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七零章 照旧

那么,在这个前提之下,怎么才能让“盐商从业的标准提高”,从而达到“以票盐之名、行纲盐之实”的地步呢?

吴敬梓又道:“盐改之方向,无非是放开盐引,让小商人入场。那么,盐改本身是天下悠悠之口,早晚要动的。”

“要做的,就是变而不变。”

“所谓变,是让天下那些说要盐改的人,无话可说,确实改了。”

“所谓不变,就是到最后控制盐的人,还是郑兄这样的人,实则没改。”

“这‘变而不变’的关键,郑兄可知在哪?”

郑玉绪已经隐隐约约地触摸到了那层关键,但却一时间找不到发力点。

他已经认可了吴敬梓的思路,思路肯定没错,这个思路很新奇,但非常有效。

关键就在于,怎么把这个思路,变成现实?

他起身冲着吴敬梓作揖,恳切道:“还请赐教!”

吴敬梓道:“其中关键,就在楚北、皖西、江西等远地。”

“这票盐改革的呼声,已经沸沸扬扬,想来郑兄也多读这些文章。只是……”

说到这,吴敬梓带了些嘲讽地笑了一笑。

“只是松江府的那群人没有跟着呐喊,他们在忙着赚钱。如果那些人入场,就定会指出这些改革说法里的一个重要漏洞——小盐商,是否有资本、有能力,将盐运往更远的皖南、楚北?”

“如果票盐法,是只要给钱拿票,就能到处卖,是否会造成靠近盐场附近的盐泛滥、而远离盐场的地方无人起运?”

“如果票法再配合纲法,分为不同的盐区,甲地票不能在乙地卖,那么这和纲盐又有什么区别?无非原本是每年收税的时候给钱,现在是卖票的时候给钱,郑兄难道不能直接把票全买了?”

“如果不分引地盐区,只要是淮北盐场的覆盖范围就可以随便卖,那么谁愿意去远的地方?小资本小散商是否有那等财力,去皖南楚北?”

“若不能覆盖盐区偏远之处,岂不仍是私盐横行?”

“朝廷要的,是打击私盐。但显然,这样只是打击了江苏河南的私盐,却加重了江西、湖北、安徽的私盐。此其一也。”

“其二,小商人入场,就不提是否有资本转运到湖北皖西等远处,只说他们三五百斤一引,怎么查?是不是比大船更容易携私?”

“这么改,只能让江苏河南皖东的私盐收敛,却无法触及到私盐真正泛滥的湖北、江西。”

正所谓,打蛇打七寸。

吴敬梓的这番话,正打在了朝廷盐政改革的七寸之上。

如果拿百姓说事,那么,完全市场化的盐改,能否惠及到偏远地区?

商人求利,怎么保证商人去买盐业概念里偏远地区的盐票?

如果不拿百姓说事,别扯大旗,谈实在的,谈盐税、谈私盐。

那么,这么改,等于是两淮直接放弃了江西、湖北、皖西的官盐市场,彻底扔给了私盐。

这里面是这么个道理:小商人,是无力承担盐业概念上偏远地区的销售所需的资本的。

按照那些人嗷嗷叫的盐政改革方案,整个淮北覆盖的四五十州县府,都算作“淮北销售区”。

最低300斤,就能入场。

入场买票,就能在整个淮北销售区售卖。

确实,立竿见影,两淮地区的私盐可以瞬间绝迹。

但远处呢?

完美市场条件下,理论上,只要利润够,那么一定会有人去卖的。

但问题就在这个“完美市场条件”是否存在?

散商买的官盐,运转到湖北,周转多久?资本是否充足?利润几何?

私盐本来就存在,私盐在那卖,卖不出去官盐,收不回本,是否还会再去?

这个时代和后世最大的区别,就恰恰在这个运输成本、周转周期上。

这是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搞盐纲法、搞窝商的另一个目的,是集体运输,方便查走私。

现在搞小商人入场,三百斤一船、五百斤一船,今天走、明天走,这走私不得走飞了?

查的过来吗?

大顺的官员不懂太多的经济学术语,可不代表他们不明白。

这一次盐政改革的思路,是标准的市场竞争思路。

列出的优点,一共四条。

其利一:票商少费,则盐价日贱,贱则可胜私。

其利二:票商携本二来,先税后盐,再无欠税之弊。

其利三:票商量力而行,即便资本无多,亦准其贩运,则广生民间生计。

其利四:商贾各自竞争,恐人之不买己货,固其盐必洁白,以质取胜,百姓得利。

即,只要放开市场化经营,那么不但老百姓吃的盐越来越便宜,而且在充分竞争之下,各个盐贩子的盐必然不敢以次充好,肯定盐的质量越来越高。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官员的思路好像也没错。

但有两个问题没考虑到:

其一,怎么保证商人集团不用资本垄断盐票?靠朝廷干涉?那岂不是和改革的指导思路背道而驰?

朝廷怎么干涉?给足够的权,那不是又退回到盐官谋私的老路了吗?不给足够的权,靠什么管这些加起来几千万两的大盐商?

其二,远离食盐产区的地方,小商贩是否有资本承担这么远的运输、周转呢?

而对大商人来说,为什么不在方便销售的地方卖呢?为什么不主占优良市场呢?

谁会去主动为百姓着想,自己专门抢远处运输不便地方的盐票?

好的销售区,大家抢破头。

不好的销售区,无人问津。

抢破头的地方,恶性竞争;无人问津的地方,私盐泛滥。

当然,这可能只是一个说辞。

但这个说辞,却可以作为理由,引出盐商真正想要的东西。

这些大盐商怕的是什么?

