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八二章 国富论(四)

既然曼彻斯特和兰开夏的纺织业,不能算作自由贸易而发展起来的典型。

那么,是不是兰开夏曼彻斯特的纺织业,就一定发展错了?

这就是个要不要把“自由贸易”作为圣经的问题。

如果把“自由贸易”看作新时代的“圣经”,那么很多问题就可以决绝了。

即,因为他不符合“自由贸易”,所以即便他的纺织业有所发展,那么也是错的。

一旦抱着把“自由贸易”当“圣经”的想法,往往就会产生一种很特殊的想法。

这种想法,简单来说,大略可以用一句话来形容:

宁可割地又赔款、要留清白在人间。

宁可全国大失业、要合真经于四方。

一般来说,新的学说一般会在两种情况下出现。

以英国为例。

一种,是为了叼飞盘。

典型,就是辉格史观——现状是我很厉害,那么我为什么很厉害?因为我一直很厉害。

另一种,是为了反现状。

典型,就是英国的自由贸易思潮。

自由贸易理论,是非常典型的“缺啥喊啥”。

典中典的缺啥喊啥。

因为本国一点都没有丝毫的自由贸易,所以才要呼吁自由贸易。

是以,即便这个小册子开篇的两个“建议”,听起来好像就非常离谱。

但实际上,包括乔治三世在内,并不感到太过惊讶、或者太过难以接受。

因为,这并不是他们第一次听到类似的观点。

相反,他们经常听到类似的观点,甚至很多观点比这个更激进、更离谱。

听的多了,阈值高了,再听一听这两个相对英国的激进派,并不算离谱的建议,那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可接受的。

也就是说,即便在幕后写这个小册子内核的刘玉,都认为这两条建议过于离谱了。

但实际上,英国本土的人,提出过比这个离谱几十倍的想法,刘玉的这点小建议,压根还排不到离谱的前列。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要理解英国为什么会出现如此激进的自由贸易学说,或者说,为什么说自由贸易学说在英国,和辉格史观那种去解释英国为何牛批的方向不同,而实际上是在激进地反英国的体制?

要理解这一点,要先知道此时的英国是个什么样的国家。

不用去翻历史书,只是用简单的思维去思考一下。

在18世纪的技术条件下,一个能把财政收入收到“全国GNP的13.5%”的国家,得是个什么样的国家?

实际上,这么说吧。

此时的英国,至少在贸易问题上,几乎是《秦法》的理想国。

是距离《管子》这本书,最最最近的一个现实存在的国家。

是一个真正把把那些传说中的严苛刑罚,贯彻到乡村的国家。是一个能让大明、大顺这种皇权不下县的帝国君主,羡慕的五体投地的国家。

举几个简单的例子。这里暂不用基督纪年,以年号纪年。

比如:

【尹丽莎白八年,第三号法令规定:凡对外输出绵羊、小羊、公羊老者,若初犯没收其全部货物,监禁一年,在市斩其左手,钉在市镇示众】。

【再犯,即宣告为重罪犯人,判处死刑。】

再比如:

【距海岸十哩以内的羊毛所有者,必须在剪下羊毛后三天内,以所剪的数量及藏所,书面报告最近的海关】

【报告应包括:剪了多少头羊?家里养了多少头羊?剪了多少羊毛?准备卖到什么地方去?】

【在其中任何部分转卖以前,又须以羊毛的捆数、重量,买者姓名住址,及移运地址,作同样的报告】

【凡居在距海十五哩内的人,在未向国王保证,和出示向西报告之前,不得购买任何羊毛】

【倘若未作这样的报告和保证,便将羊毛向海边输运,一经发觉,就没收其羊毛,犯者科罚金每磅三先令……倘在查封后,有人要求领还,必须对国库提出保证,在败诉时,除了其他一切处罚,还须交付三倍的诉讼费】

再再比如:

