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野蛮邻居

我的野蛮邻居

作者:千草 状态:完本 日期:08-16

康溢和华也哲向来可说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毕竟他们一个出生在警察世家,一个来自黑道世家。先天的家世条件使得他们成为死对头让人一点也不觉得奇怪。自从两人在初中第一次相见后,就注定了他们以后想解都解不了的孽缘。自身的优秀让他们谁也不服谁。从初一到初三,两人不断地比成绩、比运动,举凡考试或比赛,不论是大考、小考,还是重要的比赛、不重要的比赛,都在他们比的范围内。然后……三年比赛的结果是谁也没有占到半点优势。康溢压不了华也哲,华也哲也胜不了康溢。…

最新更新尾声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千草
    她姓颜,名吉祥,不过她却觉得她该叫颜倒霉比较贴切。没事跑到85楼的她很倒霉,不过更倒霉的是,她居然碰上了一个神经病美少年。好吧,他不是神经病,只是个性很古怪罢了。不过……他能不能不要缠着她啊?没事竟然还拖着她去买水晶。如果告诉他她买水晶想去的霉运就是他,不知道他会不会翻脸?
  • 作者:千草
    为了新闻社的明天,凌好好决定,就算是撒旦王子,她也和他耗上了。采访是她的目的,跟踪是迫不得已,只是为什么耗了半天,每次都是自己气得半死?他绝对、绝对是她命中的克星!才打算离他远远的,他却突然在她面前说他爱她。他爱她?!她迷惑了。他的爱是那么的强烈,而她呢?爱他吗?
  • 作者:千草
    她偏食,还把偏食政策发挥到了极限。他身为料理界的天才,最看不顺眼的就是此类人种。她看他不顺眼,他瞧她也没顺过眼。可偏偏为了餐馆的前途,她不得不去拜托他帮忙。于是乎,她的地狱旅途开始了。每天都要紧捏鼻子,张口咽下她最讨厌吃的菜。于是乎,一场打打闹闹的爱情也开始了。
  • 作者:千草
    她好命苦啊!昔日的青梅竹马成了当红男模特,而她却因找不到工作,被姐姐安排在自家公司里当勤杂人员!更惨的是她犹记得年幼时的他承诺娶她的诺言,而他却已经把她忘得一干二净了,难道她还好意思去问他“你要娶我吗?”罢了罢了,她还是认命当他的小助理吧。可这会儿,他却因为爱上了她做的蛋炒饭,命令她不准随便离开他……
  • 作者:千草
    你是我的新玩具。他已经站定在了她的面前。妈的,这个疯子究竟是谁啊?去死!她的那一丁点修养,寿终正寝。玩具不可以不乖。他甩动着手上的鞭子,似乎又准备抽来。方晴儿防卫似的拔出了瑞士刀,“你别再动了,如果你再过来的话,可别怪我弄伤你。”他嗤笑一声。盯着她手中的瑞士刀,双眸中闪动过一丝红光。瑞士刀在他的注视下,迅速地弯曲、折叠,两秒钟的工夫,便成了一个铁团。“我是伊利斯.帕克南,不过你应该称呼我为主人!”……
  • 作者:千草
    衰啊!会有比她更衰的人吗?愣愣地看着朝着她走过来的人,方宝儿打了一半的哈欠硬是卡住了。他,迈着优雅的脚步,一步一步地靠近着她。他,文质彬彬的感觉,依然不曾改变,只是如今,多了一份儒雅,少了一丝青涩。他,那淡淡的微笑依然挂在脸上,只是笑意不曾到达眼底。然后,他对着她,礼貌地伸出了手,“是方警员吧,我是法政部的江默雨。初次见面,希望彼此能够合作愉快。”初次见面?怎么可能是初次见面?她气愤地咬着下唇,死命地瞪着他。
  • 作者:千草
