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方敬:“找你。”
如果此时站在柜台里的不是一个正常身高的斯文男人,而是或娇小或柔美或美艳或清纯或文艺的姑娘,那么此刻菁英男的言行极其符合纨绔少爷调戏渔家女的戏码,可方敬长了一副标准的现代帅男人的脸——英俊,斯文,跟女人的漂亮完全搭不上边。
他这是被一个男人搭讪了么?
方敬脸上的表情十分意外,抬头认真地打量了一眼菁英男——之前他只是礼貌地看了对方一眼,除了岑九,他实在没有紧盯着一个陌生男人的习惯。
就是这一眼,方敬脑袋像是被人拿铁棒挥了一棒似的,出现了短暂的脑震荡后遗症——大脑有一瞬间的空白,什么都像是慢一拍。
声音变了,脸也变了,却让他几乎是立刻地从脑海深处回忆了那个名字,一个他以为早已经忘记的名字。
“孟……孟津?”虽然心里早已经猜出对方是谁,但方敬还是想跟对方再确认一遍。
孟津笑了起来:“我还以为你认不出我了。”
陌生的声音,陌生的脸,方敬却从这张明显大变样的脸上找回了几许当年的亲切感。
方敬一愣,随即又高兴起来:“你回来了?什么时候回来的?”
孟津是靖城人,当年和方敬关系不错,就是方妈妈印象中除了岑九之外唯二的被方敬带回家的朋友。两人甚至相约过要考进同一所大学,不过后来高考失利,方敬被调剂进了海城文物鉴定专为一,孟津则跟着女朋友出国了,这么多年来鲜少来往,方敬几乎都快忘了这个人。
“工作需要所以就回来了。”孟津似乎不太愿意谈及过多,转过了话题,“你呢?最近怎么样?”
“还是老样子,不好也不坏。”方敬是真的很高兴,本来以为这辈子都难再相见的少年时代的好友,居然在这样的情况下相逢,真的是太意外了。
“你看起来还不错。”方敬说着,目光掠过他无名指上戴着的钻戒,最后落在孟津左手腕上戴着的腕表上,调侃道,“看样子混得不错,连百达翡丽的腕表都戴上了,我现在还用手机看时间呢?”
“你喜欢?送给你好了。”孟泽说着,真的把腕表解下来,要送给方敬。
“不不不,太贵重了,我可不敢收。”方敬连连摇头,似真似假地抱怨着,“果然发财了就是不一样了啊,几十万的东西说送人就送人,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对你没什么舍不得的。”孟津深深地看了方敬一眼,话中有话。
这话听起来有些暧昧,不过方敬整个人都沉浸在和好友相逢的喜悦,没有意识到这点口头的小暧昧,又或者意识到了,只是没在意。
“走,晚上一起吃饭,我请客。”方敬哥俩好地在孟泽肩上拍了一拍,特豪气地道。
晚上方敬在院子里支了一张小桌子,亲自动手做了自己拿手的烧烤招待孟津,餐厅里的一波人闻到院子里的烧烤香味,馋得不得了,方敬索性也送了一份到餐厅,还给楼上没起床的小说家留了一份。
别说方敬的烧烤手艺真绝了,吃得孟津头也不抬。
“你还有这手艺,我以前怎么不知道?”孟津啃着鸡爪子,吃得满嘴流油,什么菁英形象全抛在脑后。
“大学的时候勤工俭学学的,不错吧,尝过的人都说好,方家出品,你值得拥有。”方敬哈哈一笑,笑得爽朗纯粹,两眼亮晶晶的,特别招人。
孟津认识方敬的时候,正好经历了方家由盛而衰的过程,听到方敬提到勤工俭学,孟津突然沉默了,低着头一直默默地喝啤酒。
“对不起。”许久之后,孟津才抬起头,看着方敬的眼睛都有点红,“那个时候,我……”
方敬也反应过来,飞快地打断他道:“不关你的事,就算那个时候家里没有出事,我大学也一样会去勤工俭学,我不像你那么爱学习,大学里大把的时间,难道光在寝室里睡觉打发?这种免费学手艺的机会,别人求都求不来呢!”
孟津被他说得笑了起来,脸上的表情却依然很深重。
他靠在椅背上,手里拎着一支啤酒瓶,仰着头咕噜咕噜喝了一大口,咽下去之后,才用很轻的声音说了一句:“方敬,我后悔了。”
不过正好方敬的手机响了,是岑九打过来的,方敬便做了个抱歉的表情,到一边接电话。
“你在家吗?”岑九的声音在电话里听起来十分轻快,似乎做了什么能让他心情愉快的事情。
“在农家乐这边,有个同学过来了,陪他喝酒。”方敬喜欢岑九轻快的样子,光是听声音,就知道岑九心情非常好,“你做什么了,这么高兴?”
