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一禾当时都傻了,他再问一遍:“你说我们去哪儿?”
“扫墓。”连旗开着车,慢声细语地解释,“今天是我哥的祭日,我去拜祭他,你陪我没问题吧?”
“没……没问题。”田一禾在心里翻个白眼,他真的真的无法理解炮灰的大脑回路,完全不是一个级别。
墓地离城区远着呢,开车一路畅通都得一个半小时,田一禾无聊地都睡着了,到地方还是被连旗推醒的:“到了。”
“啊……”田一禾揉揉眼睛,本来还想伸个懒腰,但一想到这样未免对死者不敬,于是只好放弃。穿上羽绒服亦步亦趋地跟在连旗后面,拼命装作一脸肃穆表现出适当的悲伤和同情。
连旗一回头:“你怎么了?洗手间在那边。”
田一禾差点气乐了,我靠我是酝酿情绪好不好,你当我泻肚子啊?但墓地实在太有气氛了,满目苍凉松柏参天,田一禾有脾气也发不出来,怕惊动已经睡着的前辈们,只好压低声音:“你不说来拜祭你哥吗?”
“嗯,对。”连旗有点心不在焉,“再走一会就到了。”
“就是那个,呃,抢你心上人那个?”
连旗笑:“也算不上心上人,我还没来得及。”
“哦。”田一禾没再问下去,他忽然觉得不该再问,了解过多不是一件好事,而他对连旗,未免过于好奇了。
两人来到一处墓碑前,连旗把手里的花放上,又从衣袋里拿出几块黑巧克力,说:“我哥最爱吃黑巧克力,他说这样很像赌神高进。”
“噗——”田一禾实在忍不住,终于不厚道地笑出声来。连旗也笑,一把拉过田一禾,让他跟自己并排站在墓碑前,说:“哥,这是田一禾,我把他带来给你看看。”
“切。”田一禾翻个白眼,满脸不屑地把连旗的手扒拉开,觉得这样简直太受不了了。但不知为什么,心里又涌上几分得意,几分欢喜,几分莫名的感动,乱七八糟交织在一起,一时竟嘴笨了起来,接不上口。等终有一天,连旗把他按在床上彻底吃饭莫净不留渣,该闹也闹了该骂也骂了该爱也爱了,他无意中记起在墓地的这一幕,猛然醒悟过来,痛骂自己:TM的都带你去见家长了你还当他白白奉献哪你个傻帽!
连旗拂了拂墓碑上的尘土,眼睛忽然顿住,嘴唇抿了起来。田一禾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见不远处的松树下,站着一个男人,一身笔挺的警服,帽檐上的警徽熠熠生光。田一禾眼前一亮,要不是地方不合适,他非得吹起口哨不可,太帅了,俊美硬朗英姿挺拔,真TM带劲!
那人跟连旗明显是认识的,奇怪的是,两人都不说话,也不动,就这么对峙着,似陌生似熟悉又似隐含敌意。
也不知过了多久,田一禾忍不住轻推了连旗一下。连旗对上他询问的目光,轻轻摇了摇头,说:“咱们走吧。”
田一禾一边跟着连旗往下走一边回头,那人已经站到连新的墓碑前。田一禾皱皱眉头,觉得这里面一定有很复杂很曲折的故事,没准比连续剧还狗血,哪天得让连旗给他讲讲。
钟青摘下警帽,托在手中,他说:“我从T市调回来了。”
他说:“我以为我能忘了你,过正常生活。”
他说:“卧底也是警察。”
他沉默了片刻,补充一句:“你说想看我的制服系,我穿来了。”
没有人回应,只听到北风呼啸着从干枯的枝桠间卷出去,又呼啸着卷回来。那个嚣张的、响亮的、凶狠的、霸道的、无畏的却又温存的、醇厚的、亲密的声音,永远也听不到了。连新就是连新,即使面临生死那一刻他也是洒脱的。
“警方很快就会开始行动,这是你最后一次机会!”
“你跟我一起走么?”
“……不,我是警察。”
“行,台词背得不错。”
“你TM的有没有正经的时候?!”
“我现在很正经啊,你跟我一起走!”
“……不!”
“钟青,我真想看看你穿一身警服的样子,草,制服系,一定酷毙了!”
钟青在连新的墓碑前站了很久,久到好像要一生一世。然后他走了。
半年后,钟青被调往南方某边境城市,成为一名缉毒警察。后来跟他共事过的或者被抓捕的毒贩,一提到他无不印象深刻,当然有敬佩也有痛恨,但唯一一致的观点,是钟青太冲锋陷阵了,太奋不顾身了,太不要命了,好像随时准备赴死一样。
三年后,钟青在一次执行任务的时候和毒贩发生火拼,不幸被流弹击中,沉入海里。警方多方搜寻,终无所获。
“我就知道你舍不得我,瞧,一直在这等着呢。”
“你有完没?罗嗦!”
