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大脑是最为奇妙而又神秘的器官,它是中枢神经系统的最高级部分,分为左右两个半球,大约由一百五十亿个神经元组成的繁复的神经网络,每个神经细胞的周围,又有几千个神经突触伸展出去,和相邻的神经细胞的突触相交联。可以想象,一个不到3斤重的普通人脑,却有着如此庞大复杂的结构。它每天能记录并处理生活中大约八千多万条信息,它的容量可以存储下几十个中型图书馆的所有藏书,而这些也不过是开发了大脑的7%而已。
比方来说,当你调取昨日的记忆信息,你会记得在驾车通过某个路口时,突然看到一个大约18岁,个头在一米七左右,具有丰满的身材,棕色的头发,黄色的发卡,穿着蓝色裙子的漂亮女孩,此时正在骑车横穿马路,出现在你视野里。而这一瞬间,你的大脑将要在一毫秒内极快的处理这些信息:你的车速是多少,女孩的车速是多少,她的运动轨迹如何,她是否有强行通过的企图,按照此速度和轨迹不变,是否能与你车相撞,碰撞的强度及后果如何,她若受伤后是否先送她去医院还是送她回家,会不会有机会因此爱上她。大脑对这些数据计算处理完毕,根据反馈信息,下一步你将做出判断,该采取紧急刹车还是加快速度提前冲过。所以说,即使是世界上为最强大的超级计算机,它在数据处理能力上与普通人脑相比也会黯然失色。智慧的大脑创造了灿烂的人类文明,也造就了不朽的人类奇迹。
大脑是如何记忆的,至今仍然是个谜,大脑记录的信息真实有效么?那似曾相识的真切回忆是否令你困惑不解?这让我想起了曾经发生的一起奇特案件。
领导交给我一份案件卷宗,这是一起抢劫杀人案,嫌疑人已经被抓获关押,近期内走入司法程序,对他提起刑事诉讼。此案相关证据充分,证人证词完善,构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但嫌疑人拒不认罪,尽管现在可以零口供定罪,但领导还是希望我能参与疑犯的审讯,对此案有所促进。
案情并不复杂,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两个月前某天深夜,嫌疑人刘虎途径河西区黑牛城道,遇到一名下夜班的年轻女子,萌生抢劫念头,便拦截此女子抢夺皮包。后因该女子反抗,而刺杀三刀,造成受害人失血性休克死亡。在案发半小时后,几名联防队员在乐园附近发现一名身上沾染血迹的可疑男子,对其盘查,他却转身逃走,被当场擒获,确认其身份为刘虎,随后几名联防队员了解到附近刚刚发生一起刑事案件,于是将这可疑男子刘虎带回审查。后经现场遗留的痕迹及目击者的描述,确定了嫌疑人正是劳教释放人员刘虎。
现场遗留的证据及证人证词全部指向嫌疑人刘虎:女子双臂上、断裂的皮包带子上都提取到了刘虎的指纹。更为重要的是,先后有5名目击者目睹了案发经过,有一对开车途经现场的母女二人,通过警方提供的照片最先辨认出疑凶,确认无误。一名停车场看夜的老大爷,也声称看到刘虎持刀行凶的场景。还有一名附近的居民,在阳台上看到了刘虎杀人后逃离现场的经过。最后一名证人,是在近距离内亲眼目睹了案发经过,详细地描绘了案犯的外貌特征,并一眼从警方提供的嫌疑人照片中,筛选出左眉骨处有刀疤的刘虎来。这五名目击者的证词,不容辩驳,将刘虎牢牢的钉在审判台上,无法脱逃。
如何才能让这个死硬份子刘虎招供认罪呢?我从拘留所提审刘虎。在审讯室里,透过铁栅栏望去,高大强壮的刘虎桀骜不驯的歪坐在椅子上,懒洋洋的看着我,负隅顽抗的神态目空一切。他那左眉骨处的刀疤、黝黑的面庞带着虐气、阴森嚣张的眼神、右臂的下山虎纹身,这就是我对刘虎的第一印象,我心里清楚,这绝对是个难缠的角色。如何撬开那铁嘴,取得刘虎的供述,成为今天心理较量的最重要部分。
