的耐心都没有。”麦迪逊因为弗吉尼亚的圣公会对施洗传教士的监禁作出了强烈的反应。他对秩序的感觉被英国圣公会教徒的放荡和懒惰所冒犯。他认为这些教士傲慢、无知而且流氓成性。麦迪逊将这些教士与他在普林斯顿遇到的长老教会成员相比,发现后者真诚、积极,让他敬佩。
麦迪逊离开弗吉尼亚去求学的理由是,这里的学校—威廉和玛丽学院此时由不称职的圣公会教徒管理。在麦迪逊上学时,曾经在这一学院任教,对杰斐逊和威廉·斯摩曾经很有帮助的教师已经离开。这所学校后来在杰斐逊当政时又复兴过,不过那是很久以后的事了。当16岁的麦迪逊在国王和王后县完成了由受尊敬的苏格兰牧师唐纳德·罗伯逊执教的5年学业后,他的父亲将他带回了奥兰治县,让他在那里待了两年。麦迪逊已经到了该进入大学的年龄了,但是,父亲给他请了一名家庭教师,仍然让他待在家里,以便随时观察他的健康状况。
麦迪逊的家庭教师托马斯·马丁刚从普林斯顿毕业不久,他推荐他的这个学生去自己的母校完成学业。这对于麦迪逊本人和他将要服务的国家都是一件意义重大的事。来自苏格兰的约翰·威斯布恩当时刚担任学校校长职务一年。维斯布恩给他的学生提供了最新的来自苏格兰的富有启迪性的课程。麦迪逊对威斯布恩的尊敬不亚于对他父亲的尊敬,麦迪逊一直称呼他为“博士”。由于麦迪逊在家里接受的教育,他在两年之内就完成了普林斯顿的常规课程。之后,麦迪逊又在那里多留了一年,私下跟随威斯布恩继续学习。威斯布恩后来让麦迪逊带着雄心勃勃的读书计划回到弗吉尼亚。麦迪逊进入闭门读书的时期,这延迟了他的事业选择,直到革命的爆发,才将他从书斋当中拉了出来。
政治生涯
麦迪逊连任两届总统,时间是从1809年3月4日至1817年3月4日。他担任总统期间曾领导进行第二次美英战争,保卫了美国的共和制度,为美国赢得彻底独立建立了功绩。在麦迪逊任职的第一年,禁止美国与英国和法国进行交易;然后在1810年5月,审定的国会进行两个交易,如果两者中任何一个将接受美国的中立的权利的意见,禁止与其它国家进行交易。拿破仑假装答应。在1810年后期,麦迪逊与英国宣布断交。
在国会包括亨利·克雷和约翰·卡尔霍恩的年轻的一组,"好战分子",为一个更好斗的政策敦促总统。美国海员的英国强迫服役和货物的扣押使麦迪逊不得不对压力让步。在1812年6月1日,他向国会宣战。这八年是令人灰心和充满困难的八年,美国在许多事情上都很不顺利。这时,英美关系恶化,1812年美国对英宣战,但由于美国没有做好准备,战况不佳。最后由于安德鲁·杰克逊将军在新奥尔良取得的巨大胜利,才确保了美国人在这次战争中获得胜利。1836年6月28日,麦迪逊在弗吉尼亚州的庄园中去世。
政治主张
詹姆士·麦迪逊是美国“国父群”中的一位,他主张建立强而有力的中央政府,并且全盘修改邦联条款,是一位联邦主义者。宪法公布后联邦主义者为了克服反对势力,以致部分反对的州批准宪法,故麦迪逊等联邦党人的思想,一直贯穿美国的政治思想和宪政思想,该思想主要谈论为外部制约限制的民主、权利的分立,对宗教控制等辩论均充满洛克、孟德斯鸠的自由学说。其对民主的见解被后世喻为“麦迪逊民主”,而麦迪逊民主有以下的特点:
1.如果不受外部制约,任何既定的个人或群体都将对他人施加暴政。
2.所有权利聚集到同一些人手中,即意谓外部制约的消除。
3.如果不受外部制约限制,少数人将对多数人施加暴政。
4.如果不受外部制约限制,多数人将对少数人施加暴政。
5.对于非暴政共和的存在,至少有以下两种必要条件:
6.避免所有权力集中在同些人手中,无论是一人、少数人抑或多数人,以及无论是以世袭、自封还是选举。
7.必须对宗教加以控制,已制其无以采取不利之行动而损及公民利益,抑或损害社区的持久和凝聚的利益。
8.经常的普选将不会提供一种足以阻止暴政的外部制约。
9.如果要控制宗教以避暴政,那么必须通过控制宗教的后果来实现。
