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
从厨房内跑出来一个灵动的身影,赫然是一身厨娘打扮的程芍君,只见她脸上洋溢着激动与兴奋,手上还有一把大锅铲,来不及放下。
“芍君。”瞧见一年未见的女儿,程姨激动坏了。
自从多年前程父去了宝岛以后,留下孤儿寡母的相依为命多年,以前从未离开自己身边那么远,可现在一别就是一年多,程母的心情可想而知有多激动了,
“瘦了,瘦了,看看你这可比在家的时候瘦了好多。”
不愧是老母亲,激动过后,拉着女儿的手,左右来回的看,就跟打量一个模型一样,时不时的说几句瘦了瘦了。
“妈,我可没瘦,还胖了两斤呢。”
面对母亲的这番话,程芍君哭笑不得,她自打在北京住下来后,这体重也是越来越重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没有长期跳舞的原因,不需要再像过去那样,为了舞蹈动作的好看,必须得保持在一个体重上。
如今虽然也经常锻炼,但大都是以塑形的舞蹈和动作为主,已经很少有像在蓉城文工团时那样,长时间的练习舞蹈。
“胖了?可我怎么瞧着你还瘦了,这脸颊都瘦的凹进去了。”程母仔细的看着女儿的腮帮子,发现之前还算圆润的鹅蛋脸,现在已经瘦了好多。
“妈,不是瘦了,这是化的妆。”听到母亲的话,程芍君感觉好笑的很,这是她最近才在杂志上看到的新的阴影造型,没想到却被母亲误认为脸都瘦的凹进去了。
“化妆?”程母有点懵,蓉城那边地处内陆城市,沿海城市的潮流还未完全席卷过去,所以她的思想还停留在六七十年代,在她的直观印象中,化妆就是在脸上涂腮红之类的登台表演时的舞台妆。
浑然不知现在女人化妆,早已经跟上了港台地区那些偶像明星们时髦妆容了。
“瞧瞧,母女俩多感人。生个儿子顶什么用,一年到头的不回家就算了,好不容易见一面了,也不跟妈多聊几句。果然老人说得好,女儿是贴心的小棉袄。”
董秋华瞧见程芍君依偎在母亲身边说话,看的是眼馋的不行,她当初就想崽生个女儿,只不过赶上文革时期,工厂停工,街上到处都是小红卫兵,加上隔壁家里发生的一点事,让董秋华和李建国夫妻俩也没那个心思再生个女儿。
听见老妈在那说自己,李燕歌哭笑不得,他如今不算心理年龄的话,已经二十来岁了,更别提重生来之前,都快奔六的人了,怎么可能还会跟个小孩子一样,依偎在母亲身边撒娇卖乖?
不过看着母亲羡慕的目光,李燕歌笑道:“妈,你要想要个闺女简单,以后芍君就是你闺女。”
“真的?”董秋华眼前一亮,她自然知道儿子的意思不是真的认程芍君做干闺女啥的,而是另外一个身份——儿媳。
听到这话,边上的程母还没反应过来,倒是程芍君俏脸一红,瞪了李燕歌一眼,或许是感觉到有目光看向自己,侧目一瞧,只见董秋华颔首微笑的盯着自己。
唰的一下,程芍君的脸更红了,连耳朵上都带着一抹好看的红晕,旁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北京冬天冷给冻的。
对于程芍君的态度和表情,董秋华自是满意的不行,脸红好啊,脸红就代表跟自家儿子有戏了。想到这,董秋华高兴地说道:“好了好了,在外面待着干嘛,赶紧进屋瞅瞅,这北京的冬天可真冷,比蓉城那边冷多了。”
身后的爷爷和奶奶虽然不太了解什么状况,不过两人都是从年轻时过来的,打眼一看孙子跟程家闺女两人之间的小动作,也是明白过来点什么,在后面默不作声的看着,微笑不语。
程芍君反应过来,知道这是一个最佳的摆脱尴尬的时机,赶忙道:“对对,进屋,进屋,爷爷奶奶,李叔李姨,咱进屋聊,屋里头有火桶可以烘火。”
进了屋,程芍君要进厨房拿开水倒茶,李燕歌瞧见了,自然是紧随其后,准备帮一把,只是刚进屋就被程芍君给死死的掐住了腰上的软肉。
力气很大,疼的他只哆嗦,要不是怕屋里头的人听见了,非得大叫出来不可。
“嘶……”
“芍君,能不能松松手,太疼了。”
“哼,你刚刚那话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啊,你看看以后我俩结婚了,你不就是我妈的儿媳妇吗?俗话说得好,一个女婿半个儿。这一个儿媳怎么说也算是半个闺女对不对?”
“你还说!”
程芍君面羞不已,作势还要给李燕歌好看的时候,就见他早有预料般的拿起厨房烧好的开水,麻溜的跑出了厨房。
不提在厨房内羞愤的程芍君,此刻跑出厨房的李燕歌,手上提着个水壶,面上得意的同时还带着一丝高兴。
看来还是老妈懂自己啊,知道话里的意思是什么,瞧着刚刚老妈满意的微笑点头,自家这边应该是差不多确定,如今就看程姨那边了。
……
……
距离1989年的新年,只剩下五天,李燕歌本来是想等年后再带家人们一块在这老北京四处玩一玩的,但早上刚吃了早饭,爷爷奶奶因为坐了几天的火车,疲劳的进屋休息以后,李建国就有点迫不期待的想要让儿子带自己转悠转悠这大北京城了。
在80后的眼中,北京是国家的首都,在90后的眼中,北京是一线大城市,高考能加分的那种。
而在李建国这种40后的人心目中,北京是一个既庄严而又神圣的代名词,它所承载的不仅仅是一座一线城市、一个国家政治中心那么简单,更多的是他们这一代人的信仰与坚定不移的工农革命的思想。
从四九年十月一日的那一天起,北京所代表的的就是一个时代的到来,一个新中国的建立。
“东方红,太阳升……”
无数40后的童年,几乎都是听着这首歌《东方红》长大的,在他们的心目中,早已经把北京划为了与革命领袖同等地位。
6-70年代,蓉城能去北京,无不是各个厂的劳动模范,这让干了一辈子工人的李建国,不知道羡慕了多少次。
尽管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但所烙印在李建国内心的挥洒的热血,是无法磨灭也无法根除的。
临行前,李建国特意带上了68年工厂发给他的一枚劳动模范的徽章,那一年李建国身为毛纺一厂选出来的劳动模范,按理说是够资格去北京参加劳模大会的,但奈何那一年特殊情况的爆发,让他错过了这一次去北京的机会。
转眼近二十多年过去,终于踏上了北京的土地,李建国的内心是激动不已,他终于来到了梦寐以求的城市——北京!
跟在儿子的后面,来到了只在广播和报纸上听过看过的天安门,李建国激动之余,望着城墙,内心隐约有点失落。
至于失落什么?
李建国自己也不清楚,或许是他在毛纺厂挥洒的青春,也或许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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