【威廉三世八年之法令:凡羊毛贸易,羊毛不得装在箱内、桶内、匣内,以防逃避】

【只可用布或皮革包装,外面写着三吋长的大字“羊毛”或“毛线”,否则没收货物及其盛器,每磅罚三先令,由所有者或包装者交纳】

【除了在日出及日落之间的时候,羊毛又不可由马或马车搬运,也不可在离海达五哩以内由陆路搬运,否则没收货物及车马】

如果说,这还不像是“秦法”。

那么,加上

【凡违法卖羊毛种种,皆有罚款……】

【对居民中任何二人执行裁判,裁判罚金,由其全村课税来偿还】

【倘有人私通小邑官吏,以求减免罚金,则处以徒刑五年】

【任何人都可告发】

【告发者免罪、免罚】

再有:

【依威廉三世八年之第20条法令之规定:织机或机械禁止输出,违则不仅把输出乃至企图输出的织机或机械没收,而且须科罚金四十镑】

【此法令鼓励告发。罚金40磅,一半归于国王,一半归于告发人】

【另后之法令……若私自出售,违则货物没收,犯者科罚金二百镑,知情不报又以船供其运输的船长,亦须科罚金二百镑】

【一半罚金归于告发人】

这些法令,只是林林总总的诸多法令中的一小部分。

一叶落,而知秋至。

这还只是羊毛部分。

若是加上盐、木材、靛草、松脂、粮食等等,可以说蔚为大观。

读懂了这些法令。

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里维坦》这样的书,会由英国人写出来。

人只能想象自己见过的东西,没见过的东西怎么想?

那些被“讽刺”为里维坦的东方的君主制国家,不管是大明,还是大顺,甚至更早的大唐大宋,真的只能说那句话:我是个屁的里维坦?我要是里维坦能是这个吊样?

甚至可以说,狗屁的百代皆行秦法,大明大顺这样的破落户,也配说自己行的是秦法?

读懂了这些法令。

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北美那群人,对“自由”如此的向往。

为什么会英国派人统治北美,是那样的恐惧。

为什么富兰克林希望把宾夕法尼亚变成王家殖民地,本来是为了更好地处理税收和分地问题,结果宾夕法尼亚的百姓,宁可让宾家族继续当宾州的大地主,也反对富兰克林让宾州变王家殖民地的想法。

甚至可以说,此时的英国,于法律上,严苛到无以复加,各种鼓励举报、鼓励举报者分享罚款。

于经济上,是地球上距离《管子》里面那一套东西最近的国家。

没有之一。

了解了这个大背景,才能理解,为什么说辉格史观是叼飞盘的,我牛是因为我的政策对;而自由贸易理论,是反英国体制的,认为英国做的一切都不对。

如果,把自由贸易理论,理解成“对英国成为日不落的解释”,那恰恰是反了。

自由贸易理论的出台,恰恰是“如果英国不管这么多,英国早起飞了,肯定比现在飞的更高”。

虽然,以刘玉的三观来看,会觉得纯扯犊子。

要是英国不这么搞,英国不是起飞了,而是英国早炸了。

从羊毛到呢绒、从造船到制糖、从棉布到骨瓷,真要是没有保护和限制,早就被冲爆了。

真要玩自由贸易,你英国的航运业,何德何能与海上马车夫荷兰竞争?

你英国的纺织业,何德何能与印度竞争?

你英国的羊毛质量,何德何能与西班牙竞争?

甚至,你英国的蔗糖业,何德何能与法国竞争?

连亚当·斯密,这个真正的此时代的英国人,都说,英国的蔗糖业无法和法国竞争。

因为:【(蔗糖岛屿殖民地)对奴隶给予些微保护,使不大受主人侵凌的法律,似乎在政治十分专制的殖民地上(专制的法国),比在政治完全自由的殖民地上,可能施行得更有效些。】

【在设有不幸的奴隶法规的国家(比如法国),地方长官在保护奴隶时,就在一定程度上,干涉了主人的私有财产管理。】

【在自由的国家,主人或为殖民地议会代表,或为代表的选举人,所以地方长官,非经充分考虑,不敢干涉他们。地方长官不得不把他们放在眼中,这样就使他难于保护奴隶了】

【法国政府的专制的特质,使得他们对于黑奴,能有更好的管理方法,给予奴隶些微的保护,使不大受主人侵凌……】

总之,出台法律,不让上层无底线的压榨下层,是专制。

而,不敢干涉,上层就是地方豪强,不能干涉主人对“私有财产(奴隶)”的处置,是自由。

所以,在启蒙时代,读到诸如“自由”、“专制”之类的词的时候,一定要先想一想,是不是自己理解的意思、以及自己为什么脑子里一下子就冒出来了思想钢印觉得就是自己理解的那个意思。