就这样两个人面对面的坐在铁栅栏两边,他默不做声的盯着地面,我静静的看着他一言不发,十几分钟过去了,审讯室内的空气仿佛凝固住,时间在这里停止,甚至我能听到他的急促的呼吸声。半小时过去了,审讯室内依旧鸦雀无声,我持重保持着挺立的坐姿不变,而他慢慢的从椅子上往下滑,额头上慢慢渗出细微的汗珠。这时他打破了僵局,用命令的口吻说:给我拿根烟。我抬头看看他,没有理会。又过了一分钟,他脸部因肌肉跳动而扭曲变形,充满了愤怒与怨恨,但我发现他的眼神没有了煞气,而变得空洞起来,第一个回合的较量,他已然输了。
我翻看着他的犯罪记录,从八十年代开始的犯罪生涯,因盗窃机动车而三次入狱,被判刑期达到十五年;因报复伤人,被判刑五年,可以说,他的前半生就是一部犯罪编年史。如果通过此案获罪,他的后半生将不复存在,威严的法律将引领他到另一个世界赎回前世的罪孽。
我点燃颗烟,轻轻地给他递过去,他惊讶的看着我,略一迟疑,一把抢过,狠狠的吸了三口,浓烟从他喉部喷出,形成了一个绞索形状的烟圈。我问他:知道这是你第几次进来了么?今天你在这里和我交谈,是有原因的,我不会无缘无故的在这里和你见面。给自己一个机会,把那晚的事情说出来,为什么要杀她,凶器丢在哪里,量刑上将参考今天的审讯结果,以及你的认罪态度,对你,对我,或许都有帮助。
他抚摸着沉重的脚镣禁锢下的脚踝,狂叫着:我说过无数回了,我没有杀人,如果想要我死,随便吧,赶紧给我个痛快!我遗憾的说:法律尊重你的沉默权,但是,现场遗留下你的指纹,一共有5名目击者提供的证词都指认出你,即使你拒不交待案发经过,不承认犯罪事实,我们也可根据零口供为你定罪,为何不坦白从宽,给自己良心一个交待,给那名被害的女子一个交待,你是个男人,该承担起你的责任。
刘虎激动地叫骂起来,暴跳如雷的挥动着手,手铐链子紧紧绷着。我平静的告诉他:你是个没什么文化,江湖义气还很浓的人,前两次盗窃高级机动车,你一个人独揽了罪行,包庇了同伙,没有供出他人,最后那起伤害案,也是你替朋友出头,将诈骗你朋友的骗子砍成重伤,从某种方面上讲,我也很敬佩你。然后我突然加重了语气冲他吼道:你他妈的是个爷们就把那事说清楚,杀个女人你有本事啊!你是个懦夫!
刘虎被我的吼声震住,脸色一阵青,一阵白,胸口急剧的起伏着。突然他跳起来,嘴里叫着:说过多少次了!老子没有杀那女人!我是在救她!想整我死也不用扣那罪名给我!甭费劲!今天我成全你了!话音未说完,刘虎猛地跪在地上,用头向地面狠命撞去,“嘭”的一声闷响,他的额头立刻鲜血绽放。马上冲进了两名狱警,将瘫在地上的刘虎架起来。刘虎满脸鲜血横流,神志不清的低声嘟囔着什么。我向狱警点头示意,将他送到医护。
刘虎唯一参与的一起伤害案,被动地卷入了朋友和他人之间的纠纷,将诈骗者砍伤,这又表明他是一个义气用事,头脑简单,做事冲动不考虑后果,鲜明个性的人。他能够以死来表明自己的无辜,却又不肯承认这起凶杀案,这样狡猾、做作的疑凶表演这场荒诞的闹剧也是前所未闻。如何才能打开突破口呢?我面临的是一场艰巨的拉锯战。
诉讼的主要任务是运用证据,通过证明的方法来确认案件的真实情况,而证人证言是各类诉讼案件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证据。本案中几名证人与刘虎素不相识,没有亲属关系,没有利益、恩怨冲突,没有不良动机,法庭会完全采纳他们的证词。我决定再次传唤几名关键证人,对案发经过进行描述。