    她从来不知道,原来她和他的距离是如此之近。近到只要伸手,就可以去碰触;只要呼唤,就可以得到回应。他用他的温柔在全力地保护着她。他是高高在上的凤凰,宇宙中最强大的四神兽之一,可是却因为她的一句话,而匍匐在了她的脚下。他把她视为那亿万年生命中唯一的乐趣,她成为了他的主人,他的依凭,可是却遗忘了他的名字……那尊贵无比,不曾有人类呼唤过的名字……
  • 作者:千草
    第一次看见他,她发现她爱上了他,第二次看见他,他们开始交往了。爱情可以如此轻易地得到吗?如果付出了,是否真的能够得到回报?在爱情的国度中,公平可否存在?而他,拼命地想要对她所隐瞒的事情,又会是什么呢?锲而不舍地追逐着他的脚步,为何始终换不来他正眼相待?那她还要这样继续地爱他吗?对他来说可有可无的她,何时才能真正心灵相通……
  • 作者:千草
    江安安和校园风云人物韩海非杠上了!她最看不惯他唇边老是带着一抹不屑和嘲讽的傲慢样子。他智商高,永远考第一就可以瞧不起别人吗?没想到她的挑衅居然让他感兴趣,进而提出交往的要求,还不准她抗议!555555,她不想跟他出去约会!光是想象她和他在星空之下热烈拥吻的镜头,她就起一身的鸡皮疙瘩。当然,如果她有幸和他站在夜色的星空下,那么结果绝对是他很没品地用手指乱弹她的脑门,要不就是把她当做沙包一样拖来拖去,而她,或许会在被他一番“凌虐”后,光荣地和这个世界说GOODBYE……
  • 作者:千草
    呀!这个呈睡美男姿势躺在沙发上的男人是谁? 帅啊,帅得简直没话说! 如果不乘机揩点油, 怎么能对得起自己这双痒痒的手? “砰!”什么东西压倒她了? 沉甸甸的重量,还有带着黑毛的……狗爪。 呃,狗爪?! 走开了,别添她的脸了! 他是狗的主人吗? 不叫开他的狗反而在笑,她的狼狈有那么好笑吗? 哼,梁子结大了!
  • 作者:千草
    李兰生,很普通的一个名字,甚至普通得有点过分。从名字可以一眼看出,是一个李姓的人和一个兰姓的人,生出来的孩子,所以才叫李兰生。人如其名这个词,绝对可以用在李兰生的身上。163的身高,算不上高,也算不上矮,黄种人最普通的那种有着些微泛黄的肌肤,略微偏瘦的身材看上去有些病恹恹的,眼睛虽然是双眼皮,但是却绝对称不上大,眼角微微下垂,看上去总有些没精神似的。薄薄的唇瓣,没有女人该有的那种丰满润泽的感觉。总之,她全身上下都让人觉得乏善可陈。唯一称得上美的,就是她的声音了,柔中带静,如同夏夜的风,清爽怡人,沁人心扉。
  • 作者:千草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男人。在这个充满着祥和、平静气氛的小区中,有这样的男人存在,显得尤为的奇怪。首先,他很高,近190厘米的身高,在亚洲人中绝对属于鹤立鸡群的典型;其次,他很壮,像座小山似的,那精壮的身子,像未开化的野人;再次,他很凶。虽然楚欢颜从来没和这男人说过话,但是凭着第一眼的感觉,她认为——他很凶。男人是一个月前搬来的,所住的公寓刚巧是在楚欢颜家的楼上,也因此,使得她格外注意他。
  • 作者:千草
    八年前。暑假魔法培训班在我的满足里结束了,虽然这个为期两星期的培训班大多只是讲一些历史或者传说中的魔法故事,还有一些简单的魔法咒语,甚至穿着漂亮魔法长袍的老师从来没有表演过魔法,但是我依然在培训班里学得兴致勃勃。八岁的我坚信,拿到了培训班的结业证书,我就已经是一名魔法师了。也许和许多电影里一样,当我念响魔法咒语的时候,就会有漂亮的魔法从我的手心里钻出来——嗯,要是我有一根魔棒和一件魔法长袍,那就更完美了。我蹦蹦跳跳地跑向熟悉的公交车站,准备回家把结业证书举到爸爸面前好好炫耀一番。