“呵呵,不说了,走不?”
“嗯。”
“不分开了行不?”
“你TM怎么这么多废话?你走不走?”
“呵呵,走,走。”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5751711的地雷,感谢wy936300的地雷,感谢oxy134256的手榴弹!!感谢阿华田的长评!!哦天哪终于能看到长评了,好激动好激动!!大家的回帖真不少,前两天我都看不到,还以为突然大家都不回复了,伤心得要死,现在一看,原来是被JJ吞了,JJ你个欠虐的受!!
32
32、包容...
江照万万没有想到明锋能对他这样好。
江照的强迫症是老毛病了,从他母亲煤气中毒去世时就有了。每天晚上他必须得检查所有门窗所有开关,不检查就睡不着觉,睡着了也会做噩梦,在漆黑的楼道里一遍又一遍地盯着那群已经陌生的面孔,盯着他们惊慌失措而又哀叹惋惜的眼睛,盯着从上面抬下来的盖着白布的担架。还有鼻端永远挥之不去的煤气味道。
以后他特别紧张这一点,没着没落神经兮兮。收养过他的亲戚最受不了的也是这一点,半夜偷偷从房间溜出去东游西荡,谁无意中上厕所碰见了,准会吓一大跳。那时人们还没听说过心理治疗这种词汇,亲戚们说他受刺激了,不太正常。他们同情他,可又觉得太麻烦,因此对待他又格外地小心翼翼。
江照知道自己有问题,但他改不了,渐渐地也就顺其自然了,里面隐含一种自暴自弃的意味。我就是这样,你喜不喜欢我我也这样,我不用你喜欢我。
他没有想过,世上还有两个字,叫包容;没有想过,世上还有一个人,能对他做到这两个字。而且不是一次两次,不止一点两点。
从那天起,明锋每天都拉着他陪着他,从厨房走到客厅,从一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门窗打开再关上,开关拧开再拧上。不徐不缓不急不躁,耐心细致得简直江照自己都受不了,他实在忍不住,说:“不用这样明锋,其实不检查也没什么。”
“检查一遍还是有好处的,防患于未然。”明锋只笑笑。他跟江照在一起,很多习惯都改了,比如改喝咖啡为茶,改吃西餐为中餐,还包括晚上出去应酬,一定会一个小时给江照打一个电话,在江照要联系他之前,轻声细语地说:“我在KTV,估计还得晚一点才能回去,你先上会网。”
江照被震动了。说实话他跟明锋在一起,跟和以前的伴在一起一样,玩是玩住是住,没付出多少心。他有自知之明,他从小就是个麻烦的、多余的、不重要的,一旦被人发现了自己的缺点,肯定要搬走,再换下一个地方,下一个人。
他没想到明锋能让他留住了,没想到明锋能对他这样好,好得有点吃不消。江照习惯了受人忽视,冷不防被人捧到手心里放到心坎里,难免觉得别扭、困惑、还有些怀疑。他考虑几天就冷静下来了,他决定观察。一时冲动对你好,谁都能做到,难就难在天长日久。江照想,慢慢来吧,反正最坏不过离开。
可当一个人肯用天长日久来考验另一个人的时候,爱情它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开始了。
不过这时江照对明锋还是有戒心的,他没有把邓小白要过来的消息告诉明锋。邓小白是他的家人,把家人介绍给另一个人,里面不免有点肯定什么、承认什么的感觉。尽管邓小白早知道江照是个GAY,非但不在乎还兴奋得不得了,但还是保持距离的好,江照想。
准确地说,邓小白的大学还没毕业呢,应该在实习中度过最后半年的学生生涯。可学生都这样,念书的时候天天想着出来工作,有钱了不用考试了生活多姿多彩了,真爽。实习简直就是最完美的早点脱离苦海的借口。
邓小白没有怎么实习过。家里给她找了个地方,事业单位,她干两天就不爱干了,嫌累,死板,太不符合她的性格。干脆随便写了个实习鉴定盖个戳,就算完活,反正父母都是这个单位的职工,这点事轻而易举。她优哉游哉地在家里养了快一个月,妈妈汤汤水水好菜好饭地供着,养得肌肤娇嫩面颊红润。
当妈的也愁,天天叨咕找工作的事,事业单位多好,铁饭碗,女孩子稳稳当当,以后找男朋友也容易呀。可邓小白不这么想,她刚看完《杜拉拉升职记》,对里面塑造的白领形象倾慕不已,那多有挑战,多刺激。她就要过那种生活,喜欢了好好干,不喜欢随时走人,赚够了钱还要出去旅游,路过哪儿玩到哪儿,潇洒走一回。
三四月份刚开学,邓小白也随着同寝室的同学开始找工作。小丫头眼界高着呢,不愿意留在小城市里,没前途,眼睛直接盯住了S城。她是这么想的,能找到工作就找,找不到工作不是还有爹妈还有二哥呢吗?我怕啥呀?因此等收到一个小公司的聘用信,她二话没说就来了。合同签不签的无所谓,关键找个借口能留在S城,免得天天听妈妈唠叨。
邓小白在电话里没跟江照说明白,弄得江照一看她就拎着个小挎包,还挺诧异:“你行李呢?”
