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崔适所料,李齐慎一路没停,急行将近二十天,四月十五凌晨才到丰州。
丰州多大漠、草场,是不同于长安城的风光,高旷辽远,远远看见人影,李齐慎就不轻不重地勒了一下缰绳,驱马缓缓过去。这时间草场还没长到最好,远不及《敕勒歌》里的景象,但草叶悠悠地在风里舒展,从李齐慎的位置看过去,牛羊三三两两,星星点点地布在草场上,居然有点悠闲的意思。
他吸了口气。和长安城里萦绕的熏香不同,这一口气带着些许腥味,混着泥土、青草和牛羊的味道,但他并不讨厌,反而油然而生一股微妙的快意,好像他生来就该在草原上纵马驰骋。
“殿下,前边应当就是宁王了。”李齐慎觉得挺舒服,但跟他来的随从是从李琢期身边拨来的,哪儿受得了这个,“您不如早些前去,免得失了礼数。一路风尘,也好快些休息。”
李齐慎勒马,微微偏头,看了那随从一眼。
他没什么表情,那一眼不咸不淡,偏偏看得随从心下一惊,抓缰绳的手都僵了一瞬:“……臣失言。”
“无妨。”李齐慎抓紧缰绳,“那就快些,车马劳顿,是该休息了。”
他率先催马前去,后边的几个随从赶紧跟上。他们和宁王其实隔得不远,纵马跑了没几步,就到了那一行人面前。这边没多少人,宁王那边总共也不到十个人,里边甚至还混了个十岁上下的孩子。
这倒有趣,李齐慎一勒缰绳:“见过宁王。”
“雁阳郡王。”李容津还了个礼。和李齐慎这一支偏向秀丽的面容不像,他的长相锋利硬朗,和马蹄下的千里草场还挺搭,看着就是草原儿郎的豁达样子,声音也洪亮,整个人的感觉介乎亲王、将军和牧民头子之间。
“接风洗礼的酒等会儿再说,先给咱们郡王介绍介绍。”李容津这么称呼李齐慎,但不是轻蔑的意思,反倒更像调侃,他动了动缰绳,让马走到身侧一位穿着轻铠的将军身边,“这是副将,高昌,高善言。”
“见过高将军。”李齐慎从善如流,行了个礼。
“见过郡王。”高昌看了少年一会儿,冷硬的脸上忽然浮出个笑,还礼。
有了个开头,后边就容易得多,李容津驱马带着李齐慎一个个见礼。李齐慎留了个心,算上李容津,来的人总共八个,三个穿轻铠,在天德军中任职;两个穿的是圆领袍,似乎是文职;一个则穿当地人的服饰,是当地牧民里的领头人,和天德军有物资联系,李齐慎念了两遍,才把“阿古达木”这名儿念顺。
最后就是那个孩子,一身胡服,像模像样地扎着马尾,抬头看李齐慎时满眼都是好奇。
李齐慎笑笑,故意说:“这是哪位小将军?”
“什么将军,她有这个本事吗?是我女儿,有个昭临郡主的封号,叫她大名就行。”李容津笑了,和女儿说话时相当温和,“伽罗,和阿兄见礼。”
“好。”李殊檀抬手,行了个男子的抱拳礼,“殊檀见过阿兄!”
李齐慎回礼,报了自己的名儿:“李齐慎。”
“别告诉她大名,这小娘子没规矩,真会拿名儿叫你。”李容津笑骂一句,又问李殊檀,“妙心身子好了没,能不能见客?”
李殊檀摇头:“没好。妙心出不来,没法骑马。”
李容津叹了口气。
“妙心?”李齐慎问,“令嫒?”
“令嫒什么令嫒,听不懂,给我说大白话。”李容津瞪了李齐慎一眼,“不过和女儿也没什么两样,都养在我这里。是我侄女,她阿耶阿娘去得早,给她口饭吃罢了。”
说这话时李容津显然有点落寞,既然是家事,李齐慎聪明地换了问题:“接下来如何?”
“还如何?接风酒啊。”李容津转头喊了一声,“善言!”
高昌应声,当即去阿古达木那儿取了两只酒囊,一人一只交给李容津和李齐慎。
李齐慎还以为他会找个杯子:“嗯?”
“会喝酒吗?”李容津问。
李齐慎迟疑片刻,摇摇头:“不算会。”
“那趁早学会啊,草原上的少年郎不会喝酒,可有苦头吃!”阿古达木朗声笑起来,“这是家里酿的酒,加了奶,喝吧!”
“阿古达木可是个小气鬼,夫人酿得一手好酒,平常一滴都不拿出来。”李容津打开酒囊的封口,深吸一口浓郁的酒香,“我先喝了!”
他完全没管李齐慎,咬住口子,一仰头,一饮而尽,末了把酒馕丢还给阿古达木,意犹未尽地抹抹嘴,“你如何?”