  • 作者:千草
    谁人不对他恭敬外加礼遇三分?眼前这个小女子怎的……够大胆!竟敢趁火打劫!堂堂皇子殿下怎能受此等“屈辱”,不讨回来怎么在人前树立威信?可,越看越可爱,越缠越上瘾,现下的情况似乎有点脱节,那,换种方式报复行不行?嘿嘿,决定了先让她爱上他好了,然后……
  • 作者:千草
    她只不过不小心多看了他两眼,有必要一上来就问她喜不喜欢龟,介不介意给她点血吗?她是属兔的,怎么可能喜欢奸诈的龟呢?就算是因为他的鼻子太挺,让她忍不住多看了几眼,也没必要出卖自己的喜好吧?!等等,他刚才说叫她给点什么?血……哇,她不会是碰上吸血鬼了吧!什么,他说他的年龄有几亿光年了?哇咧!亿?还是光年?他好老哦……
  • 作者:千草
    童依依,依依“好色”,从小到大,凡举小区里称得上“美丽”的小孩,都难逃她的魔爪。童妈为了她这一不入流的坏习惯,不知道揪了她多少次的耳朵。不过屡教不改这词是天生为童依依而设的。反正她的这一爱好不偷不抢,她乐得继续把它发扬光大。而官敏敏,则“好吃”,食物最能够吸引住她的兴趣了。从小到大的支援都是希望以后能够成为一名伟大的厨师,每天都可以做很多好吃的东西以满足自己对于吃的欲望。不过,在官家的厨房第N次差点全毁之后,她的这一伟大志愿算是彻底磨灭了。于是乎,既然厨师当不成了,那么就改嫁一个厨师老公吧。毕竟——志愿是可以转变的。至于贾晓容,中性化的面庞,帅气得简直无可比拟。曾经在高中创造了一个学期连收725封情书的纪录,而且封封情书都是出自女性之手。在三人之中最最具有贤妻良母之美好品德的女人了。虽然琴棋书画……呃,是样样不行,不过烧菜煮饭、缝补衣服、打扫整理绝对OK。比起其他两人那狗窝似的卧室,她的卧室简直就像是精品房。而为一的缺点,大概是她的胆
  • 作者:千草
    “你要说的就这个?”楚欢颜狼狈地爬起身,没好气地问道。“不然还要说点什么?”他看着她的眼神,像是在看白痴。得,当她问错了。这男人的良心,根本就连一点残渣都不剩。一个能够轻易拿出一百万的男人,竟然会在她家里和她抢晚饭吃。而当她质问他的时候,他竟然还理直气壮地说,因为在她家吃饭,比去附近的餐厅要方便——因为近。这种理由可以称之为理由吗?
  • 作者:千草
    “商宜枫,你到底还是不是女人?!”聒噪的叫声在清风阵阵的校园内显得格外刺耳,某男身上的校服因打斗而显得凌乱不堪。“我想是吧,从小到大,我的性别栏里都写着‘女’字。”俏丽的短发在跳跃中扬起,一个漂亮的回旋踢,又一个人被打闷在地。还好意思称“是”!在场的每一个男生均报以怀疑的眼神。 试问,有哪个女人会这么野蛮泼辣,把一干男生尽数打倒在地,还一副游刃有余的模样?“我们和你向来井水不犯河水,你要是识相的话,最好……唔!”拳头很干脆地一击击中对方的腹部,又一个男生一句话没说完,就直直地往地上一倒。由此可见,商宜枫这女人明显属于不识相的那种。
  • 作者:千草
    为什么他看她的眼光越来越奇怪,莫非麻雀变凤凰这种戏码要在她的身上上演?喜欢她的理由是因为她像迪迪熊一样能给他安全感?“好暖。”那低低的声音,如溪流一般地滑过她的耳际,“真的好暖,就好像迪迪熊一样的温暖,好舒服……”怀中那暖暖的体温,没有过分的灼热,没有烫人的温度,只是散发着温柔的热,让人不自觉地精神放松,心中那堵着的阴影,似乎也可以随之散去。“你没事吧?”官敏敏不由得问道。明明是那么冷傲的人,但是他刚才的话,却像是带着一丝恳求般地说。“没事。”卫泛舟答道。他的唇,几乎贴在了她的锁骨上,“只是想这样抱一会儿,想要拥有你的温度。”来驱逐他的不安。
