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遁入密林
搞了半天,原来是这样。
城头的伊凡斯迪皮尔德气得肺都要炸了,拱卫在城卫军哨兵群中的他,突然产生了某种错觉,耳边隐隐约约传来压抑的嘲笑声,看上去诚惶诚恐屏息凝神的部下们,似乎目光总在朝着自家长官的头顶悄悄打量,看看那里是否长着两条长耳朵,俗称大耳朵蠢驴独有的那种!
堂堂的城卫军大统领,实际意义上的曼尼福斯特城二号人物,竟然在自家的地盘上遭人如此戏弄、羞辱,耍猴一样的耍,让人知道了简直要笑掉大牙。
他终于做出决定,必须放弃过度的谨慎,开始发狠追杀了,否则再让敌人这么轻松的交替掩护下去,还不得安然无恙的上演胜利大逃亡了?
忍不下去的城卫军大统领一跃而起,看准旗杆跳了下去,他养尊处优很长时间了,虽说平常功夫没怎么拉下,但少年学艺时才经常练习的简单动作—“过独木桥”还真的很长很长时间没练了,又圆又光滑的旗杆可不是那么好走的,第一步非踩准了不可。
腾空而起的他,彷如一头扑向地面灰兔的大鸟,眼看就要稳稳地落在旗杆上,一根长长的羽箭在空中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呼啸着激射而来。
论起劲道,这根抛射的羽箭当然没有瞄准直射的短弩那么十足,却胜在时机拿捏的极准,瞄准的位置又极为巧妙,恰恰对准了伊凡斯迪皮尔德落脚处上方,大约五六厘米的地方,位置很尴尬,相当不好对付,专程守在大统领落地之后,旧力已尽新力未生之际。
伊凡斯迪皮尔德岂会如少年的愿,让他轻易射中自己的脚踝?
人在空中的城卫军大统领早有准备,战刀运劲一划,便挑飞了力道同样不容小觑的羽箭,同时双脚一前一后,稳稳地落在了旗杆上。
问题是诺尔默压根就不指望这一箭能真的射中他,目的不过是替晨曦争取时间撤离而已,等到伊凡斯迪皮尔德张开臂膀,自认为比雄鹰还要矫健的纵身一跃,第一步刚落地踏稳,又迎来了奔跑中不忘回头添乱的少女射出的第二支弩箭。
依旧是准星在线,力道十足,射得盾牌砰然作响,又一次给伊凡大统领的优质盾牌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
连续两次狙击之下,伊凡斯迪皮尔德好不容易才提起速度,一连几个跳跃,总算是双脚落到实地之上,速度飞快的少女早就跑到诺尔默等候的小山岗上,两人边跑边熟练地收拾好长弓和短弩,就在城卫军大统领的目光注视下,一头钻进了几步之遥的树林,溜之大吉了!
“大蠢驴,不怕死就追进来吧!”
回头举高臂膀,冲着伊凡大统领比划着通用的挑衅手势,少女露出了意味浓烈的嘲讽笑容。自打老管家用“大蠢驴”来形容伊凡,晨曦就深以为然,喜欢拿它来称呼敌人。
伊凡斯迪皮尔德真的快气疯了,他怒火中烧,咆哮着,咬牙切齿地朝着小山岗疾奔而去,好容易顺着两道淡淡的脚印进行追踪,跟着两人跑进了茂密的树林。
一再遭受戏弄的城卫军大统领发着毒誓,不管追到天涯海角,追到地老天荒,也非将两名可恶到极点的敌人虐死不可!
可惜的是诺尔默和晨曦虽然年轻,偏偏在野外生存、捕猎和反追捕一道上,却有着与外表年龄完全不相符的深厚造诣。和常年在野外与陌生险恶环境打交道,利用一切随处可见之物掩盖行踪,设置简易陷阱的两人比起来,习惯将多余时间花在欺凌百姓、玩弄和虐杀女性的伊凡斯迪皮尔德就是个雏儿,幼稚的不能再幼稚。
对于这样的角色,江湖人通常称之为:“小白”。
盛怒之下的小白,无疑是很容易落入陷阱的。
起初伊凡斯迪皮尔德很亢奋,边追边琢磨一会抓到猎物之后,该如何折磨他们,才能既一泄胸中那口恶气,又不至于让他们死得太痛快,影响了祭奠弟弟的大计。
很快这场看似简单甚至能满足某种变态欲望的追踪,演变成了一场噩梦,追赶了好一阵子,已经深入密林的他才想起来,自己没学过丛林战,也不懂得追踪技巧。
是的,牛逼哄哄的伊凡斯迪皮尔德根本不懂得该如何追踪。
这还真不能怪他,谁也不可能面面俱到,什么都精通,他打小就在城主老爹重金聘请的名师指导下,学习一名志在征服四方的贵族男子应该具备的各项本领,什么步行决斗、马上单挑、具甲骑士冲阵、野战排兵布阵、堡垒攻防战,基本上一名将军所应该通晓的战法与技能,他都一一刻苦学习,还学得很不错,每门课的期末考试得分都不低。
但他偏偏就是没学过追踪,更别说这里头最难学会,代表最高含金量的丛林追踪一法了。
堂堂的曼尼福斯特城未来城主,斯迪皮尔德一族的掌舵者,看重的是大局观,武道上面除了重视个人战力,就是率领千军万马正面击垮敌军的本事,追踪一两个盗贼之流所需的所谓功夫,压根就不入他的法眼,怎可能为此浪费宝贵的时间?
