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开始放假,历时七天。我们的探险也就此开始。
我们买了两把便携式折叠铲装在背包里。白天装作逛公园的去摸摸地方,晚上再进行具体行动。常来往背包里塞了个数码相机,这小子当是去旅游了。我们俩又在地下街买了两套深色的劣质运动装,一来便于施展拳脚,通俗地说也就是万一遇到什么妖魔鬼怪的便于快点儿逃命,二来晚上穿这个不容易被发现,当夜行衣用。
简单收拾了下,我们就出发了。
在医学院门口搭13路到市府广场,再换乘2路到一个中学站,又改乘210路,折腾了一个多小时才算到了地方。
“西花园”这里基本上属于市郊地段了,但却是一派繁荣盛景。和市中心繁华的街区比起来一点儿都不逊色,倒是给我一种城中之城的感觉。
近一年没来,售票处取消了,改成免费的了。看来背后的开发商的确是看重长远利益的。公园有一个拱形的石门,外面新刷了层水刷石之类的东西,看上去鲜亮了不少,最顶端镶嵌着三个镏金大字——西花园。
我买了两根雪糕,妈的,三块钱一根,还说是什么旅游景点的公道价格,比他妈的火车站都黑。我和常来咬着雪糕在里面绕了两大圈,说实在的这风景的确不错,只可惜没那个心情看,常来的数码相机也一直没掏出来。我感觉有点儿不对,绕了两圈了也没看见整片的花园,甚至连一棵花儿都没看着。难道不是这儿?
常来说:“不是说有个烈士纪念碑吗?再找找看。”我们环顾了一大圈也没看见个高一点儿的建筑。
又在里头闲逛了一圈,逛到游乐场时,负责摩天轮窗口拉票的大姨走过来说:“小帅哥,两人开一张票!”我心想这摩天轮这么高,不知哪位先哲说过站得高望得远嘛,比用脚丫子一步步走要爽多了吧。又砍下五块钱,欣然钻了进去,我和常来各负责半面。
随着我们的舱位高度一点点上升,越来越丰富的景色收入眼底。让我一再地暗叹这十块钱没白花。偏南边儿有个不小的人工湖,几个肤如凝脂的女人正在里面洗澡,我眼珠子不受控制地被吸引了过去,看了不到十秒才发现常来也在看,并且口水都流出来了,推了推他,“工作!工作!”
快转到最高点的时候,看见了一个石质建筑的顶部从公园围墙后面伸出来一个头,随着摩天轮的继续上升,看到了那建筑顶部的一两米高度,这围墙修得比监狱的恐怕都高。仔细看了看,纪念碑,没错!竟然给隔在了公园的外面,这对烈士也太不尊重了吧!心里头对开发商远见卓识的敬意顿时变成了义愤填膺的愤慨——唯利是图的东西啊!
从游乐场出来,我们径直往纪念碑的方向走去,这公园也真够大的,走了又有十来分钟才走到,我的方向感一直很强,就是现在站的这个地方,肯定没错,闹心的是现在有一道十来米高的围墙横在我们眼前,像是成心立在这儿碍事儿似的。
常来朝墙上蹬了一脚:“妈的!爬过去!”我瞟了他一眼,“你试试!”他摇摇脑袋又来了句国骂。
没办法,只好沿着墙根边走边找,看前面是否有相对矮一些的地方。即使是出去另寻入口估计也够我们俩摸个个把小时了。这地方改建得太快,况且又这么大,又赶上天气热得跟下火似的,走上个十分二十分的浑身就湿透了。破衣服买的不透气,跟个太阳能热水袋差不多,毛孔像水龙头似的哗哗往外喷汗(夸张!夸张!)。我算是切身体会到了“一分钱一分货”这句话的深刻含义了。
走了有个三十米左右,很幸运,墙开始变低,呈缓坡形一点点矮下去,到了四十多米的地方完全变低了,也就有个两米五六吧。真他妈的,这不是有意把那个纪念碑给挡上吗?
身后的树林中传出来男女亲热发出的某种不雅的声音,简直就是视我们两个不存在,可真是够全身心投入的。常来的脸上洋溢着淫荡的媚笑,说是还要再听听,并且给出自己的理由说:“谁让他们不尊重咱们来着?”硬是被我给推走了。
回到公园中央,有一个小转盘似的地方,沟通着各个方向,小转盘的中间是一个小广场,搭了几个凉亭,有烤肉串的,有卖冷饮的,还有各种说不上名字的小吃。
我俩看时间还早,便一人要了两大杯扎啤,吃了一大顿烤串,一直吃到晚上十点多,人家老板要收摊了才肯罢休,关键是实在是太好吃了,由于我们的暴饮暴食着实感动了老板,结账时给我们打了个八五折,这算下来还花了我整整五百块大洋呢。
这时候,公园里的人已经不多了,但还是不急为好。万一林子里还有人在忙活着搞亲密接触被我们撞见就不妙了。靠在长椅上休息了一会儿也好保存体力,我和常来又各自上了几次厕所(收费的,并且是昼夜收费,一元一次!)。
等到公园里的人都各自散去,我看了看手机,23:15,差不多了,再等下去那卖烤串的又该出摊了。
常来读高中的时候是体育生,手脚利索,相比之下我就次多了。于是我们就采取了一个很是符合实际情况又具有可行性的方案——他蹲下来,让我先踩着他的背爬上去!这方案我很乐意。
墙皮很厚,有三十厘米宽。我也不好意思再踩着常来下去,那样也实在太丢人了。趁他还没爬上来,我先拄着墙往下跳,摔了他也看不见,免得丢人。于是我便把手机拿在手里,免得从兜里摔出去。纵身往下跳去,随后就是“扑通”一声闷响,一股恶臭灌进鼻孔。身体非但没摔在地上,反而受到了一个向上的力把我给托住。很不幸,掉进及腰深的臭水沟里了。这会儿常来也蹿到了墙上,蹲在上面问我:“华乔,什么动静?”我连声应着:“没事儿没事儿,什么动静也没有!”
这小子可能是平时被我给耍怕了,伸手往背包里去摸手电筒。我催着他:“别磨蹭了,快点儿跳下来啊!”他也不看看我半个身子都没了进去,应了声就优雅地跳了下来,等着他的自然也是那么一声。
常来抹了把脸,骂我:“你他妈的耍我,有水也不说一声!”
我嘿嘿偷笑,心里一阵暗爽,“好兄弟,同甘共苦嘛!”
水沟不宽,几步就爬了上来,常来把背包搁在地上,摸出手电筒,嘴里抱怨着:“是不是他妈的谁家的大粪坑啊?这么臭!”还好,手电筒没有坏掉。常来把光往身子上一照,顺着裤脚往下滴着水,红色?地面上也湿了一块,全是红色。
常来吓得赶忙把手电筒关掉。我夺了过来,在自己的裤脚上照了一下,也在滴着红色的液体,地面上也是湿的,殷红的一大块。
我把手电光往那水沟里照了下,上面覆盖着一层枯败的植物,怪不得看不清下面的水呢。常来拿出一把铲子,在水沟里捞了些植物上来。定睛一看,花儿?有花梗,有花瓣,明显是花儿。只是、只是都蜷成了一团一团的,像、像一条条死狗。
我顿时想起白胡子老头儿讲过的类似情景,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
常来又把铲子伸进水沟里去,扒开一些枯花,露出深红发黑的血水来。就在这时,水面上轻微动了一下,随后,里面竟浮出一张惨惨白白的人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