  • 作者:千草
    于启檬是静森学校的MN社(美男社)社长,该社向来以收集美男信息为己任。为了筹集购买明星海报、写真集的费用,于启檬溜到学生会,准备偷学生会的垃圾去贩卖换钱,却不经意碰到了学生会会长赫泉……
  • 作者:千草
    拜托!她只不过是为了插画寻找灵感,所以才会来趟异国之旅,跑去冲绳晒晒太阳啊。但是眼前的这个男人是怎么回事?说出口的话足以气死活人,气坏圣人。没有吐出鲜血一口,那是她功力高深。不过,虎落平阳被犬欺。谁让她扯坏了他的衣服,所以只有忍气吞声,任他压榨了。不过,他的声音真的很好听,清丽、优雅、华丽。她从来不知道,原来男人的声音也可以如此之美。所以喽,没办法啦,谁让她迷上了他的声音呢。在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掳获了她……
  • 作者:千草
    难道要说出口的爱才算是爱吗?还是他真的不懂爱人?他从小就被母亲灌输“没人爱”的观念,实际上也发生在自己身上了。信誓旦旦的爱人最后还是离他而去,让他如何能相信这世上还会有人爱他?所以——他从不说爱。可是,她为什么又重新回到他的身边,他能够放任自己的期待相信她吗?
  • 作者:千草
    她只是一个小乞丐,那个魔魅冷血、权倾天下的男人,为什么会喜欢上她?该死的他,居然称她为他的物品,不仅在她肩上留下属于他的印记的刺青,还在她的脚上套上血玉,并发疯地封她为公主。他哪根神经有毛病了?居然向她喜欢的人发出警告——她只是属于他的?!
  • 作者:千草
    她不胖,她真的不胖,呃,最多只是丰满而已。可是眼前这个漂亮得如天使一般的男人,竟然胆敢喊她小胖妹?气得她当场给他进行机会主义教育。等等,什么?天使居然是学生会长?唔……这下子她惨了……不错,她是惨了,他用天之骄子的身份发誓,她,小胖妹,是属于他的!然而开始的游戏心情被爱她的心所取代,逐渐了解自己的心后他终于明白,这种珍惜,这样的感情,他,在整个世界里,只是在乎她……
  • 作者:千草
    如伊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是不是老天可怜自己离家三千里,才让她最爱的雷诺出现在古代?他稚气的长相、纤瘦的身形和冰冷的手,总是让她很想要好好地呵护,他总是悠然独处,却又不经意地想要向人撒娇,那个样子让她更想照顾……什么?他不是雷诺,而是东方家惟一的尊?!那个传说中冷血到不行的东方刑尊?!不管了不管了,她已经倒霉到爱上他了,他还想怎么样?!
  • 作者:千草
    平凡生活我爱你,麻烦麻烦速速去!不要说她龟毛,讨厌麻烦只是天性,人生吗,谈个小小的恋爱就好了啦,为什么要出一个超级天王巨星的剧情?见面不过两次就开口告白:我喜欢你!相信的是猪头,难道她长得智商可疑?谁知道第二天他竟然出现在她校园里,全然不怕别人把她也卷入娱乐绯闻。好,小辫子给你抓住我就暂且敷衍你,只要逃过此劫从此麻烦自烦远去,只是,为什么突然你的寂寞一并缠住, 我曾经如此逍遥快乐的思绪?
  • 作者:千草
    她想,再也没有人比她更倒楣的了!才刚进她梦寐以求的T大校门,准备好好享受她美好的大学生活,竟就让她遇上一个可恶的男人──先是看上她圆圆软软的苹果脸,把她当成麻薯熊揉揉捏捏,接著还运用他该死的学生会长的权力,让她成了学生会的打杂小妹──不!根本就是成了他的贴身女佣加专属玩具!更糟糕的是──她竟还著魔似的任他予取予求,说不出一个不字?天啊!她到底前八辈子是造了什么孽啊!为什么这辈子会惹上这个恶魔般的男人啊?