“一点小事。”岑九的声音低了下来,“什么同学?”
“以前中学的同学,很多年没见了,今天正好碰上了。”方敬揉了把脸,笑道,“你什么时候回家?吃饭了没有?”
“没,马上就到家了。”
“行,我给你烤东西吃。”方敬今天心情好,很愿意哄哄这个年纪小长得沧桑的男朋友,“天气冷,你早点回来。”
挂了电话,回过头时,发现孟津却一直看着他,脸上的表情显得有些若有所思。
“对了,你刚才说什么?”方敬拉开椅子坐下去,问道。
“不,没什么。”孟津收回目光,重新回复到刚开始冷静睿智的表情,“女朋友?”
“男朋友。”方敬的态度十分坦然。
孟津脸上的表情不变,似乎早已经猜到,笑了一下:“真有点羡慕你男朋友。”
方敬一乐:“不,你应该羡慕我,我家小九人可好了,一会来了介绍你们认识。”
在方敬眼里,岑九哪儿哪儿都是最好的,就算偶尔有点不通俗情的那点小傻冒都可爱得不得了。
“行,那我可真等着你介绍我们认识。”孟津脸上在笑,可是眼神却一点一点冷了下来。
方敬陪着他坐了一会,吃了点东西,酒是不敢喝的,看桌上吃得差不多,重新捡了几只大点的生蚝放在炭烤上准备再烤一轮,岑九似乎挺喜欢吃这个的。
生蚝烤得八成熟的时候,岑九回来了,看到方敬跟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在一块有说有笑,立刻开始咻咻咻地往外放杀气。
感觉到周围的温度好像突然降了好几度,方敬看了岑九一眼,没有戳破他的小心思,反而真的开始介绍起两人来。
“孟津,我中学时候的同桌,读书的时候我们关系很好的。”方敬又转头介绍岑九,“岑九,我男朋友。”
岑九的脸色马上雨过天晴,周围温度开始回升。
同学而已,连朋友都称不上,不足为惧。
两人认识这么久,方敬很了解岑九,同样岑九也十分了解方敬的一些小习惯。
比如,方敬心里有许多框框,家人、亲人、男朋友、朋友、同学、同事……他把所有的人都划分在了不同的框里,亲疏远近,一目了然。
方敬这么一介绍,岑九立刻就明白眼前这个人模狗样的人,在方敬眼里连朋友都没有捞上,只是一个比陌生人强一点的普通同学而已,连情敌都称不上。
因为后来岑九的加入,方敬的心思明显放在岑九身上多些,岑九都不用开口,只要眼睛稍微动一下,方敬就知道他想要吃什么,起身一个一个替他烤,一点也不嫌烦。
明明并没有太多言语的交流,可是两人之间流淌着的那种无言的默契和温馨,却是谁也插不进去的。
岑九在的场合,方敬才敢放任自己喝一点点酒,酒能壮胆,方敬以往可没少仗着发酒疯调戏岑九,他最爱干这事了。
酒足饭饱之后,方敬搭着岑九的肩和孟津往外走。
“啊,月亮啊,你是那么的美!啊,大海啊,你全是水——”
孟津一脸惨不忍睹的表情:“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现在还这样,一喝酒就发酒疯?”
岑九不答,站在农家乐门口,道:“农家乐有房间,自己找叶驰拿钥匙。”
他才不会带孟津回他和方敬的家。
孟津眯起睛睛看了岑九一眼,正要说什么,手机响了,他看了一眼,把电话掐掉,电话锲而不舍地继续响起,再掐,再响。
如此经过一阵无声的较量之后,孟津道:“等哪天他清醒的时候,再过来住吧。我有点事,得马上回去。”
岑九指了村口的位置:“村口的小卖部有电话号码,找个代驾。”
说罢,头也不回转身就走。
至于有空再来玩什么的,那是方敬的家,他不是主人,是没有资格邀请别人过来的,即使是客套也不行。
第69章
岑九把方敬半抱半扛地抱回屋,拧了热毛巾正要给他擦脸,不想一直醉醺醺的方敬突然睁开了眼睛。
“他走了?”方敬睁开眼睛,斜斜地看着岑九,顺便在岑九年轻的俊脸上摸了一把。
“被老婆叫走了吧。”岑九给方敬擦脸,大约是很少做这种伺候人的工作,经验不足,用的劲略大,把方敬的脸都搓红了。
“好痛!”方敬大叫,岑九拿着毛巾,看着自己的双手脸上的表情有点无措。
“我自己来。”方敬接了毛巾,胡乱擦了一下,把毛巾一扔,往岑九身上一扑,嘿嘿开始乐,“美人,来给爷笑一个。”
又抽疯了!