第一个报警的那对母女很是配合,从郊区开车赶到市里,给我讲述了案发经过:当晚11点多,途经黑牛城道时,发现前方有起轻微的车祸,两辆车发生轻微的擦刮,停在路边解决事故,开车慢慢经过车祸现场,发现前方四十多米远的便道上,一名男子骑在倒地的一名女子身上,因为天黑路灯也暗,我下意识的闪了下车灯,命了下笛,该男子起身逃跑,消失在夜幕中。看到那名女子似乎还能坐起来,我便没有停留,也不知道她是否受伤,便打了电话报警继续开车离去。询问她不到十岁的女儿,女儿则肯定的告诉我,就是那个胳膊上有老虎的男子。我继续问这母女,是否亲眼看到那个男子的相貌,与警方提供的刘虎照片一致。
小女孩再次看了那照片,看到那虎的纹身便厌恶的扭过头去,母亲则表示应该就是他,但当晚天黑,没有看清面貌和那纹身,不过从身材,体型,着装来看就是他,同样款式的深色裤子,浅色上衣。未成年人只要在其明辩范围内所作的证言应是有效证言,这小女孩的描述将刘虎置于不利的地位。
看夜的老大爷以及阳台上乘凉的男子均从警方的提供的多名嫌疑人照片中,一下子认出了刘虎。老大爷表示案发当晚他亲眼看到一名男子从那女子身边逃跑,不过没有看到他刺杀女子那一幕。阳台目击者则表示看到了那名男子刺杀的全过程。而那名亲眼见到嫌疑人行凶的路人,非常肯定地告诉我案犯眉骨上有块刀疤,这与刘虎的左眉头上方的刀疤不谋而合。我不放心,再次强调:是否肯定看到眉头有伤疤的男子正在行凶,他异常肯定的说,的确看到了眉头有伤疤的男子在刺杀一名倒地的妇女,不过他看到的是刺杀刚发生那一刻,因为胆怯,而转身溜走躲进楼群,后面的情况并不清楚。再有现场遗留的指纹,这些确凿的证据,令他无法抵赖。
两天后,刘虎经过治疗,头部伤口已经无碍,我第二次提审他。刘虎始终一言不发,低头摆弄着肿胀的脚踝,看到这,我让狱警打开他的脚镣。他疑惑的看着我,不知道我要做什么。我递给他一封信,是他儿子写给他的。刘虎看着看着,脸色变得柔和起来,黝黑的面庞透露出少许红润。我对他说:你儿子很为你争气,在学校的数学竞赛中获得了优秀,可是家长会上却没有一个人替他参加,他从不敢对别人提起爸爸,他的快乐没有人来分享。刘虎猛抬头看着我,眼光中闪动着晶莹。我继续说:信中儿子希望你能说出真相,希望能来看你,他一直把你视为榜样,你想一下,再做出选择。
刘虎沉默的看了我足有五分钟,终于长谈一口气说:警官,反正我说的话你们也不信,那就带我孩子来见我一面巴。我笑着说:说来听听,或许我会信呢。
刘虎犹豫良久,终于将那天的经过描述出来。那天夜晚,他在黑牛城道附近准备盗窃一辆机动车,车门已经被撬开,正要得手时,忽然听到前方僻静处有人声,以为被人发现,连忙将工具丢弃在路边一个有破损的地沟中,预若无其事的离开。等到他听到一名女子的呼喊,才发现前方几十米远处那两个人扭打起来,他急忙跑过去,发现那人骑在那个女人身上,挥刀用力的刺着。他来不及多想,大喊一声。那名男子似乎有所察觉,这时,一辆路过的汽车向那两人闪了下大灯,并鸣笛,于是这个男子立刻起来逃窜,汽车并没有停下来,稍一减速又加速离去,他上前追了几步,那名男子已经逃窜无踪影。他又折返回来,察看女人的伤势,只见女子胸口中刀,鲜血直流,慌乱中将女子的背包摘下,想要为她做人工呼吸,却不得要领,两手也沾满了鲜血,这时他看到停车场看夜的人似乎有所察觉,想到自己刚刚撬开了一辆机动车,不能被人发现,便连忙起来,也向前方逃去。至于真正的凶手,他也没看清,不过感觉身高个头和自己差不多。
刘虎黯然的说:先前审讯时我都是这么交待的,除了我在偷车那个细节,可是他们谁又相信一个多次入狱的惯犯的话呢,我知道现场有我的指纹,被其他人看到,这些我都无法解释,这些天我苦吃够了,受够了,除了沉默我不想辩驳什么了,只求你们把我儿子带来见见我。