以及,为什么说,法国的高等法院,在面对“清查田亩”问题时,他们说这违背了自古以来法兰西的自由的传统,这里说的“自由”,并不是哲学意义上的自由。

英国人为什么能写出来《里维坦》?

逃离到北美的人,为什么这么恐惧英国的直接统治?

为什么英国能把财政,收到GNP的13.5,而法国连一半都做不到;中原的大明别说GNP的13.5,能不能收上来1.35%,都难说。

为什么在1700年代,就开始出现了铺天盖地的自由贸易的思潮?

为什么说这一次提出的六条建议中看起来最离谱的两条,在英国会有广泛的受众,且包括英国国王在内都不觉得这太过惊悚?

原版的《国富论》,到底是解释现实的?还是想要改变现实的?

原版的《国富论》,到底是因为英国有自由贸易,而出书证明自由贸易就是好的?还是因为英国简直走向了自由贸易的绝对反面,所以才要出书来宣扬自由贸易?

原版的《国富论》,更多的是理性的思考,是推理,逻辑,演绎。

而此时此刻,经刘玉注经的《国富论》2.0ps版,则加上了一些现实的印证、证据。

或者说,扭曲的鼓吹。

使得这本小册子,更加充满了说服力。

人,大多数是慕强的。

而很多时候,或者说,在这个时代,经济学甚至哲学,都是在忙着解释世界、解释历史。

正如伏尔泰等“精中”、“精儒”,乃至于法国重农学派在大谈东方制度的优越性……

而从大明到大顺,一直到现在为止,其富庶的形象、神奇的瓷器丝绸棉布、优雅的茶叶漆器等,都使得很多欧洲人在琢磨,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东方的富庶。

大顺穷不穷?

穷。

送到西南山区、送到甘肃荒凉地、送到盐改之前的两淮盐户那,体验一圈,就知道什么叫贫穷了。

大顺富不富?

富。

至少外在形象是富庶的,茶叶丝绸、精巧棉布,这些东西都是标准的文化输出,无一不在海外宣扬着大顺的富庶。

富庶,总得有原因吧?

既然是解释世界,那么总有不同的角度。

现在这本小册子的角度,或者说刘玉扭曲的注经,是从什么角度切入的?

大明也好、大顺也罢,土地是不是具有排他性的所有权?

大明也好、大顺也罢,土地是否在所有者无法履行税务义务和债务义务的时候,可以将他所拥有的排他性所有权的土地用来履行税务义务和债务义务?

大明也好、大顺也罢,是否对棉纺织业进行过补贴?是否对棉纺织业给予补助金支持?

大明也好、大顺也罢,是否有专门的法令,禁止四川搓棉花、或者禁止广东搓丝绸?

大明也好、大顺也罢,是否针对几乎所有的商品,征收消费税?

现实里有没有,是一回事。

理论上法律上名义上有没有,又是另一回事。

理论上,大明是拥有内部统一市场的。

现实里,三十里一钞关、五十里一税费,以至于出现了去某地卖东西,走到一半觉得再走下去要把裤衩赔进去,连货都不要了连夜跑路的事。

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名义上,包括大顺在内,其“税率”是很低的。

地方上没钱,摊派也好、火耗也罢,朝廷那是标准的“君子远庖厨”,朝廷名义上的税率,就是低。

甚至于,名义上,连孟子的十而税一都没达到。要知道,低于十而税一,孟子直接认定为蛮夷,因为蛮夷没有组织度、没有行政机构,所以才能二十税一,而一个正常的国家搞什么二十税一、三十税一,那就快滑向无能且低行政能力的蛮夷了。