  • 作者:千草
    那么的健壮,那么的野蛮……呃,错了,是那么的具有安全感,完全就像是战战给她的感觉。当然,战战是条狗,而他则是一个人。她一直认为他是适合她的,不顾一切地倒追他,《养狗守则》成了她的追男法则,谁让他连个性都如此的像战战。但是当他一遍遍地回绝她的热情,用着平静的目光告诉她——他喜欢的人不是她。她茫然了。原来,他终究不是属于她的骑士。
  • 作者:千草
    为了避免辛苦经营的茶楼被大伯抢去,她必须得找个男人入赘为楚家传宗接代,或者想办法生个娃娃……阴错阳差进入将军府做了丫鬟,却每晚被个采花贼当成催眠药。好吧,既然这和她最“亲近”的男子是没法招入赘了,那么如果有机会怀个孩子也是好的。他是个美人儿,孩子将来生出来也应该会很好看吧。至少比起那传说中残暴、凶狠,一掌可以把人骨头都打碎的将军而言,他是一个更保险的选择。可是,他似乎对她的勾引视而不见,看来,她得再加把劲……
  • 作者:千草
    静森学院的学习部部长司马炽,是一位美丽精致得宛若油画般的高贵男孩,他的帅气和智商都可以让全校的人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但是他一生气的吼人功力却让人对他退避三舍。一个偶然的机会下,长相普通而且性格迷糊的陆理香遇到了火爆的司马炽,在两人一来一往的接触中,司马炽慢慢喜欢上了这个傻乎乎却天真善良的小女孩,尽管司马炽经常在吼叫中强迫陆理香学习,但是两人的感情却也在悄悄地升温……
  • 作者:千草
    十七岁的梁筱雅在进入静森学院那一天,惊奇地发现,两年前在森林迷路遇到的少年,竟是学校的学生会四大掌权人之一!就在梁筱雅入学起,叶文皇很快发现她身上的特别气质,决定不顾梁筱雅是否愿意,强迫与她交往。而梁筱雅担心与他交往会招来其他女生的嫉恨和报复,时时躲着他。可是交往已成事实,梁筱雅决定利用这个机会赚笔小钱,并为自己的社团争取经费。就在吵吵闹闹中两人逐渐发现他们真的相爱了,在相爱中更加了解了对方,梁筱雅用她真挚的爱情终于化解了叶文皇多年对自己对家人对朋友的封闭,崭露出一个真实的叶文皇。
  • 作者:千草
    有一种人,他们的一生,只得和一个人相依为命,那是他们的命依,是他们生存于这个世界唯一所在乎的人,寻寻觅觅,痛苦不堪,只为得到那一人,遇到了,抓住了,便再也不会放手。阳光下,他静静的跪在了她的面前,对着她发下了一生的誓言。她是他的命依,是命中注定与他相依为命的人,他无法失去她,可是她却可以随时舍弃他,他爱她,不是因为她是他的命依,只缘由——她是他在孤单岁月中,唯一陪伴着他度过那窒息寂寞的人……
  • 作者:千草
    她够呆,够笨,够白痴,却拥有着让他无论如何都想要夺取的歌声,以至于他的过滤镜中无法把她当作空气自动忽略。想要靠近她,想要掠夺她的一切,但是她却该死的怕他怕得浑身发抖。他不想要等待了,在她的身边他觉得自己是如此的焦躁不安。但是这个少根筋的女人,居然还傻傻地问他——为什么她是特别的?!
  • 作者:千草
    美女?她不是!大姐头,更称不上!她只是比别人的拳头厉害那么一点点而已,这样就把他身边想修理他的人吓跑了?好吧,如果这样也算美女救英雄的话!问题是他这软趴趴的性格也不能算是英雄啊,看来,她得好好发扬她的爱心,将他改造成一个勇敢的人!哈?原来真的是无风不起浪,他原来真的喜欢她!可、可,他们不是哥儿们吗?