他到底说的是不是实情?那名女子到底是不是他杀的,还是真如他所说,只不过路过案发现场,在帮助那名女子。
当即,我决定马上去案发现场周围,查找那个破损的地沟,里面是否有他盗窃车辆的作案工具。到了现场,很快找到那个有破损的地沟盖,掀开盖子,果然发现了撬棍,改锥,配置的汽车钥匙等工具。我心里清楚,即使找到这些,也不能判定他就没有杀害那名女子。刘虎依然是头号嫌疑犯。顺便询问存车场大爷,老大爷表示,确实有一辆过夜车的车主向他抱怨车门被撬,但幸亏没有被偷走,于是赔偿了部分现金了事。
电话询问母女二人,问是否当晚除了死者与行凶者,是否还看到不远处有第三人,母亲表示,因为先前只注意到那起车祸事故,并没有留意到还有其他人。尝试联系当晚那两部出车祸的司机,是否能从他们嘴里套出些线索,又因为两人协商私了没有归交通队,而无从查找。
我必须从这5个证人的支离破碎的记忆片段拼凑出一幅完整的行凶经过。假设刘虎所言为真,那么将这6人的描述梳理出一个情节。
当晚,黑牛城道上发生一起车祸,母女二人即将驾车经过。与此同时,那名路人发现一名眉头有伤疤的男子在行凶伤人,继而转身离开现场,成为一个名目击者,稍后刘虎因盗窃车辆未遂,也发现了一名男子在杀害一名妇女的场景,他追了过去,而恰在此时,那对母女驾车经过,也察觉到了路边有异常情况,而闪灯鸣笛,将行凶者吓跑。成为第二、第三目击者,这时刘虎赶到女子身边,察看女子伤势,又被存车场老大爷发现,成为第四名目击者,那么在阳台的男子宣称看到了一名刺杀并逃离的完整过程,后面没有其他人跟来。综合分析来看,路人只看到了行凶的场面,母女二人看到了行凶及疑犯逃离的场面,而这三人都没看到后面是否有人跑到受伤女子跟前。老大爷只看到疑犯逃离的场面,也目睹了整个结局,再没其他人跑到受伤女子跟前,阳台男子则看到了疑凶杀人到逃离的场面,同样目睹了整个结局,每看到其他人跑到受伤女子跟前。如果每个证人的证词都准确的话,众人自始至终都是看到一个行凶者。那么,刘虎虚拟出的那名行凶者,并不存在!他依然是凶手!这一切都是他编造的彻头彻尾的谎言。他将面临着法律严厉的制裁。
但是,一个新出现的线索打乱了我的思绪。据死者丈夫反映,银行的信用卡消费记录表示,案发当天该女子曾新购得一条金项链,而在女子尸体上并未查获,联防队员也表示抓捕到刘虎时身上也未搜出金项链。看来刘虎将凶器抛弃但把抢劫来的金项链隐藏起来。
如何才能让刘虎认罪,供出凶器及金项链的下落呢?我决定第三次提审刘虎。
这一次,刘虎拒绝和我见面,我让狱警强行把他带到审讯室,逼问其凶器及金项链的下落,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刘虎恢复了骄横跋扈的态度,对我视而不见,拒绝回答我的问题。僵持了三个多小时,还是没有审讯出个结果。这时,一名年轻的女警推门进来,递给我一杯水,而刘虎忽然腾的站起来,死死的盯着那女警,脸色在急剧的变化。我好奇地望了望女警,并没有什么异常之处。而刘虎则哆嗦着说:鸭子!鸭子!对,没错!是鸭子。我这才注意到,女警的头发上别了一个鸭子造型的黄色发卡。我疑惑的问道:没见过鸭子发卡么?
刘虎则激动地说:警官!你一定要注意一个跑起来像鸭子的人!我吃惊地问:你胡说什么呢,乱七八糟的。刘虎异常肯定地说:看到那个鸭子造型,我突然想起来了,那天晚上我追的那个男子,奔跑起来很像只鸭子,左右晃动的很大。我立刻喝止了他:别再编造那些谎言了,现场只有你接触过那名死者,到现在你还不交待么!
