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

第二天晚上的七点钟,潭江市公安局发布了案情通告,里头详细地陈述了昨天晚上发生的事件起因、事件经过以及相应的辅助支撑的证据。

这下,网信办才彻底放开相关的舆论管控,这样一来,就把对方的阴谋给打破了。

有群众说:“这么详细完备的警情通报还是第一次见,这足以说明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面对此次事件是十分重视的,恐怕担心有人拿着这个事做文章,所以才如此行为。”

正因为有了这份详尽的案情通报,所以放开舆论后,反而没有引起多大的舆论漩涡。

事实上的政府工作也是如此,老百姓需要的是真相,老百姓知道了事实本来的面目,那么便不会怎么去大肆讨论。

接下来就是安抚伤亡者的家属了,涉事的矿区已经封闭,且当初挨家挨户都签订了相关的告知责任义务书,矿区附近也有不少警示标志,警示“不允许进入矿区进行相关操作作业”,矿区附近还安装了相应的安全设施,所以在法律上来说,应该是尽到了告知义务。

但现在,伤亡者家属提出:矿区虽然已经封闭了,但政府作为所有权人,应该有安全保障义务。

所以提请政府赔付一定的金额。

德昌县政府认为:本次事件是由于对方故意在已经禁止开采的矿区作为导致的,而且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已经做到了合理的告知义务,也在矿区周围布置了相应的警示设施,做到了全面的安全保障义务,但对方有主观故意。安全保障义务不能排除主观故意,故县委县政府、市委市政府不应该担责。

谈判因此而告终。

对方表示要去省里、帝都上访。

王成听着田书记的汇报,头非常痛。

在一些相关的事件中,按法律来走可能效果并不是很好,这件事就已经不能单纯用法律来解决了。

王成实在是不好怎么做决定?于是乎便问了张海明。

张海明斩钉截铁地表示:“在这种问题上,政府决不能松口。可以在事件解决后,以市委市政府或县委县政府的名义进行一定的人道主义补偿。但记住,这不是赔偿。如果开了赔偿的口子,那么很多人会争先恐后地干同样的事,那政府是不是都得负责任呢?”

“就担心他们上访了…”

“担心这个干嘛?这件事完全经得起法律和社会推敲啊!如果有人去帝都上访,我会给帝都相关部门打电话来说明情况;如果来省里上访,我也会打好招呼的。”

“那到底该补偿多少呢?”

“这个度你们自己把握。”

有了海明哥的这个定心丸,他便让田永勇布置下去了。

但关于那位老人,王成做了指示:“把老人以及他孩子通过民政救助手段进行相关的救助,并在全县全市展开相应群体的救助工作。”

科普:

有读者朋友前天在评论中问:省领导平时说话,是不是如电视和里那般?每一句话都别有深意?需要解读?

事实上,根据王成相关的真实经验来看。没有的。

没有谁能够时时刻刻的用言外之意来表达自己的意思!这样太累,而且有风险,领导要去判断对方能不能听懂这些话?别人听不懂,说了就等于白说。

领导也要判断自己脑子能不能随时跟着这个节奏来转?这可很“烧脑”。

事实上,写这些的,大部分都是出于艺术角度来考虑。

平日里和省领导交流,他们也都跟常人一样,他们表达对某件事情的看法和意见,也是直抒胸臆的。

王成经历过很多,真的和常人交流无异。

当然,有没有这种用言外之意来表达自己意思的呢?

有,但在特定情况下才会有。比如对方做了一件让自己很生气的事,直接说显得自己没素养,那只能通过这种言外之意来表达。

举个例子吧,有一个分管宣传口子的省领导,看了一些官场电视剧和,便说,“我们哪里会这样啊?我们哪里会搞得像个人精样的呀?并不会的。这扯呢。”

但没有办法,艺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嘛!

说句可能会得罪人的话;叶书记曾说“对于真正在某个位置上的人来说,看有些情节,就跟看动画片一样的,是比较幼稚的,是经不起推敲的”。

所以这玩意还是要因人因事而异。

王成和一些县一二把手、市一二把手关系很好。真的,没有谁会时时刻刻这样说话,而且,他们偶尔表达言外之意的方式,会更为婉转。

而且体制内的事,有些很魔幻,魔幻到、简单到外人以为是天方夜谭;有些事很复杂,复杂到烧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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