怕盐票卖钱吗?

他们又不缺钱。

他们怕的是“三五百斤就可以承办买票”。

那么,什么叫“以科举之名、行孝廉之事”呢?

就是提高入场标准。

理由,也非常简单:

小商人经得起一年多的周转时间吗?

经得起运过去之后,私盐竞争卖不出去带来的破产吗?

经不起。

一旦经不起,三五年之内,偏远地区的盐就没人去卖了。

到时候,私盐就会直接泛滥。

而朝廷,要的恰恰是为了官盐打败私盐,才搞的这种市场化的改革,这不是南辕北辙吗?

那么,朝廷是否需要一个大豪商,来承办这些需要长期资金、资本投入的地方?

以保证远离食盐产区的地区的官盐稳定?不至于今年有来的、多到卖不出;明年没人来,百姓嘴里淡?

需要。

需要的话,利润好的地方,比如淮北盐区周边,让给小资本;最难的地方,给大资本?

这可能吗?

既然改了票法,那我不干行不行?来去自由嘛。我干嘛不抢最好的销售区,去办哪些麻烦地区?

那么,有没有解决办法?

自然有。

吴敬梓给郑玉绪出的办法,一共分六步。

第一步:要明确,直接明着对抗盐政改革,就算今天风头过去了,明天又会提。

所以,一定不能明着反对,要绝对支持盐政改革。

第二步:支持之后,借由盐商控制的儒生,发动舆论,力陈那种小资本入场的危害,尤其是直指“影响朝廷官盐在湖北等地的销售,反而可能会使私盐更加泛滥”。

直接询问那些支持盐政改革的人,是否想到了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又准备怎么改?

把各种极端可能都提出来,就问他们万一出了这些问题,怎么解决?

敢不敢如当年传教士和钦天监那样,赌头,立字据,保证不会出类似的事?出了的话,自刎谢罪?

第三步:提出解决方法。

小商人资本不足,没有能力完成偏远地区的转运。

那么,这就需要资本充足的大商人,来承担湖北、皖西、江西等地的运盐卖盐工作。

同时,小船容易携私,而大船却并不容易携私,因为一旦被查,成本太大。

而小商人肯定往容易赚钱且容易周转的地方使劲,却把不容易周转的地方空出来,这也不合理。

最好的办法,是让那些往偏远地区运盐的商人,得到补偿。

如何补偿,则以“远运近补”的方式,即按照比例,近距离的盐和远距离的盐,达成一个比例,捆绑卖票。

比如说,苏南这种地方,大家肯定抢破头。

但没事,可以抢,前提是你得承担一部分皖西、楚北这些边远地区。

比如50万斤苏南的票,必要捆绑20万斤皖西的票。

否则的话,谁来保证苏南的票是公平的?管盐票的二叔的三侄子的四外甥,怎么确保他们不优先拿到苏南的票?

第四步:趁热打铁。

一旦捆绑卖票,则小商人就更干不了了。

这时候,提出“验资换票”,即:资本达到一个数额,证明你有这个能力周转,才能买盐票。

要拿出足够的本金,证明有能力。而普通商人周转困难,利息又高,再拿出本金做保证金,这还怎么干?

这时候,验资的双重目的,就达成了。

资本充足,才有资格干;资本不足,那肯定干不了。资本半足半不足的,再拿出保证金,直接可以退场了,周转不开。

第五步:提升入场资格线。

将转运买票的最低额度,提升到2000旧引到5000旧引之间,也就是大约70万到140万斤盐。

这样一来,就完全阻断了股本在10万两以下的小、中、大却不太大的散商。

不只是盐的钱,还有运费、周转等等,没有10万两,根本办不起5000引的买卖。

一旦将10万两身家以下的商人挤出去,剩下的就好说了。

第六步:旧总承包商坐下划分垄断区。

原本的大盐商,聚在一起商量下,协商好各自的额度、片区,谁也不要多吃。齐行控场。

如此,就算盐政改革,改成了票盐法,但实际上握有盐票的,还是这些大盐商。

只不过,原来的盐引,是我爷爷有,传给我爹,再传给我。

现在,是每年公开卖票,走一遍流程,我的盐票和我爹没有任何关系,是我自己花钱买的。你要有钱你也可以买。

将这六步全部做完,也就达成了“变而不变”、“以科举之名、行孝廉之事”的目的。

改了吗?

改了,

盐纲法废除了吗?

废除了。

改成盐票法了吗?

成了。

盐引不再继承了吗?

是的,不再继承了。

每年开票公卖吗?

公卖。

然后,和之前有区别吗?

要说有,也有。

要说没有,似也没有。

几大盐商靠着手里的资本,即便改了票法,只要把关键的“小商资本不足不能转运皖西楚北”这张牌打出去,提升买票资格额度,那么依旧还是控制着盐的垄断。

到时候,等风声一过。

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之前卖引。

现在卖票。

之前是按年包税。

现在是按年拍买。

之前是我直接继承我爹的盐引。

现在是我继承我爹的钱,再用钱买盐票。

这样一来,既可以让那些喊着盐政改革的人,无话可以说,也可以达成盐商们反对改革的目的。

因为他们反改革的本质,是改革触动了他们的利益,而不是因为他们对“改革”这个词敏感,听见就浑身难受,为了反对而反对。只要不触动旧利益,改呗,使劲儿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