刘虎在被带离审讯室时,嘴里仍高呼着:跑得像鸭子的人是真凶!我实在是无法理会他的狗屁鬼话还是什么幻觉。
转天,我穿着便衣,再一次去了案发现场,期望能得到什么启示,或是能找到遗留的凶器。在途经乐园装饰城时,我突然被一个身影所迷惑,那是一个蹲在路边等活的“水猫”,天津话讲那些为别人打零工的外地装修工叫“水猫”。那个装修工长得高大魁梧,从背影看,我竟然误以为是刘虎释放出来了。走出去几十米,我心中猛的一震,鬼使神差的又掉头回来,冲那名低头的装修工说道:师傅!会木工活么,我那有个柜子要打。装修工抬头应了句:没问题,我就是木工。看到他的面孔,我再次震惊了,他的眉头正好有一块刀疤样的痕迹,不过是在右侧眉头。这一系列的场景仿佛是在我以前的某个记忆中出现过,同样的场景,同样的感觉。
我带着这名装修工穿越黑牛城道,看到路灯即将变红,我一个闪念划过,对师傅喊了句:受累赶两步,灯要变红了。我和他一溜小跑穿越马路,我故意和他错开半个身子,从后面看去,他的跑步姿态竟然十分的像一只鸭子,左右摆动幅度很大,刚才走路时完全没有察觉,确实是只有跑起来才能发现。
带着他往前方一个派出所方向走,他焦虑地问我:您家这是在哪啊,还有多远。我笑着告诉他,马上就要到了,这时迎面走来几个从派所出来的警察,其中一个人我还认识,我打着招呼:老王,今天我找个师傅给咱做柜子,咱一起带他去看看吧。说完我使了个眼色。老王立刻心领神会,几个人不经心的围在装修工身旁。老王哈哈笑着:等你半天了,那柜子尺寸还得请师傅重新量一遍。此时,这个装修工已是惊慌失措,但已经骑虎难下,硬着头皮乖乖地和我们进了派出所。他带着颤音说着:俺手艺不行啊,还是找别人吧。老王则拍着他肩膀安慰道:既然已经到了,就看看吧。看你这样子没问题。到了拘留室门外,老王指着里面的一个小木柜说:师傅,您看看,就照那个柜子做就成。装修工冷汗直流,已经迈不动步,看看众人的表情,磨磨蹭蹭的进去了。铁栅栏门随即关闭,上了锁。这么奇特的“请君入瓮”抓捕方式,也是我平生没有遇到过的,我和老王相视一笑,就地展开审讯。
很快,没费什么周折,那个装修工就交待了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他在深夜看到一名下班的女子,脖子上有条金项链闪烁,便带上手套,上前实施抢劫,但遭到女子激烈的反抗。厮打中,他将该女子刺死,将金项链取走。这时后面一辆汽车冲他鸣笛,并察觉到有人向他跑来,于是惊慌失措的逃跑。这些供述与刘虎的描述相一致。同时我们从他的工具箱里搜到了一把作案的工具刀,继而从他暂住地起获了那条金项链。
刘虎终因盗窃未遂而被判刑,但是,他的命保住了,已是从鬼门关里走了一圈,又被活生生的拉了出来。再次面对他时,我告诉他:经过查证,你的杀人嫌疑被洗刷了,但你必须要为盗窃待上一段时间,这些日子以来,你承受了难以忍受的压力,我希望你能理解我们的苦衷,我不想放过一个罪犯,但也绝不想抓错一个好人。同时希望你能好好改造,我会尽快安排你的儿子与你见面。
刘虎委屈的像个孩子一样,哽咽着对我说:警官!我虽然并不认识你,但我会这辈子都记住你,其实,当我带上这脚镣,我就以为我不会再活着出来,你们并不相信像我这样的一个人的话,我也不再相信你们,但从我第一眼看到你,我觉得你是个值得信赖的人。
至于那5名目击者的证词,至今也令我无法解释,难道说记忆真的会产生扭曲么,与事实大相径庭。我尝试着做出如下的解释:
