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诚已经很多年没有回忆过往昔的岁月了。
他的人生,被一块巨大的黑色幕布分割成了两部分。
前半部分是“台前”,后半部分是“幕后”。
位于“台前”的时候,他是容震的二儿子,是容兴集团的二少爷,有着比旁人光鲜亮丽千倍万倍的生活,以及可以随意践踏他人的尊贵身份。
走出去,人人都对着他点头哈腰,小心地将他奉为座上宾。
回到家,他是父亲的得力助手,是他骄傲的儿子。
而那一场车祸,大哥的惨死,父亲无情地收走了赋予他的一切——尊贵的身份、光鲜亮丽的生活、世人对他的敬仰……
甚至,他健康的身体。
容诚到死都记得自己被父亲打断腿后,扔上开往利物浦的货轮上的那一天。
那一天,风是那样的大,雨是那样的急,浪是那样的汹涌……
他拖着一条断腿,狼狈地趴在货轮肮脏的甲板上,雨水从断腿上冲刷而过,冲刷出一股一股鲜红的血水。
他双手撑在甲板上,忍着骨头断裂的剧痛,在暴雨中昂起一张苍白的毫无血色的脸,向他父亲苦苦哀求,“父亲,我知道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
“我求您,不要把我送到那样远的地方去……”额头重重磕在甲板上,“求您了,父亲。再给我一个机会吧,父亲。”
他痛哭流涕地哀求着,希望求得他父亲宽宏大量,再给他一个机会。
可雨伞之下,他的父亲神色冷漠,看他的眼神如同是在看一个仇人一般,“我留你一条命,不是因为你是我儿子,我下不去手。”
“而是……”他父亲咬牙切齿,仿佛想将他生吞活剥了一样,“如果你给你大哥一枪,让他痛痛快快的死,我都不会这样恨你,可你没有,你眼睁睁地看着他,活活被烧死。”
说到这时,他父亲走到他跟前来,然后半蹲下身来,一只手狠狠掐住了他的脖子,“我真想……我真想也往你身上放一把火,好让你尝尝被火烧死是什么滋味。”
“你这个畜生不如的东西……”他父亲目光冰冷地看着他,“我很是不明白,这些年,我自问我待你与你大哥是一样的心,你大哥有的东西,你的那一份就不会少,你怎么就那么狠心,竟把他活活烧死了?”
随后,他父亲重重甩开他的下巴,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我不会要你的命,因为那样的惩罚对你来说太轻了。这条货轮是到利物浦的,等你到了那个地方,安德鲁会替我好好看着你,你就在那里用你的余生向你的大哥赎罪吧。”.
“你这辈子都休想再回到云城来,我也不会去见你……”在漫天的大雨中,父亲声音决绝,“我们两个之间的父子缘分,就到此为止!”
他惶恐地大喊,“不要,父亲……我不要去利物浦!父亲,我已经知道错了……我求您,再给我一次机会。”
他父亲已经决绝地转过身去,不再看他。
他只能绝望地大喊,“父亲,父亲!”
可他的父亲再也没有看他一眼。
就这样,他被货轮运送到了利物浦。
货轮在海上航行的期间,他被关在一间暗无天日的杂物间里,与各种绳索工具作伴。
腿上的伤口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理,很快就开始红肿溃烂,而他也发起了高烧,嗓子烧哑了,嘴唇烧得开裂起皮。
浑浑噩噩中,他躺在散发着腥臭味的旧棉被中悲哀地想,他可能到不了利物浦了,要死在这船上了。
死了也好。
死了,就正好给大哥偿命。
那父亲,应该就能原谅了他了。
可他不甘心就这样死去。
凭什么,他也是儿子,为什么他父亲连个机会都不肯给他,就直接要把继承权交给大哥?
他明明不比他大哥差一分。
可父亲却连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都不愿意给他!
凭什么?
凭什么!
于是,在这样悲愤怨恨的心理下,他硬生生挺过了一夜又一夜。等货轮停靠在利物浦码头,安德鲁的人把他从杂物间里拖出来的时候,他已经瘦得没有人形了。
至于那条断腿,早已经溃烂得不成样子了。
安德鲁是大哥的好朋友,在听闻自己的好朋友是死于他的手中后,对他的态度是可想而知。
安德鲁将他带到了离利物浦有将近两百公里远的偏僻乡下。
就像一条对他父亲忠心耿耿的狗一样,安德鲁严格执行着他父亲的指令——不给他请医生,也不将他送去医院,把他一个人关在一栋空旷的大房子里,任由他自生自灭。
而他,早已经在货轮上向工人求助,希望工人能给他一点消炎药或者酒精,却遭到白眼的时候,就认清了现实。
他清楚的知道,自己已经不再是容家的二少爷了。
他的父亲,已经彻底放弃他了。
可他不甘心。
不甘心活成一滩烂泥。
不甘心余生都要被困在这栋大房子里。
于是,他趁着安德鲁的手下都睡着了,拖着一条伤腿到酒窖中偷了两瓶伏特加,又去厨房拿了一把小水果刀。
拖着伤腿回到房间里,他拧去酒瓶的盖子,往刀身上淋了一些酒,权当是消毒了,又仰头往嘴里猛灌了几大口,随后,他将一块毛巾塞进嘴里,用牙齿紧紧咬住,拿刀剜去了伤口上的腐肉。
当腐肉被剜去,他用伏特加冲洗伤口的时候,他的眼角溢出了一点泪水。
不是因为疼,而是因为恨。
他恨他父亲的绝情。
他恨他父亲的不公平。
他恨他父亲这样残忍地对待他。
幸好老天觉得他命不该绝,腿上的伤口开始慢慢愈合,长出了新的血肉,只是因为拖延的时间太长了,腿骨长歪了,神经与肌肉损伤太严重,他终生都需要靠着手杖才能走路。
不过,没关系。
他活下来了。
在安德鲁的看守下,他熬过了几个寒冬,又熬过了几个酷夏,终于在一个夜里,他动手了——他用水果刀捅穿了一个看守他的人的脖子,又用这个人的枪爆了另外一个人的头……
在一场厮杀之后,他亲手结束了他的牢笼生活。
再把安德鲁送去给他大哥作伴以后,他拥有了一个全新的身份——二爷。
靠着“二爷”这个身份,他恢复了一些年轻时候的荣光。
比如,出门时前呼后拥
比如,被人害怕敬仰。
可“二爷”这个身份来得不太光彩,也因此不太能见光,他觉得自己就像那些藏在幕后敲锣打鼓的人一样,虽然最响亮的声音出自于他的手,但在台下看戏的观众们,永远也不知道他是谁。
很快,这样的日子就变得索然无味了。
他从城里搬回到了他千辛万苦才逃出去的牢笼里。
房前屋后依旧有不少的人日夜把守着,但这一回,他可以随时走出房间,走出院子,走出这一片僻静荒凉的地方。
他过上了隐士一般的生活。
终日在这一栋老旧的房子里,喝茶、看书、种花、喂鱼……
城里的宅子很大,也很豪华,但那样纸醉金迷的生活,会很容易让人忘记以前经历过的苦难。
但这里不一样。
这里的一切都提醒着他,曾经发生过什么,自己是如何从老天爷的手中捡回这条命的。
如是多年。
当张德海递来橄榄枝的时候,他其实是不屑一顾的。虽然这些年,他不在云城,但他对他父亲身边的一切都了如指掌,所以他知道,他父亲有多疼爱那个侄子。
其实,这不难理解,因为那是他大哥的血脉。
是他大哥留下的唯一的……
啊不对,他大哥的血脉还有眼前这一个丫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