  • 作者:千草
    洛佑闵是个喜欢异想天开、爱睡懒觉的小女孩。这天,她上课又迟到了,就在向学校狂奔的路上,不巧遇到一堆人打架,而打架的主角正是学校的体育部部长狄彦,在手忙脚乱的情况下,两人发现彼此似曾相识。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巫边雀
    6.20周日V,当天万字大肥章抽奖红包,求别养了TvT要被养死了 预收《杜绝火葬场从娃娃抓起》 预收《好多爹啊[团宠]》 【本文文案】 离贞年少貌美,天赋超群,万众倾羡。可金丹渡劫后,她却遭到琼吾宗主父女算计,危急之时她自毁金丹,鲜血淋漓地离开了琼吾宗。 脆弱之时,一位陌生少年让她的金丹恢复如初,然而那琼吾宗竟颠倒黑白,反将她诬为蛇蝎叛徒,令她名声大败。 少年笑得晦暗,当着她的面割下了造谣者的舌头。 离贞:我必剑捣琼吾,你无需为我徒生罪责。 少年:可我想做阿贞的道侣,诋毁阿贞的,我必不忍让。 离贞信了这一心为她的少年,将为数不多的宽容都给了他。 直到她也被这少年刺了一剑。 成熟的少年握着穿透她胸膛的剑,眉眼透着噬骨疯狂。 你曾杀我一次,让我受尽折辱,本尊终于夺来一世。 今后,你便能永远在我身边 原来美好之下都埋藏利刃,少年对她,根本无爱。 离贞一把粉碎他强塞来的聚魂丹,迎着他蓦然呆滞的目光冷艳一笑:大道无情,你没机会了。 * 少年以为,他让离贞体会最痛苦的绝望,他便能解开怨结飞升上界。 可没想到,他精心为她安排的计划,到头来反噬了他自己。 当他知晓离贞还活着,他欣喜若狂地带着一如当初的温柔来到她面前,却只得到她冰冷的回应—— 我不记得你是谁,我只知道,我想摧毁你。 【食用指南】 1.女主外强内坚,有仇必报,果狠直女 2.男主偏执极端,很会演戏,病娇疯批 3.男主是真反派,作天作地必遭报应那种 4.BE是不可能的 5.求点进专栏收藏作者,求不养肥 * 【2021.1.15,已截图】 ***************** 【预收①《杜绝火葬场从娃娃抓起》】 明夙在七岁那年忽然觉醒了前世的记忆,她原乃仙道之首,众仙敬仰,妖魔畏惧。 这一世,她却活在一本现代玄幻文中,穿成了豪门明家的千金女主。 在未来的剧情中,大伯为夺财产,设计将女主的父母赶出明家,还将女主当作向首富秦家联姻的工具。 而秦家少爷头脑精明,应下婚约却对她不闻不问,在商业目的达成后冷脸丢下了离婚协议。 在那以后,女主父母生活凄惨,女主郁郁寡欢因病早逝,结果秦家少爷忽然悔悟,化身疯批干翻了明家,还与妖族交易复活了女主,从此开启追妻火葬场之路。 知晓了一切的明夙表示,去他喵的火葬场,去他汪的豪门,她仙道之首能受这种气? - 十五年后,明家长子夺权,要将明夙父母赶出明家。 明夙:爸妈你们放心走吧,白城北边庄园里有咱仨的百亿资产。 