说句难听的,哪怕是后世信息传播极为发达的时代,很多人对远方的了解还是基于自己的想象、甚至动辄想成理想国。

于此时,那就更不用提了。

而刘玉扭曲的“注经”,抓住的就是这一点。

把东方在西方通过茶叶丝绸等表现出的富庶,归结为“自由贸易”。

或者说,归结于《国富论》原版的诸多内容。

比如,按照《国富论》原版,说北美殖民地为何富庶的时候,有这么一条原因:

【在宾夕法尼亚,取消了长男继承权,土地象动产一样,平均分配给家中一切儿女】

【新英格兰三州的法律,和《摩西律》一样,允许长子得双份……但只要经过一两代,土地又可能充分分割了,分给家中一切儿女……】

那么,大明也好、大顺也罢,翻翻史书就知道,在民间,本来就是均分继承法。

往往是大地主经过几代人后,都变成了小地主,然后再变成自耕农……

显然,要刘玉要歪经的话,他完全可以把原版《国富论》的诸多内容,和大顺的诸多政策一一对照。

实际上,也基本差毬不多。

土地买卖、土地私有……这些玩意,玩的早多了。

他可以举出无数的例子,只要稍加扭曲。

至于他自己信不信……

只能说,刘玉的改革,全盘照着“原始积累”这四个字来,是搞重商主义和科尔贝尔主义最狠的。

能狠到连对日贸易的商船大小、规格、炮数、船长的学历资格都有严格的控制。靠这日本的锁国心态、和德川幕府想要垄断贸易获利的心态,两边联合对“自由贸易”突破大顺严苛垄断专营权的“自由的英雄贩子”进行残酷的打压。

他不是不信,其实他挺信的,至少在这个时代,他比多数人相对而言更信。

只不过……

在国内,信这一套,顶不住土地私有加排他性所有权买卖,导致的土地兼并、治乱循环,200年来一波大起义。

靠念经,不能念的百姓们都做乖乖饿殍,维系自由交易的神圣性。

在国外,信这一套,顶不住英国自己出台棉布禁止令、法国行政命令要求法国东印度公司最好不要进口漆器丝绸,使得大顺的出口受到严重影响。

靠念经,最起码,不能把英国的《棉布禁止令》、《茶税》、《麻、丝、帆布、松柏油、靛草等列举商品补助金办法》给念没了。

正因为他信一部分,所以他才能照着思路搞出来这个《国富论》2.0ps版,给英国开了这么一个药方。

而这个药方里,关于让英国“加大贸易逆差”、“争取二十年内把国内白银流出三分之二”的建议,又可以用一个更高维度的视角,来获得英国人民的支持。

正如原版《国富论》里,亚当·斯密狂喷英国的角度——

【这套体系的设计者,不难于确定。我相信,那决不是消费者,因为消费者的利益全被忽视了】

【那一定是生产者,因为生产者的利益受到那么周到的注意……消费者或不如说其他生产者的利益,就为着制造业者的利益而被牺牲了】

【消费是一切生产的唯一目的,而生产者的利益,只在能促进消费者的利益时,才应当加以注意。这原则是完全自明的,简直用不着证明。】

既然,消费是一切生产的唯一目的。

那么,英国这些年积攒的这么多白银,为啥不全消费了呢?

为啥不通过降低关税、甚至取消关税,让廉价的大顺棉布、法国葡萄酒、法国糖蜜、西班牙烟草、大顺瓷器、北美粮食等,疯狂涌入,从而提振英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呢?

使得10磅的家庭,过上原本30磅家庭的生活,岂不美哉?

怎么说,也攒了150年的家底子。

只要放开,几年之内,这种吃家底子的办法,一定会让多数人满意,甚至许多年后还会有人怀念这段吃家底子的时光,誉为黄金时代呢。

从西班牙开始发钞开始,英国苦了150年、干了150年,积累的家底足够厚了。该好好消费了,争取二十年内,把积攒了150年的白银都花出去。

这对于多数英国人来说,是充满诱惑力的选项。

而反对者……反对者,也就是英国的新兴阶层、新贵族、工业资本家,被大顺的工业资本,打的快死了,他们已经没有多少力量来反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