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这么大惊小怪?”
周望舒从沙发上站起来,“你知不知道红色纹身洗不掉?”
安弥风轻云淡地开口:“知道。”
“那你还纹?还他妈纹这个位置。”
安弥挑眉,“我还嫌这位置不够明显来着。”
“这儿不明显还有哪儿明显?”
安弥抬手指向自己眼睛下方,“我本来想纹这儿,那样的话,不管我裹多少衣服站在我爸面前,他都能看到这个纹身,可惜纹身师说我脸太小,位置不够。”
“你他妈疯了,”周望舒骂她,“别告诉我,你搞这么个纹身就为气你爸?”
“当然不是,这世上又不止他一个混蛋。”
周望舒嘁了声,“你觉得有几个人能看懂你纹的这句话的意思?”
安弥笑笑,“不要低估人的好奇心,他们会去查的。”
周望舒不理解她,“查了又有什么用,那些混蛋还能因为你纹的这句话不作恶了?”
“也许呢,”安弥微偏了下头,“即便起不了阻止的作用,至少能恶心恶心他们,这就够了。”
这世上作恶的人太多,就算她是漫威电影里的超级英雄也收拾不了哪怕千分之一的恶人,她没那么天真。
“你还真是活菩萨。”
说着,周望舒瞥了眼她的纹身,改口道,“不对,是活阎王。”
安弥扬唇,垂眸看了眼手机上的时间,“不早了,走去你家拿东西,我还得赶在晚饭前回去。”
周望舒想到安弥让她从美国搞来的那玩意儿,表情略显浮夸地看着她说:“你真够狠的。”
安弥不以为然,“这才哪儿到哪儿。”
更狠的,她干得多了去了。
回到红枫别墅区,安弥从周望舒那儿出来,往旁边步行一百多米来到自家门口,推门进去,在穿过前院花园后闻到一阵饭香。
回来的时间刚刚好,安弥直接去了厨房。
正在做饭的夏姨听到脚步声,转身看了眼,连忙停下手里的活,“小姐回来了啊。”
“夏姨你忙你的,不用管我,我来找吃的。”
“您先吃点儿垫垫肚子,马上就开饭了。”
“嗯。”
桌案上摆了几道已经做好的菜,安弥拿了个虾饼塞嘴里,瞥一眼正在忙活的夏姨,从挎包里拿出一个能装20毫升液体的瓶子,拧开瓶盖,将里面橙色的液体全倒进了一个药汤里。
药汤颜色浓,搅两下看不出来有什么异常。
收起瓶子,安弥唇角掀起一点弧度,叼着嘴里的虾饼,心情颇好地出了厨房。
坐在客厅玩了会儿手机,楼梯上传来脚步声,安弥抬眼,看到正从楼上往下走的男人,她爸,安远山。
安远山表情沉冷,目光死死盯着安弥胸口的纹身。
Evildoers go to hell
“作恶者下地狱”
鲜红的纹身,周围像烫伤未愈的皮肤,触目惊心。
“我的纹身好看吗?”安弥扬唇,像叛逆期的顽劣少女般,故意向家人展示着他们所厌恶的东西。
安远山黑着脸,一言不发。
下了楼,他坐到沙发上,拿起茶几上的报纸,视线在报纸上停留两秒后再次扫向安弥胸口的纹身,接着,他嗓子里冷哼一声,“为了气我,你花样真不少。”
“那可不,”安弥斜倚着沙发,作出一副流里流气的混样,“让我这么花心思的男人,爸你是头一个。”
安远山眼里压着火,“我真是上辈子作孽才生出你这么个不知好歹的玩意儿。”
安弥嘁了声,“说得你这辈子没作孽一样。”
安远山额角跳了跳,没吭声,但眼底烧着的火清晰可见。
安弥就喜欢看他这副样子,他火气越大,她心里越痛快。
从厨房里端着盘子出来的夏姨开始摆桌,等菜都上齐,她战战兢兢地从安远山身旁走过,上楼去叫李文英。
李文英平时周末不在家里,估计是以为安弥这周不回来才没躲到外面去,这会儿看到在客厅沙发上坐着的安弥,像被一口郁气倏地堵住心口,她站在楼梯口深吸了好几口气才下来。
“弥弥回来了啊。”她脸上挂起一抹笑。
安弥瞥她一眼,“你再冲我笑,我撕烂你的脸。”
李文英笑容僵住,丢掉伪装,面上露出怒色,一阵咬牙后,用力踩着拖鞋走向餐桌。
“吃饭。”安远山放下报纸站起来。
安远山注重养生,每顿饭都要喝上一碗药汤,彼时浑然不觉安弥在药汤里头放了东西的他,刚落座就端起药汤喝了一口。