“放我同学家啦。哥你放心吧,我住我同学家,跟她租一个房子,我知道你也是跟别人同住,过去不方便。嘻嘻,肯定不能麻烦你。”邓小白跟所有普通的大学生一样,说不明白人情世故吧,还懂点,但绝对做不到圆滑,还带着独生子女特有的那点自私,能稍微替别人想想就不错了。
因此江照挺感慨,他摸摸邓小白的头:“你可真懂事了。”
只可惜这话说得太早,“懂事”的邓小白第一天去招聘的公司报道,根本没进门,一看小公司的门脸就给PASS了。她坐在肯德基里,一边吃着蛋挞一边对江照抱怨:“那是什么公司啊?太小了。我刚开始还以为整栋大楼都是他们的呢,闹了半天就第三层的一个小小写字间,有没有搞错,一看就没有发展前途。”
江照以前为了讨生活,什么都做过,包括写字楼的清洁员、小公司的保安,听到这话只能轻叹:“小白,其实公司都差不多,大公司不太好进,先做着积累经验也行。”
“才不要。”邓小白嘟嘴,“反正我也不急着找工作。”她眼睛一转,撒娇地说,“二哥,我还给跟你借点钱,我得给同学交房租,你总不能看着我冻死吧。”
当妹妹的一说这话,当哥哥的只能无奈地笑。
结果整整一天,邓小白没去上班,反倒拉着江照把中街逛个遍。包包、头饰、衣服、围巾通通试一遍,相中了就脱下来对服务员说:“就这件吧。”然后把手揣在兜里,眼睛东张西望。江照拿出钱包,抽出信用卡,付钱。哥哥已经工作了嘛,赚钱了嘛,赚钱了给妹妹花点,不是天经地义的嘛。
过马路的时候,邓小白自然而然挎住江照的胳膊,在他旁边说说笑笑,颇为亲密。就在这时,明锋开车从街边路过,正好看见他们。
明锋刚从公司回来,他设计了一套新服装,用的是真丝面料,大裙摆、衣袖过肘、紧口,宽松、灵动、飘逸,柔和的光泽,浅色的底子上描绘出艳色的大朵花,极富动感。
Tomas说:“不太像你以前的风格啊,Carl,好像明艳了许多。”
“突然间的灵感。”明锋微笑,眼里闪着光,“昨晚看到江照在夕阳下拿回晾晒的被子,那种感觉很棒。”
“唉,没办法。”Tomas把草图放在桌上,无奈地摇摇头,“对设计者来说,爱情就是缪斯,她抓住你的手、抓住你的头脑,灵感就会像喷泉一样源源不断地涌出来。”
“还有这个。”明锋端来一杯茶,“你尝尝,西湖龙井。”
Tomas耸耸肩:“我对茶可不太在行,Carl,我觉得这玩意不像咖啡,冲起来不用那么讲究。”
“那是你不懂中国文化。”明锋不在意地把茶杯凑到唇边,自己啜饮一口,“这里面说道很多。”
“抱歉Carl,恕我直言,江照好像对品茶也不算在行。”
明锋放下茶杯,轻叹一声:“好吧,的确是。”他犹豫了一下,说,“事实上,我不太知道他的喜好,好像是我喜欢什么他就喜欢什么,他很能屈就别人。”
“他的强迫症怎么样了?”
“最近我天天陪着他检查房中所有的门窗和开关,江照好了很多,至少晚上不会再起床溜出去自己弄。”
Tomas身子前倾:“Carl,你真的很爱他。”
对此明锋从不否认:“我以为你早就该看出来了。”
Tomas想了想,点点手指:“给你提个建议,人之所以舍不得,不是因为得到太多,而是因为曾经付出过。他付出过精力付出过心血,所以一旦失去才会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