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之伴读(三)

东宫里,太子殿下微微皱眉,看着太孙。

朱栋被亲爹难得一见的凌厉目光看得心虚,很快低了头。

“这次课业考核,你文不及余子凡,骑射不及沈旭。”朱昀没有刻意提高音量,也足以表露出不快和不满了:“和我说说,是怎么回事。”

还能是怎么回事?

余子凡出身书香名门,自少就有过目不忘的才名。他的学业略逊余子凡一二,实属正常。

沈旭出身将门,天赋出众,自小就习武练拳,骑射精湛。他比沈旭差一些怎么了?

父王对他的要求也太高了!

朱栋心里暗暗腹诽,口中却不敢辩驳,低声道:“都是儿臣懈怠,不够勤勉。下一个月的课业考核,儿臣一定尽心尽力。”

朱昀瞥儿子一眼:“你嘴上这么说,心里是不是不服气?”

朱栋哪敢承认:“没有的事,父王训斥得对。”

朱昀淡淡道:“你八岁就被册立为太孙,十岁起就上朝听政,大齐历朝以来,还没有过这样的先例。”

“欲戴王冠,先受其重。这么简单的道理,我不必多说,你也都懂。”

“我特意替你挑了六个伴读,就是希望你戒骄戒躁,沉下心来读书习武。别自高自大,被众人夸赞几句就洋洋自得自以为是。”

朱栋羞惭不已,额上的冷汗都快下来了,低声应道:“父王的话,儿臣都记下了。”

朱昀敲打儿子一番,才放缓面色,随口问道:“几个伴读进宫也有一个月了,你和他们几个相处得还算和睦吧!”

朱栋用袖子擦了擦额上的汗珠:“回父王,他们六个都是千里无一的出众少年。和他们在一起读书习武,儿臣既有压力,又觉振奋。平日里相处也好得很。不过……”

“不过,他们六个分了两派,泾渭分明。”朱昀目光一闪,笑着接了话茬。

朱栋无奈地点了点头。

朱昀不以为意:“文武有别,出身不同,自小看到的想到的都不同。到了一处,有些隔阂,彼此较劲都实属正常。不说朝堂里的文武官员,就是东宫属官,也分了派系。”

“为人君者,要做的不是抑文重武,或是抬举武将打压文臣。而是要调和文臣武将之间的差异或矛盾,甚至要利用这些来平衡掌控朝堂。”

“你若是连六个伴读都稳不住,日后谈何驾驭群臣?”

朱栋若有所悟:“所以,父王为我挑这六个伴读,也是煞费苦心,是要磨炼儿臣的心性。”

这倒不是完全为了你。

主要还是想找个由头,让沈旭进宫。

朱昀自然不会说穿这一层,淡淡道:“你明白我的苦心就好。”

一番“慈父”心肠,收获了儿子的感动和感激。朱昀心情愉快了不少,故作不经意地嘱咐一句:“沈旭年纪最小,身手却是最好的,且率直坦荡,心性极佳。你以后不妨多和他亲近亲近。”

朱栋不疑有他,笑着应了。

平心而论,六个伴读里,朱栋最亲近的当属袁锐。袁锐是嫡亲的表兄弟,两人同龄,自小一起长大,彼此熟稔。

不过,这一个月来,朱栋和另外几个伴读都相处得不错。尤其是沈旭,年龄最小,最是活泼乐观,有他在的地方,从来少不了欢笑。

不必朱昀嘱咐,朱栋也乐意和沈旭亲近。

……

休沐日只有短短一天,隔日一早,六个伴读就齐齐进了宫。

小朝会一散,朱栋立刻去了演武场。老远就听到演武场里传来喧闹声。

朱栋平日里老成持重,其实也不过是个十四岁的少年郎,正是爱玩爱闹的年龄。听到动静,耳朵一竖,步伐骤然加快,三步并作两步走了过去。

围在外圈看热闹的亲卫们,忙让了开来。

朱栋定睛一看,不由得哑然失笑。原来,袁锐正和沈旭过招。众人围在一旁,有的为袁锐叫好,有的在为沈旭道好……

好生热闹!

沈晋身为太孙亲卫,此时正随在太孙身侧。眼看着堂弟大展神威,拳脚如风,将袁锐牢牢弹压住,沈晋心中油然而生骄傲之情。

可惜太孙殿下也在,他不能随意唐突乱嚷,不然,早就振臂高呼了。

袁锐渐渐不支,左右闪避。沈旭在练武场上,就像变了一个人,不见半点浮躁轻狂,拳脚迅疾,却不冒进,稳扎稳打,一步步地将袁锐逼退。

又过五十招。

袁锐已经退到了之前划定的界限上,不得不认输:“是我输了!”

沈旭咧嘴一笑,利落地收拳,后退几步,冲袁锐拱了拱手:“承让承让。”

袁锐倒也坦荡:“我可没让你,卯足了劲还是输了。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你比我强,大家都看在眼里。”

“这回输给你,不代表我会一直输。明日我们来比兵器!”

朱栋听得大为意动,笑着说道:“不用等明天,现在我就和沈旭比试一番。来人,将我惯用的木剑拿来。”

都在一处一个月了,众少年迅速熟悉起来。沈旭也没什么可憷的,走到那一长排兵器架边,随手挑了一把木制的长枪。

这一排兵器架,刀枪棍棒十八般兵器俱全,都是用坚硬的木头制成。专供太孙殿下日常习武之用。

朱栋挑眉笑问:“沈旭,你不是惯用长刀吗?今日怎么拿了一把长枪?”

沈旭右手一动,轻松地挽了个枪花,咧嘴一笑:“好让太孙殿下知晓,我十八般兵器都会。”

围观的一众伴读都嘘出了声。

号称十八般兵器都会的,大多都是吹牛皮。

沈旭也不多说,右手一挥,长枪摆出一个防守的姿势:“殿下请出手!”

朱栋一时心热技痒,也没和沈旭客气,长剑挽出一朵剑花,悍然挥了出去。

沈祐长枪一动,轻而易举地迎上了朱栋手中的长剑。

一寸长,一寸强。长枪是军中士兵最常用的兵器,优势和弊端都显而易见。如果被人抢到近身处,便会左右难支。

不过,长枪在沈旭的手中,宛如游龙,朱栋一时哪里能抢到近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