安弥没动筷,饶有兴致地撑着下巴把他看着。
药汤刚入口,安远山只是眉头拧了一瞬,大约觉得味道有些怪异,待放下碗,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就这一口,他全身的皮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通红,热气从口腔猛地窜至头顶,舌苔上剧烈的灼烧感让他不顾形象的吐出舌头,一边表情痛苦地大口呼吸,一边找水,模样狼狈滑稽。
李文英忙忙将夏姨刚倒好的茶水递给安远山,安远山捧住杯子一阵猛喝,一杯下去却还是被辣得说不了话,夏姨赶紧再递过去一杯。
“就知道你一回来准没好事!”李文英转头狠狠瞪向安弥。
安弥像没听见她说得话,还撑着下巴,唇角微微扬起,一派闲情逸致,像正欣赏着一副世纪名画。
“你爸哪点对不起你?你良心简直被狗吃了!”李文英怒声骂道。
这会儿,安弥的视线才终于落到李文英身上。
眼底的笑意散去,安弥目光冷得像淬了冰。
“他要没对不起我,你这个贱人就不会出现在这个家里。”安弥盯着她,冷声警告,“你最好夹着尾巴给我滚远点,你应该清楚,要是再让我看见你,我就不是嘴上骂两句这么简单了。”
说完,安弥站起来,一脚踢开凳子,甩身离开。
夏末的晚风仍夹杂着燥意,不断有车轮粼粼从路面上滚过,鸣笛四起,伴着三两阵蝉声,霓虹灯模糊了整座城市的轮廓,车辆前进,街景倒退,灯光与树影拉成一条流动的长线,延向夜色深处。
安弥倚着车窗,风灌进来,碎发打在脸上,她看着窗外的夜景,一路未换过姿势,脸上没有表情。
回到学校已经是晚上十点,红枫别墅区距离南城大学没有两个多小时的距离,但那边打不到车,她抽着烟走了很长一段路,上了出租后,路上又堵车。
出租停在校外,安弥没打算回宿舍,今天早上没洗澡就躺床上,估计床单被罩一股子酒吧里的味道,她在校外租了间公寓,以防喝酒喝太晚回不去宿舍。
进了公寓,安弥踢掉鞋,径直去了浴室,三下两下冲完澡,然后趴在阳台上又抽起了烟。
楼层高,能俯瞰半个城市的夜景,安弥在风里一口接一口的抽着烟,胸前纹身处隐隐作痛。
她脑子里很乱,一张张面孔不断浮现,她恨的,她爱的,都成为了病症般的折磨。
烟盒里没剩下几支烟,很快抽完。
屋里还有未开封的一整条烟,安弥没去拿,就静静在阳台上吹风。
一晃,到了凌晨。
随着肚子里一阵咕噜声,安弥这才发觉,今天一整天都没吃多少东西,昨天又喝了通宵的酒,胃有些难受,需要填点东西。
她不常来这间公寓,冰箱里除了酒没有其他吃的,这会儿要么点外卖,要么下去吃。
晚上外卖员不多,十次能有九次超时,安弥懒得等,换上衣服出门。
楼下有家烧烤店,安弥点了碗凉面,一些素菜,外加一瓶北冰洋汽水。
这家烧烤店生意不错,店里已经坐满,只能坐外面,好在今天不算热,天气预报也又不准,没下雨,坐外面还是里面都无所谓。
外面也只剩下一桌空位,安弥坐过去,旁边是几个光着膀子喝得醉醺醺的大汉。
凉面很快端上来,安弥埋头吃着凉面,一些内容令人愤恨的言论从旁边那桌传入耳中:
“听说龙哥你跟嫂子要离婚,怎么回事儿?”
“她生了娃后肥得像头猪,老子看着她那身肥肉就恶心,她还天天跟老子吵,妈的,真当老子还会跟以前一样惯着她,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那肥婆脸,赶紧离了给老子滚蛋。”
另一男紧接着开口∶“我跟你们说,女的就不能惯着,越惯着她们越不知好歹,以前我看个直播,我家那死婆娘都要跟我吵,老子打了她几顿后,现在就算知道老子出来操了女人,回去照样给老子……”
男人话没说完,安弥把没吃两口的凉面全泼在了他脸上,并骂道∶
“一群猪狗不如的东西!”
“你他妈找死?”