父母:?? * 对于明家的联姻,秦家少爷不屑一顾,可当他得知明夙傲骨不屈另起门户,他竟有了几分兴趣,并让管家时常向他报告明夙的动向。 少爷,明小姐要举办个人画展了。 嗯。 少爷,明小姐去参加华山论剑了。 嗯? 少爷,明小姐把明家的产业全收购了。 嗯 少爷,明小姐退婚了。 嗯?!! 【预收①食用指南】 1.女主真大佬,从7岁开始写 2.有非人种族存在的现代世界,但极其稀少,女主对众种族都有威慑力 ***************** 【预收②《好多爹啊[团宠]》文案】 魔尊近日收到一个奇怪的祭品。 那是个三岁的娃娃,初见时不仅没被吓哭,竟还爬到他身上朝他的脸啄了一口。 他轻蔑地笑了:别以为讨好本座,便会放你离开。 小团子睁着大眼,傻兮兮地咧开嘴:太好了,那我能在这里住下吗? 魔尊:? - 棉铃原本是魔法世界的魔神幼崽,靠吸食暗黑力量为生,结果断奶没多久就穿越到了修真界。修真界内暗黑力量匮乏,导致她—— 穿成剑神之女,早夭。 穿成医圣之女,早夭。 穿成凡人之女,被献祭给了魔尊。 原以为这一世也活不长久,但当棉铃见到魔尊时,她心潮澎湃,两眼发光: 好丰盛的暗黑之力,一定很好吃。 于是她在他脸上尝了一口。 - 第一次见到不怕他的祭品,魔尊心中充满了玩味。 小娃娃最怕黑,关到禁闭室一定会吓得哇哇大哭,见到那只穷凶极恶的镇殿魔兽必然也会吓得屁滚尿流嗯?她怎么在禁闭室睡得那么甜,还抱着镇殿魔兽流口水?! 魔尊脸上阴云密布,一个箭步冲上去给她盖上了被子。 - 数年后,魔宫护法来报,修真界大能齐聚魔宫之外。 魔尊手持战戟,威严四溢。战争而已,魔界何惧?! 护法:不他们是来讨要女儿的。 魔尊一愣,回头看了眼睡梦正香的棉铃。休想,不如一战! #我的祭品天天想拿我当祭品# #岳父真特么多,全赶走算了# 【预收②食用指南】 1.女主团宠,战力超强 2.CP是魔尊,感情戏在长大后 3.文名待定 【以下是作者完结文】 《被仙君捡到的魔法少女》温柔师父可爱幼崽 《她被魔尊从三岁半养成白月光》阴鸷魔尊小魔女 《修罗场如何大和谐?》在修真界搞唱跳rap *
  • 作者:正月初琪
    一睁眼末世铁血女战神成了要被绑匪挖心的自闭症小可怜。  开玩笑,她手握最新型战神系统,还能被这群渣渣欺负了?  不小心马甲开太多,成了终极团宠,还救了一个长得跟末世元帅一模一样的小帅哥,只是这战斗力差远了。 蔡蔡!有人欺负我!  蔡蔡!我没有钱付房租被赶出来了! 蔡蔡!我怕黑今晚可不可以一起睡 直到某日,蔡宣苏发现这小帅哥居然马甲比她多,身份比她牛,一巴掌将人按在沙发上,高冷大佬瞬间变为乖巧小绵羊。  蔡蔡医生说我最近胃不好,只能吃软饭
  • 作者:隔壁老关
    女友跑路,齐晟备受打击,却因悲伤情绪达到阈值被神豪系统绑定。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有钱过后的齐晟,开始他的撒欢肆意人生!
