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九十四章 浴血鳌山(九)

晋凌说鹰魂小队要混进鳌山去,其实主要是自己要混进去。这种活计,是不需要太多人,相反,是人越少越好。

人越少,就越减少了暴露的机会。何况,鹰魂小队现在人人身上带伤,有的伤的还不轻。

“人太少也是不行的。就你一个人,大家也不放心。”缨雪想了一想,“这样吧,我与你一同去。”

“也好。两个人就有个照应。”晋凌说道,“不过,你可先要改头换面,不能以现在这副面容出现在鳌山的。”

“好,那我便扮作一个普通的血灵教女哨使好了。”缨雪说道。

二人于是各自去改头换面,寻了血灵教教徒的衣服换了。缨雪换了衣饰发型,脸色也涂得病怏怏的,不过总体上还有隙可循。而晋凌就不一样了,使用着千颜带来的效果,完全就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一个一看就是老实憨厚的青年。

晋凌以仙语镯中的黄语珠之效将自己的实力压制在了仙宗境。缨雪也有水灵域的雾掩法,很好掩饰了自己的仙力光芒,外人看起来极为模糊,亦是一看就为仙宗境。

雾狼小五、鬼瞳魔鹰黑辰被装在了仙语镯空间之中。远方也被缨雪收纳在灵鸾宗特有的飞禽纳石之中。

晋凌寻了把普通的精铁剑做表面上的武器,缨雪则寻了把沉铁链爪。

然后,二人与小队其他成员们留下了联络的方法,嘱咐了一些相关事务,便离开了弑血盟营地,前往鳌山湖附近寻找机会。

目前,弑血盟主要部署于鳌山湖的西南、南部及东部地区,对该地的过半地区形成半包围之势。而在西北、北面及东北面,则未调派力量部署。因此,血灵教的许多力量,都从这些地方进入,被大船接至鳌山之中。

晋凌与缨雪二人告别大家之后,便前往至鳌山湖西北方地区,寻找机会混入鳌山湖。

这片地方是一片广袤的草原地带,视野开阔。正因为视野开阔,没有可以隐藏的地方,各类情况一目了然,易攻难守,所以弑血盟并没有部署力量,只是在相关重要道路上派出了小队的巡查人员。

二人装作散落的血灵教徒,仓惶逃跑。结果在路上还真遇上了一队约有四十余人的血灵教教徒,带着十余名血奴和两头血魔狼,模样甚是狼狈。

那队血灵教徒领头的是一个五十来岁的赤膊汉子,看样子是高级仙宗境修为,远远见到二人,高喝道:“我是圣教明屹仙城退下来的,明屹仙城圣坛坛使齐达平,你们是来自哪里的同门?”

“齐坛使好。”晋凌装作惶乱地说道,“我们是沧西仙城的,本来是随着华明汀大人要撤往鳌山湖的,谁知道在湖畔遇上了弑血盟的混帐们,大战了一场,我们二人被杀散了。”

他们换上的血灵教徒衣服本就是从死伤者身上扒下来的,不但脏污,还有斑斑血迹。加上他们说的华明汀亦有其人,因此那赤膊汉子齐达平并未起疑,反而感同身受,咬牙道:“我屹明仙城之前亦遭到了弑血盟的攻击,他们与城内的那些叛贼们外合里应,直接攻破了圣教设在城中的教坛。我们力战不敌,逃至这里,实力十去其八。真是可恨!”

“既然如此,你们就跟我们一起前往鳌山。”齐达平说道,“我有消息传来,说是弑血盟前锋已经在湖边战败,退守数里。我们现在前往,应无危险。”

“那可真是太好了!”晋凌大喜,在身上抠索了一会,掏出一包金元银元来送到齐达平面前,“我们二人与仙城的教众们失散,一时半会不知道到哪里去寻他们。那就麻烦齐坛使,带我们安全到鳌山。这是小小心意,不成敬意。”

“懂事。”齐达平乐呵呵地将钱收下了,将二人纳入自己麾下队伍,便继续前往鳌山湖畔。一路之上,这支队伍再度收容了四支散乱的血灵教势力,组成了一支约有二百余人的力量,终于在夜间之前,抵达了鳌山湖畔。

“坛使,没有船,可怎么渡过去?也不知道鳌山在湖中的哪个方向?”有下属见到空荡荡的湖面,悸然问道。

“你们这些蠢货知道我为什么来到这个地方吗?”齐达平有些骄傲地说,“正是因为我接到了来自鳌山湖的传书,知道这里就是接应点之一,也知道在什么时候这个接应点有船来接。大家先休息,现在是酉时许,戌时正点,会有人来这里接应。”

众人听了这话,心中大定,便开始休息,吃喝着。

由于收了晋凌二人的钱,齐达平对他们格外关照,甚至送来了吃食。

“多谢坛使关心,我们二人是无名小卒,不值得坛使如此。”晋凌说道。

“二位不必过谦。”齐达平笑道,“我从二位的仙力表征来看,二位都是仙宗境,即使是在沧西仙城之中,想必也是地位不菲。如今沧西仙城败退不知何处,二位可有什么打算?”

“齐坛使的意思是?”晋凌故作迟疑地问道。看来,这位齐坛使是动了招揽的心思。毕竟仙宗境在很多地方,已经足以震慑一方了。

“我的意思很明显。如今沧西仙城败退,到鳌山之上估计还会被圣教重整,届时其原来的下属们都要打乱,重新调配。二位实力强大,何不与我共同进退,我们三名仙宗境齐心合力,必能在重整中谋到有前途有油水的好位子。”齐达平说出了他的想法。

“而且,别看我现在只是高级仙宗,我突破仙将境的门槛已到,突破之日不远。届时,必然会更有前途。”

晋凌与缨雪对望了一眼,同时点头。他们本就是要混到这鳌山内部的,越能够得到里面的人的信任越好。而这齐达平虽然修为只是仙宗境,可作为一方仙城的坛使,说话应该还是有些用的。

“既然齐坛使看得起我们二人,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在下金林,这位是我堂妹金月,我们兄妹二人,以后就跟着齐坛使你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