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引魂寻骨

“行了你,还狡辩呢!”王美娜打断了我道:“其实不仅仅只是你,匀州市的所有男女老少见到这个女人,都会被她给吸引。她,可是咱们匀州市的第一大美人顾小云啊!”

“匀州市的第一大美人,顾小云?”我疑惑的重复了这话。

“是啊!”王美娜说道:“匀州市的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女人莫逢吴云峰,男人莫爱顾小云。”

“哦?”这话我听王美娜跟我说过,但是第一次听说,并没有留意。

现在,让我有些好奇!

我望着她问:“这话,怎么说呀?难道,她跟吴云峰一样?”

吴云峰是个渣男,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渣男!一个搞风水之学来旺盛自己桃花的渣男。而顾小云,难道也是一个这样的渣女?

我这话刚问出口,王美娜就连忙说道:“不,不是的,她可不是什么渣女。这女人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来到匀州市的。她行事孤独,从不与人打交道,并且洁身自爱,从来就没有什么绯闻传出,追她的男人可以从这里排到南半球去!匀州市的公子哥,整个西南地区的富商,乃至全国不少豪门的少爷都在追求她。可以说她是自命不凡,也可以说是她眼光太高,反正不管什么样的男人追她,她都直至千里之外,从不给人笑脸。冷若冰霜,千年寒冰,这些都是她都代名词。”

“所以,顾小云这样的女人,不是一般的男人可以入她眼睛的。时至现在,想要真正了解她,跟她打过交道的,都没有。”

听到这里,我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原来是因为高冷啊!

“不过……”

王美娜峰回路转的说道:“你倒是可以试一下!像你这种本事的高人,或许她会感兴趣!”

说着话,王美娜的脸上挤出了一个坏笑,可是那坏笑里面却是调侃。

我赶紧说道:“行了,你别拿我开玩笑了。”

“刚刚我之所以看她,是因为我发现她身上有种很特别的气息!”

“特别的气息?”王美娜闻了闻自己,皱眉问道:“是体香吗?”

“不是,是一种跟正常人不一样的气息!她,应该不是普通人。”

“不是普通人?周庚,你该不会是掩饰自己刚刚看她的尴尬,故意那么说的吧?”王美娜歪着脑袋看我,一脸的怀疑。

我摇头说道:“不是,我说的是真的!”

“每个人的身上都有不同的气味和颜色,用观气术可以看出!刚刚我没有开启观气术,所以没有看出她身上的不同,但我几乎可以肯定,她绝对不一样。”

王美娜嘟着嘴,说了句:“好吧,那下次见到的时候,你可以开启观气术看一看。”

我两没再多说什么,我让王美娜送我回去拿了一些朱砂跟一支毛笔,然后就直奔李秀秀的别墅。赶到李秀秀别墅的时候,天快黑了。

她的气色还是很差,一见到我们,她有些激动。

“周老板,娜娜,怎么样?事情办好了吗?你们有没有见到吴云峰啊?”

“见到了!”

她啊了一声,急忙问道:“那,那,拿到您想要的东西了吗?”

我嗯了一声说道:“拿到了。”

“真好,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我这一天,一个人待在家里,心里都忐忑不安的,我真担心你们出什么事。”

“没事的,李姐!”王美娜微微笑道:“相信周庚!他真的很有本事。”

王美娜的这顶高帽,让我又忍不住苦涩的笑了笑。

“总之,谢谢你们!”说着,她给我们鞠了个躬。

“李小姐,你太客气了。”说着话,我将她扶了起来。

“李先生,我能问一下,你要了吴云峰的什么吗?”

我拿出了王美娜给我的头发跟血,直接递给了她,说道:“要了头发跟血!现在,我还需要你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血浓于水,融为一体!只有你们的血液跟毛发融合,才能创造出一个替代月月的灵魂!”

李秀秀听到这里,似懂非懂,尽管不懂,但她还是点头说道:“好的,您需要什么尽管说就行!只是,我想问问,这血跟头发是吴云峰自愿给的吗?”

我听到这里,冷笑了一声道:“你觉得吴云峰会自愿给?”

听到我的话,李秀秀的眉头不自觉的皱了起来,她尴尬的说道:“对不起,李先生,我只是很意外,我还以为吴云峰念了旧情呢,所以……”

“行了,我觉得李小姐你现在应该关心一下杨先生。”

我这话一出,李秀秀的脸色瞬间就变得难看起来,她暗自感慨着说道:“我当然担心杨辉的,他离开之后我就一直给他打电话,到现在,他也没接!我都不知道他去哪了。”

说着话,她的泪水就再次低落了下来。

我感觉自己有点多话了……

我连忙转移了话题道:“李小姐,咱们还是慢着哭吧!接下来,我可能需要你去给我准备点东西。首先,我需要月月以前穿过的衣服,另外,我还需要你的血和毛发。准备好了这两样东西之后,再去给我准备一些红纸,就是写对联用的那种红纸!除了红纸,还有黑墨水。另外,再给我准备一只大公鸡,养了三年的那种,最好是全身黑毛,没有全身黑毛的,就要威武挺拔,打鸣很厉害的那种。”

李秀秀闻言,嗯了一声说道:“好的!我这就去办。”

说完话,李秀秀直接走出了门去。

见到李秀秀出门之后,王美娜疑惑地问我:“周庚,红纸啊,黑墨水啊,你那里不是有的吗?刚刚你怎么不自己带过来呢?”

我摇头说道:“那不一样,我带来的做事没有主人家自己尽心尽力去找来的好!其他事可以用我自己的,但是寻人,必须要李秀秀自己去找!”

“那,大公鸡呢?你是要做法事吗?”

王美娜也知道大公鸡是做法事的,大公鸡的血,便是用来做法事的。

我微微点头说道:“是,是要做法事!今晚,咱们就引魂寻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