岑九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心想方敬以后别说酒,连酒杯都休想再碰一下——当然,那个什么值好几百上千万的成化斗彩的杯子例外,反正方敬也不会用那种杯子喝酒。
“啊,美人不乐意?那爷给你笑一个。”方敬人来疯上来,根本控制不住,跪坐在床上,对岑九弯了弯嘴角,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至少要迷倒岑九那是绰绰有余。
岑九眉毛动了动,抓着方敬的胳膊把人粗鲁地塞进被子里,弯下腰把脸盆端起来,几乎是用飞来又飞去的速度,把脸盆放回到浴室,快速地解决了一下个人卫生,又用飞来又飞去的速度地回到房间。
房间里,方敬抱着被子呼呼睡得正香,半边脸颊深陷在柔软的枕头里,额间几绺刘海随意地搭下来,微微张着嘴的样子看起来稚气又可爱。
“真是狡猾。”岑九蹲在床前,伸出手指戳了戳方敬的脸,有点不满地道,明明知道他有好多问题要问,居然就这么坦然地睡着了,就算他没把孟津放在眼里,可是——
可是他还是会很在意的啊!中学同桌什么的,孟津看着方敬的眼神虽然隐晦,可是其中所隐含的感情却并不仅仅只是同学那么简单。
他见过方敬的几个同学,他们跟方敬的感情都十分好,可是没有一个人看方敬的眼神像孟津那样,让他打从心里觉得厌恶。
我的男朋友总是喜欢无意中招蜂惹蝶,肿么办?在线等,急!
男朋友魅力值太高,总是招惹些别的男男女女的爱慕,让身为另一半的自己也很忧愁呢!
岑九想着,然而看到方敬睡得四仰八叉没心没肺的样子,又觉得这样很好。
“你呀,真是太狡猾了。”岑九难得小孩子气地捏着方敬的脸,被骚扰的方敬转过脸,翻了个身,继续呼呼睡得香。
岑九失笑,方敬难得这么小孩子气的样子让他的心又软又热。他站起身,一条腿曲在床上,小心翼翼地抱起方敬把他往床里边挪了挪,然后才轻手轻脚地上床,抱着方敬正要睡觉。
方敬似乎在做梦,不知道梦到了什么,咂吧咂吧嘴,黑暗里突然气愤地大声骂了一句。
“孟津,混蛋!”
岑九:“……”
那个孟津,住在哪里来着?现在shā • rén灭口不知道来不来得及。
从镇上到靖城的某辆出租车里,因为酒气上涌而有些微醺的孟津,突然觉得背后有些发凉。
“没开空调吗?”他想,这种乡下地方就是这点不好,连个条件好点的出租车都找不到。
他靠在出租车后座上,昏昏沉沉的脑袋让他开始有点分不清梦醒和现实。
小时候家里很穷,他是家里的老大,底下还有三个弟弟妹妹,都说贫贱夫妻百事哀,这话一点不假。从他记事起,看得听到最多的就是父母因为钱财的问题无休止争吵的丑态,吵得凶了还会上手打。每当这个时候,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搂紧了弟弟妹妹,躲在不起眼的角落里瑟瑟发抖。
他打从心里厌恶这种贫穷的生活,比谁都更加渴望有一天能够出人头地,有无数的金钱,再不用过这种拮据又恐惧的生活,为了这个目标,他可以不择手段,什么都能做,也什么都愿意做。
他知道贫穷的农家,唯一的出路就是努力学习,考上大学,才有希望走出那个贫穷落后的农村,所以他努力学习,即使再苦再累,也不愿意像别人那样,为了钱早早辍学外出打工。为了省钱,他吃最便宜的饭菜,身上穿的永远都是捡的别人不要的旧衣服,灰扑扑的一点也不起眼,他忍受着别人异样嘲笑的目光,像杂草一样顽强地努力着。
直到有一天,笑容开朗,皮肤白得跟瓷娃娃似的方敬转到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