几个大汉拍桌站起来,一男的伸手就要过来拽安弥的头发,安弥挑肘格挡开,另一只手顺势摆拳反击,拳头砸在男人面部。
男人喝了酒,本就不太站得稳,安弥这一拳力度不小,男人朝一旁栽去,压倒了旁边的桌子,那桌的客人尖叫着站起来,桌上的烧烤盘、酒瓶、调料罐、瓷盘碎落一地。
场面一时间混乱起来。
见自己兄弟被打,酒精上头的其他人也顿时失去理智,大骂一声“操”,有人直接提起桌上的酒瓶朝安弥砸过来,安弥躲开,酒瓶砸在马路上,摔得粉碎。
以一敌多并不明智,对面还是七个醉汉,安弥现在应该马上转身跑开,她却只是退后两步,接着立刻转身抬起膝盖,换腿,身体旋转半周后,伸手触地支撑,随即释放勾腿,直击近距离一人右颌面。
那人瞬间倒地。
其他几个人懵了两秒,这他妈像是格斗场上才能看见的场面。
“靠!”
回过神,剩下六人中的一个大喊一声,“给老子弄她!”
六个彪形大汉一起冲过来。
就在这时,视线里突然闯进来一个人,双手提着张桌子放在胸前,从侧面撞向六个醉汉。
醉汉们猝不及防,有五个人被撞倒在地,剩下一个也被那人紧接着一脚踹倒。
趁着他们还没爬起来,那人跑过来拽住安弥的手,“跑!”
他力气之大,安弥还没反应过来,已经被他拉着跑出了老远。
天空在这时突然下起大雨,路边的铁皮护栏被雨打得劈啪作响,衣服跟头发似乎是在一瞬间湿透,街道上的霓虹灯在雨中模糊成一片虚影。
安弥转头,视线里出现一张在暴雨中也好看得惊人的侧脸,那张被她说成一般的脸。
夏末的暴雨铺天盖地砸下来,他仰着头,一手将头发捋至脑后,好似倒水一般的雨从他贴着白色纱布的额头淋下,淌过半截高挺鼻梁,顺着折角分明的下颌滚落,再划过突出的喉结,最后没入露出一段锁骨的黑色背心里。
头顶掠过一道闪电,黑夜一瞬亮如白昼,安弥心底跟着猛跳了下,随后,雷声轰鸣。
雨不停地下,天边雷声滚滚,耳旁的汽车鸣笛一声又一声,安弥却在这吵闹的雨夜,清晰地听到另一个声音——
她的心跳,如此剧烈。
雨水湿透全身,唯独紧紧相握的掌心仍旧干燥,微微发烫。
陈聿拉着安弥的手拐进一条巷子,来到一家关了门的手作店前避雨。
他抬手抹掉脸上的雨水,另一只手还牵着安弥。
雨滴砸在耳边的声音消失,安弥垂眼,看向他们还握在一起的双手,再抬眼,望向陈聿,出声提醒,“你可以放开我了。”
陈聿表情一顿,而后松手,“抱歉。”
安弥没再说什么。
陈聿盯着她,昏暗光线下,浑身湿透的女生并不狼狈,头发被绑成马尾扎在脑后,只余几根碎发被雨打湿贴在她脸上,她皮肤冷白,没有瑕疵,眉毛没有修剪的痕迹,颇为英气的眉形,双眸透冷,美得极具攻击性,她胸前那片惹眼的纹身都无法从这张脸上夺走半分风头。
“刚刚那一腿Capoeira很帅。”
Capoeira,格斗场上最经典的杀技,因杀伤力过大被正规赛场禁止。
陈聿往旁边墙上一靠,长腿半收,“但一个打八个,有点冲动了。”
他说得含蓄,不是有点冲动,是冲动过头了,那八个都是醉汉,很可能会闹出人命。
安弥却说:“不算冲动,我脑子很清醒。”
“你管不要命叫清醒?”
安弥半挑眉,“烂命一条,死了还能拉更烂的垫背,挺值。”
陈聿薄唇轻挑起一点弧度。
行吧,她不是冲动,是纯疯。
疯子的共性:无畏,以自我意志为首要原则,不考虑后果。
不过,她跟他见过的疯子不太一样,那些人发疯的出发点是追求刺激,她不是。
大多数疯子还缺乏共情心,没什么道德感,她显然也不是。
“今天是我多管闲事了。”
他声线磁沉,伴着雨夜的白噪音,像来自上世纪,让人想要珍藏至今的音像磁带,有种耐人寻味的质地。
安弥看他一眼,没说话。
陈聿手伸进湿透的裤兜摸出一包烟,烟盒防水,里头的烟没湿,他低开烟盒,抽出半杆烟,伸手向安弥递过去,“来一根?”
作者有话要说:陈聿现在看似是理智boy,实际非常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