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字如其人

电梯里,小姑娘伸手牵了牵她的衣角。

安安回头,见她低着头,便问:“怎么了?”

胡苗苗下意识的抬头,然后嗫喏了一下,又卡壳了。

她干脆闭上眼睛,这次终于说出来了,虽然声音很小,她问:“什么是恐龙?”

安安在她发心揉了揉:“恐龙啊,就是一种长得很丑,很恐怖的龙,不过现在世界上已经没有,它们在很多很多年前就已经灭绝了。”

胡苗苗皱眉:“神仙哥哥不像恐龙。”

安安连忙点头:“总裁当然不像恐龙,咱们总裁玉质金相气度不凡,是世间少有的美男子。”

胡苗苗眉眼弯弯,看着她点头:“嗯。”

安安发现端倪:“可惜咱们总裁脾气不好。”

胡苗苗睁大眼睛:“神仙哥哥很温柔!”

安安:“总裁自以为是。”

胡苗苗继续瞪眼睛:“神仙哥哥自有主张!”

安安:“总裁……”

胡苗苗:“怎么?”

安安:“总裁说你要是跟我说话,年终奖给我翻倍。”

胡苗苗惊愕的捂住小嘴,反应过来又笑了:“安安。”

安安:“嗯,说。”

胡苗苗抱着她跳:“安安!安安!安安!”

叮咚一声,电梯开了。

萧大总裁双手插兜立在电梯门口,看了满眼小姑娘抱着他家前台妹子跳跳跳的景象,心里顿时酸得不行。

胡苗苗背对着电梯门,尚未发觉,犹自抱着安安:“安安谢谢你!”

对上总裁杀气腾腾的眼神,安安小姐姐惊惧的缓缓拨开她。

胡苗苗这才发现自己热情过头了,放开她喜笑颜开的转身。

一眼看见萧南和,遂不顾一切的扑过去:“神仙哥哥,我能说话了!”

萧南和:“……”

不想说话!

他养了这么久都没治好的毛病,被他家前台小姐姐半天时间就治好了?某种程度来说,难道他还不如他家一个小前台?

安安多聪明呐,毕竟是能做前台的姑娘,一眼看出自家总裁在纠结什么,赶紧解释:“介绍公司的时候苗苗小姐一直不理我,只有谈到总裁的时候她才搭话。”

萧南和总算好受了些,揽着小姑娘的腰低头问:“那你们说我什么了?”

胡苗苗歪歪脑袋:“神仙哥哥好看,温柔,有主见!”

安安暗地里给她翘拇指。

萧南和笑了,转头:“去找财务,先领三个月工资做奖金。”

安安捂着心口:“谢谢总裁!”

然后生怕他反悔似的,一溜烟从员工电梯下到财务部领钱去了。

直到揣着一沓厚厚的奖金,安安犹自有些不敢相信,一向冷血残酷的萧阎王居然对她笑了,还给她发奖金,而且说得是“先领三个月工资做奖金”,意思年终奖翻倍还是有效的!

安安云山雾罩的去食堂吃饭。

此时的安安小姐还不知道,因为她对胡苗苗的耐心和引导,后来简直赚大发了,萧大总裁给她又是奖励车子又是奖励房子的,害她对苗苗小姐的真心都被这些物质给掩盖了,差点让网民的口水淹死!

此是后话,暂且不提。

先说眼前。

萧大总裁让人送来饭菜,在总裁办的休息室照顾着胡苗苗吃好喝好,领着她往公司的观景台去消食。

南和集团的观景台在顶层天台。

整个顶层差不多一千多平全是观景台,筑着假山流水,造着花圃鱼塘,他领着小姑娘从繁茂的绿萝桥下走到薰衣草路再绕到清澈见底的鱼塘后面。

胡苗苗蹲在鱼塘边,看水里的红鲤鱼游来游去,忍不住伸手浇了一捧水,惊得鲤鱼们四下逃窜,乐得咯咯直笑。

观景台的鱼塘是集团严令禁止戏水的所在。

这会儿正是午饭之后的休息时间,集团里好多员工都在这里休憩放松,听见笑声纷纷转头去看。

结果看见大老板萧阎王脸上挂着笑,神情专注的盯着小姑娘玩儿水,顿时吓得不轻。

有反应快的,直接掏手机给他拍了一张照片放到内部群里。

然后群里就炸开了锅:

【什么情况?萧阎王被夺舍了?】

【@后勤部敬佳P图技术越来越好了啊。】

【萧阎王居然会笑!啊啊啊wsl】

【想知道萧阎王为什么笑(等待真相jpg)。】

【我看见了现场,萧阎王真的这样笑了(配图:观景台鱼塘边)。】

【你们的萧阎王自打捡个姑娘回家之后就再也没正常过。】

【@监察部唯帅宋总,求真相。】

【不可说,观景台,自寻真相。】

……

于是乎,胡苗苗逗了一会儿小鲤鱼,发现观景台上人越来越多,她在看鱼,别人却在看她,包括她的神仙哥哥。

胡苗苗皱眉,虽然大家都刻意避开她的视线,但她还是感觉到大家好奇的目光,站起身来,甩甩小手牵萧南和的衣角:“神仙哥哥,我们下去吧。”

萧南和:“不是玩儿得挺开心吗?”

胡苗苗:“人太多了。”

萧南和抬眼朝周围扫视一圈,人确实有点多。

他还从来不知道,公司的观景台这么受人欢迎呢。

当下也没多想,自然的牵过胡苗苗的手下楼。

身后众人一片唏嘘。

下午,各部门再次送来一沓需要审阅的文件。

他本想给胡苗苗一部平板让她自己玩,结果小姑娘盯着她办公桌上的毛笔,一脸的向往。

他问:“想写毛笔字?”

胡苗苗点头。

萧南和便让人从会议室抬来一只凳子给她搭在办公桌对面,书柜里翻出宣纸香墨和砚台,一一给她铺好:“来吧。”

胡苗苗开心极了。

终于有个她拿手的消遣了。

然后,萧南和开始审阅文件。

胡苗苗就在他对面,捉起那支精致的狼毫笔写大字。

萧南和刚开始并未往心里去,他只是想将女孩留在自己身边,因为他看着她便心生欢喜。

他以为,女孩要写大字,多半都是从电视里学的,图个新鲜而已。

然而,当他审阅完几本文件抬头小憩伸懒腰才发现,小姑娘哪一首毛笔字写得漂亮极了。

而且,女孩捉笔的姿势非常标准,全神贯注的在宣纸上书出一行行簪花小楷。

他有些惊讶,认真的看了女孩半晌。

发现她果然是会写毛笔字的,而且女孩纤细白皙的手握着他那支特制的碧色狼毫,说不出的好看,下笔的时候更是如若行云,笔锋雅致,文气温婉。

都说字如其人,果然不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