  • 作者:大家的蓝胖子
    穿越为宇智波镜的后裔,宇智波止水的哥哥,外有宇智波斑、黑绝虎视眈眈,内有村子、家族的双重压力。前世身为小警员的宇智波弹经过深思熟虑,决定——“拯救世界是不可能拯救世界的,只能当当警员过过日子。”将拯救世界的重任托付给鸣佐两位神子,普普通通的宇智波弹只打算作为一名警备队成员,入职警备部,改变家族的命运,营造出一个治安良好、秩序稳定、关系融洽的木叶环境。“木叶安危,警备部系一半!”日后担任警备部部长的宇智波弹如此宣称。(前作《木叶的新三代火影》,已完结。书友群952467102)
  • 作者:软软的肥啾
    谢邀,人在冬木,刚刚成为替身使者,目前在商业区的便利店工作,每天最晚8点下班回家。我不抽烟,酒仅浅尝辄止。每天都要睡足八小时。同事都说我很正常。穿越到1994年的罗兰并没有什么远大的理想与追求,只想过上平静的生活。直到第四次圣杯战争爆发,看着频繁出现在他生活中,自称艺术家的变态杀人狂,魔术师杀手,麻婆神父后,罗兰意识到,他需要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了。总而言之,打扰我平静生活的人,都得死。
  • 作者:A穿地心
    【全文完结,放心入坑!专栏主攻文《被顶流渣了之后[娱乐圈]》已开~】 ————本文文案———— 季远征穿书了,穿进了一本虫族文。 在这里,雄虫们数量稀少智商奇高,掌握着星际时代的命脉,领导并压迫着雌虫。 而季远征就是权势滔天的雄虫天才,收了全星际最优秀的军雌幸言上将做雌奴,并对其进行了惨无人道的迫害。 幸言受不了黑化了,把渣攻千刀万剐后带领一众雌虫揭竿而起。 季远征穿过来的时候正是原主把幸言带回家的那一天,一切悲剧都还没开始。 起初,季远征只想保住小命,谈谈恋爱混吃等死,却一不小心将自家雌奴宠上了天。 后来,季远征不得不正视现实,百万年后的星际时代出现了封建制度,没有幸言也会有别的雌虫站起来。 所以,为了守护他的上将,季远征一步步以一己之力颠覆了整个帝国制度。 我做这一切,只是为了不让他们的妒火烧到你。 再后来—— 季远征特意开了个星网账号,每天拉着幸言秀恩爱,亲亲抱抱举高高,有一次突发奇想带着幸言星际旅行,却发现了一个奇特的虫族星球。 之后,季远征便过上了成吨喝醋的日子...... 【小剧场】 季远征:那个不要脸的雄虫又给你送花了!扔了!!! 幸言:那个军雌还给你送饭了呢! 季远征狗腿一笑:人家那不是没收嘛~讨厌~ 雄虫公敌犬系攻VS雌虫公敌美人受 (两只万人迷虫谈恋爱,顺便颠覆一下帝国。) 1.别被文案骗了,正文还是宠宠宠甜甜甜 2.有事业,节奏时快时慢 3.生不生蛋生几个蛋看大家喜好 4.不合理的地方大家都当成私设叭_(:з」∠)_ ——————预收分割线—————— 《被顶流渣了之后[娱乐圈]》已开~ 大家好,我是个人练习生权开霁,二十一岁,中国籍。我来找我男朋友,不对,是前——男朋友。 十八岁的权开霁是个中二少年,一时脑热离家出走还被一个不良青年渣了,对方在睡了他半年后突然消失,杳无音信。 直到两年后,国内一个颜值实力并存的顶流横空出世。 屏幕里那张脸张扬漂亮,赫然就是他那个消失了三年的渣男前对象! 权开霁沉着脸收拾行李回了国,化身钮祜禄小权进了渣男当导师的选秀综艺,装B勾引虐渣一条龙服务,成功带爆了整个节目。 ——起初 观众:拿性向哗众取宠,呵! ——后来 观众集体化身尖叫鸡:啊啊啊啊啊前任CP给爷锁死! #如果前任CP粉疯了,没有一只小权是无辜的# 问:如何在选秀综艺C位出道? 钮祜禄小权:谢邀。首先,你要有一个前男友在节目当导师;其次,你得技术好,方方面面的那种。
  • 作者:夫子
    修仙归来,重回地球年少时代,被人看成蠕虫一般的庸医萧叶,左手惊天医术,右手盖世武功,逆天崛起!上一世我力压万族,却心有遗憾,这一世我只求不负红尘不负卿!
  • 作者:枯空散人
    江湖暗涌,风云再起。天下名刀一逞锋锐,各照月光。一个个武侠位面的穿梭与探险,一次次生死间的徘徊,一场场与人性的斗争。血刀、屠龙刀、割鹿刀、冷月宝刀、小李飞刀、圆月弯刀、谁才是天下第一刀?“来者通姓,刀下不斩无名之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