即便是担任城卫军大统领以后,缉拿盗贼小偷之类的小事,也完全不需要他本人亲自出马,自有手下熟悉此道的一众老手们去办,他只需养好精神,留在拷打审讯“女飞贼”和“女叛贼”的时候就行了。
因此他很郁闷,白天的时候,密林从外头看上去很美好,郁郁葱葱,鸟叫虫鸣,生机盎然,踏春之行更是令人心情舒畅;
然而深秋的夜晚进到里面,感觉就完全是两码事了,漆黑一片的林子,温度又低,天然就带着股阴森森的味道,偶有几分月光透过重重树叶照进林中,也只是带起斑驳的光影,朦朦胧胧之中,反倒增添了几分虚幻的情形,视线不畅,感应模糊,再加上夜间出没的都是饥肠辘辘的猛兽,需要时刻分心提防,对于正在追捕仇敌的伊凡大统领来说,这环境就相当的不友好了。
何况两名少年鬼精鬼精的,专带着他往不好走的地方跑,一溜烟的工夫就不见影,再次从视线里面出现时,两人所处的位置看上去直线距离不远,可真正追赶起来,才发现一路上很不好下脚,要么走着走着突然脚下一滑,要么根本就没有路,天晓得先前那两个是怎么走过去的,速度还不慢!
再接着追下去,伊凡斯迪皮尔德就开始上火了,比起哪儿难走偏往哪儿走来,一路上让人防不胜防的小陷阱更加讨厌。
比如明明看上去没什么特别的林间地面,一脚踏上去就突然一软,树叶下头竟然有一个一尺多深的坑,虽说及时跃起没崴着脚,可那着了道的感觉令人非常不爽。
提高警惕的城卫军大统领相当无奈,连走路都要小心翼翼提防陷阱,速度能快得起来才怪,消耗的精力自然也不小。即使是这样,层出不穷的各类干扰还是让他苦不堪言。
最恼火的一次,是他刚从一棵大树后面绕过来,四周乌漆墨黑的,光顾着防备来自身前的偷袭,或者脚下的陷坑,没想到还没等他适应漆黑的环境,看清楚眼前的具体情况,身边“呼”的一声响,某件暗器直击过来,距离实在太近,加上一点杀气也没有,遭到暗算的伊凡斯迪皮尔德根本来不及细想,只得意随心动,瞬间外放斗气护住面部。
结果“啪”的一声,“暗器”抽在他斗气面罩护着的脸上,不住颤抖起来,伊凡斯迪皮尔德当然吓了一大跳,连忙用手握住“暗器”,定睛一看,微弱的光线底下,手里握着的,哪里是什么独门机关暗器,不过是一截韧性颇足、表皮粗糙的树枝!
伊凡斯迪皮尔德顿时气得火冒三丈,忍不住一把捏碎了树枝,双手握拳,仰天长啸起来。
别说一根普通的树枝,就算是一百根这种树枝打在脸上,也不会给他造成真正的伤害,可问题是面上无光啊!又一次被两名少年设下的粗浅机关轻易算计到,等于是又一次狠狠甩了他一记耳光,整张绷紧的脸都火辣辣的!
果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俩小坏种和那老不死的法师一样心理阴暗,一样的一肚子坏水,手段又阴险又下作,难怪会凑到一块去!伊凡斯迪皮尔德牙齿磨得咯吱咯吱响,咒骂着评价道。
就这样一路追,追到了深夜,城卫军大统领更加憋屈和恼火了,经过肚子和嗓子的提醒,他赫然发现,自己肚子很饿,口也很渴。之前身处曼城主场,自以为布下了天罗地网,将捕捉行动看成是手到擒来的一件小事,自然不会带食物和清水在身边,小小的疏漏到了这个时候,终于体现出后果的严重性了,又饥又渴的滋味,伊凡大少爷这辈子就没尝过。
若是他知道前头的两人,随身都备有足够一天一夜所需的干粮和饮用水,怕是要更加生气。
可惜光生气是解决不了肚子饿和没水喝的现实问题,城卫军大统领很快认清了形势,迫于无奈开始寻找猎物和水源了。区区果腹之类的问题,随便逮只兔子不就解决了,又岂能难倒堂堂六级战兵的伊凡大统领?简直就是个笑话!
然后,伊凡斯迪皮尔德悲催的发现,自己成了自己口中笑话的男主角,而且是唯一的主角。
原以为捉只野兔烤熟了填饱肚子很容易,然而荒郊野岭夜间打猎的难度,远非贵族圈里日常盛行的围猎之行可比,缺乏猎鹰猎犬的从旁辅助,失去一干侍卫下人的支持,毫无独自野外生活经验的伊凡大少爷,折腾了足足大半个时辰,别说野兔,连只老鼠都没找到。
他也不用脑子想想,这野兔、山羊之类的弱小群体,岂敢在危险的夜间出没?一早就躲回安全的老窝里头睡大觉,哪怕是饿着肚子也比没命强。这个钟点还敢堂而皇之出来觅食的动物,无非是比格狼、休极熊、法斯特豹或者菲特野猪这类猛兽,不是速度快爪子锋利,就是身大力不亏的种,问题是此等实力堪比人类一二级战兵的凶猛野兽,智力上头可是不俗,天生对杀气就很敏感,伊凡斯迪皮尔德手握明晃晃的利剑,怒气冲冲杀气四溢的满山寻觅,那种醒目刺眼的程度,放在漆黑的夜晚,就彷如一根熊熊燃烧的人形火炬,想看不见都难,看着就知道不好惹,又怎么会傻到自个跑过来送死?远远的就避开了,唯一蒙在鼓里的就只有伊凡大统领自己!
想像晨曦那样一棍子打死一头菲特野猪,除非伊凡大少爷学会少女那一招,将自身的强大气息完全收敛,扮成人畜无害的乖乖女,才能忽悠猎物主动上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