“多谢。”都到这份上了,李齐慎也不能不喝,他打开封口,凑近嗅了一下。
长安城里的酒多讲究,除了胡姬酒肆里西来的烈酒,其他的酒反复过滤,装在花里胡哨的瓶子里,喝起来却寡淡,往往一嘴米味儿。这酒却不同,闻一下就觉得身子热起来,像是吸了口刀进去。
“看样子是烈酒啊。”李齐慎带着赞叹的意思,“酒量不佳,怕从马上摔下去,意思意思。”
他言行一致,真就意思意思抿了一点,忍住喉咙口里烧灼的感觉,原样封好,却没还给阿古达木,“这酒囊暂且借我,等我能像宁王一般喝完,再还给先生。”
阿古达木又大笑起来,像是听见什么好笑的事情:“一只酒囊,送给你了!酒出了坛子就发酸,不如来我家,我让家里人把酒拿出来,练练你的酒量!”
“合着你就对我小气!”李容津半笑半恼,“我每回上你家,牛羊肉管够,酒怎么不拿出来,让我干嚼!”
“没办法啊,这少年郎生得好看,我家里两个女儿,阿丽亚和乌雅汗,留下来和谁一起,都是我赚。”阿古达木说,“你这老男人还顶什么用,喝醉了还要我找人把你扛回城里!”
李容津一甩马鞭,“呸”了一声,纵马要踏阿古达木。阿古达木生来骑在马上,怎么会让他踢到,一夹马腹,转头跑出去。
两匹马就这么自顾自跑出去,越跑越快,李容津居然连回头的意思都没有。李齐慎服了,掉转马头,往高昌那边走了几步:“高将军?”
“郡王见谅,宁王生性如此,此外这是在草原上,多有不尊礼数之处。”高昌说,“末将愿为郡王领路。”
“请。”
高昌不说废话,一拉缰绳,令马换了方向,起步朝李容津和阿古达木赛跑的位置过去。
李齐慎赶紧追上,纵马跑了没几步,身边忽然冒出个声音:“阿兄,阿兄!你是长安城里来的吗?”
李齐慎心说幸好马跑得不算快,不然一说话保准吃风,“嗯”了一声:“怎么?”
“那你能和我说说长安城的事儿吗?我没去过。”李殊檀兴奋起来,“长安城是不是特别特别大,里边人特别特别多,我听说里边还有外国人呢!”
李齐慎扭头看了女孩一眼:“行啊,那我和你说说。”
李殊檀更兴奋,接着抛出一大串问题。
李齐慎有一搭没一搭地答,但他就是有这个本事,糊弄人都说得风生水起栩栩如生,哄得李殊檀一会儿叫一会儿笑,好像真见到了长安城里的盛世风光。
前边领路的高昌回头看了看,没说话,脸上却露出个笑。
这笑寡淡,李齐慎却敏锐地捕捉到,下一瞬,他也笑起来,明朗澄澈,眼瞳里蓄着整个草原的阳光。
丰州草场,天德军。
李承儆把他丢到这地方,随便塞了个郡王的封号,如同逐出长安城,给自己找个安宁,接下来是生是死都不管他。
但李承儆恐怕永远不会想到,就算能想到,也来不及了,李齐慎要的就是离开长安城,越远越好;再接近军队,越近越好。
埋藏于心的火再度烧起来,这草场就是他的燃料,李齐慎深吸一口气,抽了一马鞭,迎着朝阳大风,向前方新酿的酒、新烤的牛羊肉,还有来来往往的人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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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是和谢匀之约定的日子,先前就和女官提过,谢忘之不急着起床,多睡了一会儿,差不多卯时过半才起。她刚起床,还没洗漱完,就听见尖利的女声。
“晦气死了!”先起的薛歌书在外边喊,“哪儿来的死猫,快弄走!”
乍听见薛歌书这么一嗓子,谢忘之惊得慌忙吐了漱口的青盐水,脸都没抹,心急火燎地小跑着推门出去:“猫怎么了?!”
果然是谢忘之养的,薛歌书露出个笑,双手抱臂,稍稍抬起下颌:“我看这猫半死不活的,晦气,而且我讨厌猫,快点弄走。”
谢忘之看了木盆一眼。煤球听不懂人话,但能感觉到薛歌书的敌意,奈何一条前腿被棉布扎得结结实实,抬起来都费劲,压根不能跳起来挠他,只能趴在盆儿里,尾巴一下一下拍着盆边。
看样子还挺精神,谢忘之松了口气,她和谢匀之约好了今天就走,不想临走还和薛歌书吵起来,尽可能温和地说:“它受伤了,我怕它在外边活不下去,就放在外边,不会伤人的。过会儿我就把它带走。”
“现在弄走。”
谢匀之还没来,谢忘之总不能揣着猫去门下省找他:“我过会儿就……”
薛歌书没等她说完,上前半步,一脚踹翻了那只木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