该母女两人看到的是装修工正在行凶的场景,而女儿为什么会一口咬定是刘虎呢,我觉得是女儿从小就被灌输老虎吃人的可怕印象,当她看到警方提供的多名嫌疑人照片时,一眼看到刘虎前臂的老虎纹身,便产生了凶恶的联想。这个信息编码在记忆中成为一个标签,使他和嫌疑人的形象产生重叠,似乎嫌疑人就该长成这个样子,于是就指正是刘虎。而母亲出于某种认同女儿的观点,连小孩子都能认出,而当妈妈的当然也能认出的动机,随从了女儿的观点,再加上那些照片中只有刘虎与真正的凶手体貌特征接近,这也给母女二人一种强烈的暗示,案犯就在这堆照片中,一定要在这堆照片中找到凶手,否则就产生愧疚的感觉。并且警方同时让母女二人辨认嫌犯照片,使得母女二人心灵上产生了互动沟通,产生了心理干涉现象。也造就了这个疏漏。
而那名近距离看到疑凶的路人,给他的记忆刺激最深的就是那个刀疤,刀疤就是罪犯,罪犯就使刀疤,这个强烈的符号使得刀疤与罪犯划上等号。他并没有清晰的分辨出究竟在左侧眉骨,还是在右侧眉骨。鼻子,眼睛,嘴的特征全被这刀疤所掩盖。其他的体貌特征差别将不再对他的判断施加影响。所以,对他来说,无论刀疤在哪里,无论鼻子如何,脑门如何,只要是照片中有刀疤的人,必定是凶手,从而完全忽略了其他的细节。就如同你能记得某人嘴边那醒目的痣,却不记得那人的牙齿是否黄,如果让你回想那个人,你脑海中必定浮现出那个痣。那个人的体貌特征在你的记忆中,完全被那个痣的符号所代替。
当人们看到如此血腥的场面,受到强烈情绪影响的时候,会对某些事物特别注意。正因为如此,他所注意的范围就会变得狭窄。从而,人们可能会对感兴趣的一些细节记得非常清楚,而另一些同样比较重要的细节就会完全忽略。这样,在不经意的时候就会产生一些记忆上的错觉。
在特殊情况下,有人甚至对眼前的事物——“熟视无睹”、“充耳不闻”。比如探索节目中介绍到这样一幅场景,研究员要求一些被测试的观众观看一个拍篮球的片断,并要求他们心中默数出那个运动员一共拍了多少下,当观看完毕后,观众们胸有成竹的准备回答问题,但是研究员却要求观众们回答画面中是否有什么不同寻常之处。观众们谁也答不上来,于是再次重放那个画面,发现在运动员拍篮球的时候,一只黑猩猩从他的身后走过,这么醒目而又滑稽的场面,被在场的所有观众所忽略。
至于那个老大爷,则是实事求是的描述了自己所见到的经过,但是为什么他也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刘虎的照片呢?事后在和老大爷的闲聊中得知,老大爷曾经在马路上见到过一个强壮的男子殴打自己的老婆。这样的场面,让他在对案犯的回忆时,对他的记忆编码产生了内隐联系反应,使他本能的感觉到强壮的人很粗鲁,很残暴,最有可能是凶手。就如同我们看到鸽子就想到了和平,看到了玫瑰就想到了爱人。这样的关联效应造成了记忆的错觉,下意识的选择了同样健壮的刘虎照片。
而更为诡异的是那名阳台目击者,竟然无中生有,声称看到了刘虎挥刀杀人,并潜逃的画面。其实,他并没有看到真正的凶手那名装修工杀人的场景,他只是看到了刘虎在受伤女子身边救护,并逃离的场景。那个杀人场面完全是他主观臆测,凭空想象出来的,这完全是不存在的而又逼真的虚假记忆在作怪。人们在看到一些支离破碎的场景时,就会主观地、不自觉地将这些片断组合成一个很符合逻辑关系的、合理的画面。他看到昏暗的灯光下,刘虎在那倒地的女子身边实施救助,在他看来更像是图谋不轨,于是自然而然的把先前行凶的场景补充进来,使得这个场景连贯,解释得通,随即大脑便被补充进了那不存在的杀人场面。逼真的如同真实发生一样,让他误以为那就是当时真实的经历。
在记忆中,我们回味过去那美好的时光。在记忆中,我们一起去海边看那夕阳。在记忆中,你已成为我无尽的惆怅,这一切,令我神伤,这错觉,令我彷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