10.如果一个宗教由不足多数人组成,那么可实施立法机构中关于投票的共和原则来控制,换句话说多数人可以否决少数人。
11.如果选民在利益势众多的、广泛的和多样的利益,那么多数人的宗教的发展就能受限。
12.如果选民在某种程度有众多的、广泛的和多样的利益,那么多数人的宗教就不大可能存在,如果有也无法像个统一体那样行动。
多元主义的理念可追溯到自由主义的政治哲学,尤其是洛克和孟德斯鸠的观点,不过最早有系统的发展,则是麦迪逊在联邦论中的论述,其论述势促使美国从邦联走向联邦的关键,麦迪逊最担心的“派系问题”,其认为未受监督的民主统治容易受假借人民的名义,而去谋取个人利益,故麦迪逊相当重视社会利益和团体的多样性,认为民主社会应是能使每个团体均有发言的管道,以求其社会之稳定性和利益均衡,主要的方式有权力分立、两院制和联邦体制等。
重大事件
1812年6月18日,美国向英国宣战,意图吞并英国殖民地的加拿大省,一般称之为1812年战争,又称第二次独立战争。此战争最知名的事件就是1814年8月24日英军攻占华盛顿特区,并焚烧美国首都所在地白宫。这场战争是第一次,也是目前唯一的一次,美国首都被外国军队攻陷并占领。
个人影响
制宪
麦迪逊在1776年参加了弗吉尼亚宪法的制定。他是出席大陆会议的代表,是制宪会议的著名人物、北部联邦党人文件的起草人之一、众议院议员、民主共和党的组织者。
麦迪逊和汉密尔顿、约翰·杰伊在宪法诞生后,一起写了一系列的文章,为宪法的批准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麦迪逊是美国杰出的政治哲学家,是美国宪法的奠基人,他与约翰·杰伊及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共同编写《联邦党人文集》,被称为美国“宪法之父”,他的人权主张和三权分立学说迄今仍是美国宪法的指导原则。
他和杰斐逊共同创建和领导了民主共和党,使美国开始形成了两党政治。
人物评价
詹姆斯·麦迪逊就是这样一位理智领导者,再没有人比这位来自于弗吉尼亚的立宪主义者更具有说服力地概括了权力制衡的策略。他清楚地认识到美国人民正在形成中的需要,而且他的政治经历以及他对政治文献的研读,也使他对人的本性不再抱有任何幻想。
他从一种冲突理论的角度,分析了美国的政治形势—民众政府向派系暴政的转变趋势,其结果必将是造成混乱、动荡和不公平。他考察了派系产生的根本原因,发现它们并非是表面的或暂时性的因素,而是“植根于人的本性之中”。这些力量可能爆发于宗教冲突、政治冲突和领导冲突之中,尤其是爆发于经济冲突之中,但是,“由于人类彼此仇恨的倾向如此强烈,以至于在具有实质意义的原因并不存在的情况下,最细微、最荒谬的分歧也足以煽动人们的敌视的情绪,足以激发出最激烈的冲突”。
由于派系分裂倾向如此强盛有力,因此根本不能用诸如“摧毁自由这个派系活动的本质所在”,或者赋予“每个公民同样的选择机会、同样的激情和同样的利益”这样的策略来平复它。这样的想法或是不切实际的,或是比派系活动这一疾病本身的危害更大。
相关书籍
他没有独立宣言上签字,也未能在革命战争中冲锋陷陈,然而他在为缔造美利坚合众国所做的贡献上,无人可及。
美国宪法,这份在詹姆斯·麦迪逊影响下制定的不同凡响的文件,不仅确立了成功效力于美国两个多世纪的政体,而且确保了美国公民基本权力的实现。正如麦迪逊一再声明的那样,该文件的订立是众人合作努力的果。尽管这样,由于他的贡献如此之大,这个少言寡语、身材矮小的弗吉尼亚人被人尊为“宪法之父”。这位思想敏锐、高瞻远瞩的美国第四任总统,在创建美国民主制度的历程中,功不可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